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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有灵性的怪物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民经济学分析的只是资本的一般规定性,而马克思则全然不同,由此进入了前述那个特殊性领域,从而阐述了资本的“灵性”与“怪物”之本质内容。马克思从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殊规定性来讨论资本具有“灵性”的原因。资本成为商品,必须借助于那个“有灵性的单个点”,即劳动者的“活劳动”才能实现。

资本:有灵性的怪物

在国民经济学的视域中,资本不是一种怪物,无非就是作为创造财富的因素之一,与其他因素处于同等地位。这里的财富又以自然物,比如牛、牲畜、粮食等形式表现出来,人的双手在这种阐述中也可以被叫做资本。马克思之所以把资本叫做“有灵性的怪物”,必定是在超越国民经济学的规定性的界限外,来重新阐述资本的本质内容,其“灵性”正是通过批判“资本的一般规定性”来实现的。简单地说,资本的“灵性”不在于其一般规定性,而在于其特殊性,因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带来的特殊性。国民经济学分析的只是资本的一般规定性,而马克思则全然不同,由此进入了前述那个特殊性领域,从而阐述了资本的“灵性”与“怪物”之本质内容。

之所以把国民经济学的资本概念概括为只具有“一般规定性”,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资本就是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的事物:(1)资本是价值额的同义反复,或者说“资本=交换价值[18]。在国民经济学家看来,在每一次交换活动中,劳动者都会得到一个价值额,多次交换的价值额累计起来所得到的价值总额,理所当然就是该劳动者所获得的财富,即他的资本。简言之,资本是积累的交换价值,或资本是积累起来的货币。这种观点与此前的“资本是积蓄的劳动”具有本质相同的一致性。(2)每一次交换过程,在国民经济学家看来都是等价交换。这就类似于他们所说的劳动与资本的“相互出借”: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借”给资本家或土地所有者,相应地,资本家付给劳动者等价的工资,就像劳动者付给土地所有者相等的地租一样。以此类推,工资、地租和利润就成了“相互出借”和“三方协同”的等价交换的产物,三方都可以平等地获得自己那部分收入。最终,劳动者也就成为资本家,就像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也成了劳动者一样。劳资双方不仅实现了经济上的平等,且在各自需要得到满足基础上,都实现了平等与自由。但事实却是,这种结论与现实中的非正义现象恰好形成了矛盾与对立。

资本的本质规定性若像国民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个体劳动者之间就不存在差别,因为他们都在等价交换中满足了自我需要,保持了“个体的自然存在”,整个社会也处于平等、自由的自然状态,人们满足于这种“原始的丰富”。在马克思看来,这都属于“虔诚与愚蠢的愿望”[19]。不管是法国的社会主义者,还是以巴师夏为代表的“堕落的最新经济学”,都没有从根本上区分资本乃至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形态与“观念的形态”,从而对资产阶级或资本的认识流于“一般规定性”。这就是马克思要重新阐述资本本质,以及论证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具有虚假性的根本原因。

马克思认为,要想把握资本的本质规定性,就要超越国民经济学“一般规定性”的界限。因此,马克思反复强调,资本一定要在超越“物”或使用价值之外来把握,如果仍停留在前者界限内,就等于说,资本是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并且是劳动创造出来的。这样的资本又回到了“积蓄起来的劳动”的内容中,也就谈不上什么“灵性”了。马克思从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殊规定性来讨论资本具有“灵性”的原因。

第一,要阐明资本的本质规定性及其所具有的“灵性”,不是从生产或劳动开始,而应该从价值或交换价值开始。交换价值是流通的产物,不是单一的劳动的产物。通过前述章节的论述已知,资本不会以“物”的形式表达出来,而是必然地要通过货币表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使交换或流通性得以扩大并成为普遍趋势。在劳动者—产品—货币—劳动者的交换链条中,还看不到资本的影子,因为这种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如果目的是为了满足自我生存需要,那也只是以劳动为起点的满足个体的“自然存在”的活动而已,不具备产生资本的社会条件。一旦生产目的转变到以他人需要而进行的活动,在满足他人需要的交换中就转化为了价值生产。按照马克思的分析,从价值出发,将产生价值的流通过程作为前提,才是正确揭示资本本质内容的科学路径。货币作为这一流通过程的媒介,是衡量价值的尺度。这就像马克思描述的那样:“从劳动直接过渡到资本是不可能的,正像不可能从不同的人种直接过渡到银行家,或者从自然过渡到蒸汽机一样。”[20]这是运用新“历史观”将资本视为“关系”后才能得出的结论,因为,只有以货币为媒介的直接交换,才会使生产活动与其目的发生分离并超越“个人的自然存在”,进而在人与人之间形成广泛的、以满足他人需要为目的的生产与交换活动,最终使生产的社会化、交换的普遍化、市场的扩大化成为市民社会的普遍形式。如果仍囿于自我生产与满足自我需要的社会阶段,就产生不了资本这一社会现象,更谈不上资本具有什么“灵性”了。

第二,资本不能像货币那样,在流通中消失并退出流通领域,而是能够在流通中保存自己。资本完成一次交换活动后面临退出流通领域的危险或“僵硬性”抛弃,但其将交换与流通转变为常态或循环过程,从而在不断的流通中处于“自我保存”的常态。简言之,资本不能使自身退出流通领域,并时刻实现着自我保存乃至自我增值。这才是资本“灵性”的本质所在。但资本又如何实现这一点呢?(www.xing528.com)

从货币那里获得独立表现形式的资本,必须使自身交替地、不断地成为商品与货币,才能最终在实现增值基础上体现出其“灵性”所在。资本成为商品,必须借助于那个“有灵性的单个点”,即劳动者的“活劳动”才能实现。但这一过程又必须借助货币才能达到自我保存与增值的目的,因为货币不仅是实现流通过程的媒介,也是商品交换的价值尺度。这两种情况决定着资本能够以商品和货币的形式交替出现,只不过以商品形式出现时,侧重于生产过程,而以货币形式出现时,则以流通过程为重点。二者的不断交替出现最终表明,资本被投入生产领域,通过工人的“活劳动”生产出用于直接交换的商品,在商品被卖出再以货币的形式回笼被投入生产领域中的资本,继而又以货币的形式去购买原材料、生产工具、劳动力等,开启新一轮生产与流通过程。资本退出流通领域,则无法实现商品交换与价值增值,从而流通过程也陷入终止。在这个交替过程中,资本的本质规定性完整地被呈现出来:“在流通中并通过流通保存自己。”不管是以商品还是以货币的形式,最终结果就是资本实现了持续不断的运动,并在这种运动中实现了“自行倍增”,从而证明资本剔除了以货币为独立表现形式的“僵硬性”,“从一个可以捉摸的东西变成了一个过程。”[21]这个过程是资本增值的过程,且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就持续的增值及其实现而言,资本的确是有“灵性”的,而货币却只能充当价值尺度或流通手段职能,不能实现自我增值。

第三,资本之所以是“怪物”,应从其自身属性来说明。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的特殊性而不是“一般规定性”论证资本具有的“灵性”——借助劳动者的“活劳动”表现出来并实现自我增值。不断地增值就成了资本唯一的内在驱动力,这就是资本的本质规定性,同时这种规定性也把它和货币区别开来。马克思还进一步分析指出,资本的这种增值过程是通过商品和货币两种规定性的交替出现来实现的。从这里我们还可以把资本叫做“商品和货币的统一体的交换价值。”[22]商品和货币交替出现的统一过程也构成了资本流通的过程。

首先,在货币与资本的关系上,马克思不仅指出资本最终是以货币为独立形式表现出来,更进一步说明,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如果永远停留在用货币去衡量商品价值大小从而获得一个价值额,甚至把这个持续不断获得的价值额积蓄起来,得到的最终结果也不能被叫作资本。因而资本一定是在不等价交换,乃至超出这个价值额之外的部分积累起来的结果。货币的积累为何不能直接称为资本呢?因为货币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在让渡使用价值的同时相当于失去了交换价值的形式,就像商品同货币相交换,商品被卖出就等于失去了交换价值的实体。这两个过程都属于交换价值的简单流通形式。马克思指出,这里“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真正关系还不曾出现”,只不过是货币履行了它的基本职能而已。这种货币职能的履行或用货币表现出来的价值额的积累,最终也不过是进入消费领域以满足“无限的奢侈”的需要,甚至要吞食“凉拌珍珠[23]。但如果所有的货币都被当作消费资金用于购买“珍珠”并将其吞食,或购买羊腿并雇人砍柴并烤熟的话,货币就被消耗殆尽从而不能自我保存了。马克思从这里找到了资本与货币的差别,并指出,资本必定会在超越这种消费的界限外保存自己,且要进一步不断地实现自我增值,在不断让渡使用价值、失去交换价值形式的过程中实现着增值。

其次,资本是如何实现自行倍增的呢?这就像哲学的古老命题那样,假设某物为万物的起点,那么接下来就面临一个问题,即这个起点如何使自己运动起来并产生其他万物呢?这就涉及事物运动的动力源问题。无论资本被视为“物”,还是马克思这里所说的“货币”的独立形式,都面临这一问题。在“资本与劳动的交换”一节中,马克思指出,这个使资本能够自我保存并增值的动力,是劳动力,即工人的使用价值或称之为“活劳动”。工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所表现出来的特殊性,一方面,它能够作用于原材料并改变原材料的形态,从而完成商品的生产过程;另一方面,这种使用价值还具有再生性,不会一次使用就消失。这就为资本的增值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但这里还包含着资本对劳动使用价值的占有和使用,从而构成对雇佣工人的剥削,这就是资本“灵性”之外的“怪物”的一面。马克思在讨论资本购买劳动力并将其“物化”时,就已经指出了这一点,他还就此阐明,“如果工人不把使用价值当作自己的目的,而把财富当作自己的目的,他就不仅得不到任何财富,而且还会失去使用价值。”[24]

工人不以自我生存之需作为自己的生产目的,而是以财富生产作为自己生产活动的目的,结果却是“双重失去”:既失去了原本拥有的使用价值或生存资料,也失去了自身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也正是工人这种“双重失去”状况才使得资本获得了“自行倍增”的力量。实际上,这里显示出来的是资本作为“怪物”的本质原因,即对劳动力的控制、剥削与使用。所谓“怪物”,就是用来描述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占有、控制和支配的程度。这种程度越大,说明经济正义的问题的现实表现也越明显。同时,这也证明国民经济学所坚持的“劳资统一”具有虚假性。真实状况是:资本因拥有对工人的支配控制权,在实现自身倍增的同时,也不断提高对工人的压榨与剥削程度,从而使资本“怪物”的一面越来越成为社会危机的根源,从而也成为产生经济正义问题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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