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机器的普遍采用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化生产,在生产出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也生产出了无产阶级。马克思多次指出“无产阶级却是大工业本身的产物”[33]。刚刚从以自然经济、个体生产以及宗教压迫为本质特征的古代社会发展而来的“现代社会”,开启了以资本为起点、以价值生产为目的的时代,同时,也显示出这种生产方式的根本病症,即“生产过剩的瘟疫”。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没有找到产生这种“财富与贫困”并存的社会根源及解决的科学路径。马克思早期的批判工作就集中在对这一问题的分析中,在逐步阐明“劳资对立”而不是“劳资统一”的基础上,指出雇佣劳动与资本的交换看似是一种付出工资的平等交换,实则是把工人商品化并支配其生产活动的过程。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指出了这种以商品化、物化为基础的支配过程;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资本的流通过程”一章,马克思批判了这种“平等交换”的虚假性。从这一过程来看,原本独立生产并自我满足的生产者,在进入现代文明后,其勤勉的劳动活动却换来了自身的贫困境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便是改变这种经济的非正义状况。但无产阶级采取何种方式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呢?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无产阶级该如何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34]呢?
首先,就单个雇佣工人来说,他的选择不具有多样性。如果他原先是农民,失去土地在被卷入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后,再想退回到以小私有制为前提的个体生产状态,已不具有可能性。因为对已处于绝对贫困的雇佣工人来说,已失去了获取私有土地的经济能力,即便他要采取“鲁滨逊漂流记”一类的故事所描述的主人公那样的方式,去开拓一片荒芜的土地并成为其主人,这与自然经济时代并无本质区别的做法,却将自身与现代文明隔绝开来。假设他选择受雇于另一个资本家,不管是否与原来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属于同一个行业,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总是要受到社会平均水平的制约,从本质上看,只要是工资,就未摆脱劳动力价格这一根本点。把自己的劳动力使用价值以交换的名义出售给资本家,终究未超越在资本与劳动交换过程中被物化、被支配的地位。即便因个别生产能力比平均水平高而获得了超过平均水平的工资,对于自身极端贫困程度来说,也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被雇佣、被支配的经济地位。
其次,单个的无产者,或许因力量的弱小无法反抗资产阶级的普遍统治,特别是来自经济领域的普遍剥削,马克思甚至指出,无产阶级成员中那些革命意志不坚定,因生活所迫而甘心被资产阶级收买的那一部分,就其本质来看,不具有革命的彻底性、立场的坚定性,终将被排除在无产阶级整体之外。革命性最彻底的无产阶级,之所以也是革命立场最坚定的阶级,根本原因就在于:一方面,在劳动转化为雇佣劳动过程中,无产阶级失去了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一个与原材料同时被资本家购买回来的劳动力商品,或一个已经被“物化”了的劳动力商品,何以与资本处于平等地位?这种不平等的根本点就在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雇佣工人在自己的劳动过程中创造出社会财富的同时,却失去了对这些财富的所有权,因为资本家会说是他把原材料购买回来,产品卖出后所获得的财富,理所当然要归他所有,至于工人的那一部分,资本家也会说“不是早就给你了吗”?诸如此类的话语使得工人看似得到了付出劳动活动的报酬,并完成了与资本家的等价交换。马克思后来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就指出,这是一种“纯粹的假象”[35]。真相是什么呢?是工人在看似等价交换地获取自己工资的劳动活动过程中,不仅完成了原材料形态的改变,即价值转移过程,还同时完成了价值增值过程的生产活动,而工资只是这个增值额很小的一部分。若把增值额完全付给工人,那么资本家组织社会化生产的意义又何在呢?社会化生产与自然经济状态下的个体劳动的本质区别,在此被真实地显示出来,即前者的生产是交换价值的生产,而不是使用价值的生产。
无产阶级在失去全部生产资料的同时,获得的最低限度的工资,甚至无法维持自身及其家庭的生存需要。就普遍地失去生产资料以及对自身创造出来的财富所有权而言,被剥削与非正义的状态是整个无产阶级的共同之处,马克思说无产阶级“失去了任何民族性”,就是针对这种普遍的共同之处而言的。现代社会发明出来的法律、道德、宗教等,都是为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服务,那“失去了任何民族性”的无产阶级,又该采用何种方式改变自身的非正义境遇呢?
最后,无产阶级唯一能采取的方式便是联合起来,共同反对资本的普遍剥削。具体做法或大体步骤如下:(1)无产阶级普遍联合起来,做到有组织性,继而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和革命对象,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使自己成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并争得民主权利。(2)利用已取得的政治地位,“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从根本上实现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由资产阶级向“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转移。马克思在此还详细列举了十项具体措施,作为实现“变革全部生产方式的手段。”[36]从十项具体措施来看,除去第十条是有关对儿童实行免费的、公共的教育外,其余全部都是关于私有财产向公有财产转变的问题,最终力图达到的目的是消灭阶级差别,使生产资料集中到“联合起来的个人”手中,即集中到无产阶级的真正“联合体”中。
马克思这里所谈到的“联合起来的个人”是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吗?答案是否定的,在“联合起来的个人”形态中,不仅国家已被消灭了,而且阶级差别也随之消失,阶级一并被消灭了。根本原因就在于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而把阶级差别或对立的经济根源也彻底消灭了。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劳动的普遍联合、公权力不再具有阶级性等本质特征所表现出来的“联合起来的个人”形式中,阶级本身就已失去了存在的条件,因而,就无需再谈阶级对立、国家政权等原本在私有制前提下的统治工具了。在这样的社会形式中,就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也就等于说,从根本上消灭了雇佣劳动后,财富的生产也从根本上消灭了不平等的根源,进而在财富分配、社会生产关系的重建等领域也会随之将原先的一切不平等彻底消灭。在此,正义已是社会的常态,甚至无需再提什么经济正义了,因为正义是相对于非正义而言的,在社会生产关系及其他一切关系都实现了真正的平等后,经济正义已经本质地包含在内。
无产阶级作为“挖掉”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的根本力量,要把消灭阶级差别、阶级对立,从而实现“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中的根本目的作为自身的历史使命。这一使命包含的具体任务有消灭资本私有制、消除阶级对立、实现无产者的联合。随着第一个具体任务一并被消灭的是资产阶级,进而资本私有制也被消灭。生产资料这种社会财富回归社会、服务大众,不再被极少数人圈占并排斥其他人的占有使用权,这是资本私有制被消灭后在经济领域内最根本的变化,也是雇佣劳动得以消灭的经济前提。
【注释】
[1][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245页。
[2][法]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卷,余叔通、王雪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48—59页。
[3][法]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卷,余叔通、王雪华译,第111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28页。
[5]同上书,第15页。
[6][法]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卷,余叔通、王雪华译,第93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329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331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333页。
[10]同上书,第342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343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344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345页。
[14]同上。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348页。(www.xing528.com)
[16]同上。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353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356页。
[19]同上。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358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359页。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87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402页。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404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405页。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406页。
[28][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劝说集》,蔡受百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69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407页。
[30]同上书,第356页。
[31]同上书,第407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411页。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411页。
[3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411—412页。
[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0卷,第450页。
[3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4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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