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有生命的个人”?是指以肉体的生理需要为基础,具有吃穿住喝等生理需要的现实的个体。进一步说,生理需要满足的基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即“基础的基础”是“物质生活条件”。在人类刚从动物界分化出来时,“物质生活条件”的获取大多是依靠采集、狩猎等方式,从自然界已有的自然物那里挑选并采集以满足生理需要。随着人类对外部环境认识水平的提高以及自我生存能力的进步,人类独有的创造性使他们能够生产出更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以上两种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方式,马克思称之为“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12]。马克思要强调的,不是人的自我生存所借助的两条途径,而是它们的共同点:都必须依赖人自身的活动,不是一种精神的活动,而是作为生理意义上的人的活动,即现实的人的活动。马克思用“现实的个人”或“有生命的个人”来表示。这就等于“活动”的主体实现了根本转变,从抽象主体到有生命的、具有物质需要的人。对“一般意识形态”的超越,首先表现在研究对象上的超越,马克思就此有理由把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说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这种“超越”的意义在于:把人置于现实生活中,为进一步解决诸如经济正义等与人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的社会问题奠定现实基础,不至于像现代形而上学家们那样,将理论推演的起点放在抽象人性之处,在思维内部构建的理论体系再严密也是种无法解决生理所需的“物质生活条件。”相反,将研究对象转换为“有生命的个人”并视其为“全部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等于宣告历史或社会史就是有生命的人的生存史。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研究这种历史,重点不在于研究个人的生理结构,也不是自然界的地理条件、自然特点等,这两者分别是生物学和地理学的经验对象。“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13]。人的肉体本身及自然界不是这里的研究对象,人与自然的关系甚至也不是根本的研究对象,那以什么为真正的研究对象才能达到以下双重目的呢?第一,能够说明人是“有生命的”,而不是概念式的抽象,从而能够本质地超越“一般意识形态”;第二,能够论证历史就是人类的生存发展史,劳动是这种生存史的根本方式。这同时也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用“对象性的活动”来表达出的本质内容。
在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方面,看似动物也需要通过“活动”来满足自身生理需要,岂不与人采用同一类“活动”的方式而具有人的属性了吗?实则此“活动”非彼“活动”。诚然,在摩尔根语境中的“史前社会”阶段,人类的确也有一段“活动”时期是以采集、收集或狩猎等方式,从自然界中获取“自在之物”以满足生活需要。人类的这种生存方式与动物界在很多方面具有相同点,所以在评价原始人类的经济状况时,也常使用“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等来表达人类初始的经济状况,经济正义在这里处于“无意义”状态。什么造成了人与动物在同一“活动”中却有了本质的不同呢?马克思认为,正是“生产”活动。“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与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4]同样面临生存问题,就生活资料的获取方式来看,人采取的是“生产”,就此与动物有了本质区别。为什么这么说呢?
“生产”活动意味着人的肉体结构与动物有了本质区别。马克思提到了这一点,恩格斯也专门为此论述了劳动在从猿转变到人中的作用。具体地说,动物没有生产只有采集活动,这两种活动的对象有本质区别。“采集”的对象是自然界中天然生长的“自在之物”,不需要种植、培育等心智融入等工作,即不需要发挥创造性等;同时“采集”活动深受自然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以至决定动物群体本身的生存、迁徙状况,一种被动、直接的特点显现出来。人的生产活动则能够逐步克服上述缺点,人利用自然条件进行“生产”的过程,也是“对抗”自然条件之限制的过程。比如在降雨未来临之际,人们可以通过“汲水”“调水”等方式来满足植物生长所需水分,继而达到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目的。这一过程中的主动性、间接性是“采集”的主体所无法完成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反映着“对抗”自然能力的发展。在“主动生产”和“被动采集”的界限处,人与动物有了本质区别。(www.xing528.com)
马克思还谈到了“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问题。动物界不存在这一问题,因为它们获取生存物品的方式是直接向自然界“索取”,就不存在什么“方式”。但人在获取生活资料过程中就必然存在这一问题,不仅因为他们的肉体组织与动物有着本质区别,自然界的“自在之物”已无法满足生存之需,更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发生了根本转变,人不再被动地适应自然,而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改变、利用自然条件,从而“创造出”自然界本不存在却能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马克思在这里的重点,不是强调“生产方式”的具体形式,如一根木棒、一块坚石等,而是强调对这种“生产方式”的把握,不能仅局限于满足肉体需要及其再生产这一点,更应去研究生产方式带来的生活方式、生产条件的改变等。当自然环境作为人类共同劳动的外部空间时,可以概括为生产条件或前提的“公有制”,但客观自然界作为“公有”的生产条件被打破,自然界和劳动产品一样也进入了“所有制”或说“私有制”的讨论范围,最终引起了一系列生活方式的改变。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方式”等同于“生活方式”,是指什么?
人们获取生活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他们所采取的方式即生产方式,因此,生产方式与生活质量或直接说生活方式就具有一致性。进一步来说,人们的生活方式就是他们的生活过程,这一过程同样也是生产方式的运用过程:人们以自身生产活动既满足了自身生存需要也构成了自身发展的历史。“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15]“生产什么”是指获取生活资料的过程,“怎样生产”是指生产方式。马克思想通过二者的一致性表明:历史的主体不是抽象人格及其思辨活动,而是从事生产活动的人,人的生产活动史及其生存发展史构成了人类历史的现实内容。这种历史观与以往特别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历史观全然不同,马克思将对人类历史的把握同人类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使历史的内容不再是纯粹思维,这就是后来马克思创立新的“历史观”的现实性根源。这里需要提及的是,人们的生活方式虽然与其生产方式相一致,但生活质量的高低是否与生产方式保持一致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未必如此,因为会受到“所有制”问题的影响。人是生产与生活的主体自不必多说,但“谁生产谁拥有”却未必是一种事实状态。在生产者与所有者之间往往会发生分离,这就是所有制涉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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