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摘录了斯密和萨伊著作的部分内容,并做出了简短的评述,为他以后展开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工作完成了材料积累。更为详细的批判论述自《德意志意识形态》开始,在19世纪50年代有了全面发展。当《资本论》第一卷出版时,国民经济学的“二律背反”,特别是劳资统一的观点已有了科学答案。马克思运用自己创造的新的社会科学思维方法——历史唯物主义,解开了国民经济学的秘密所在。在如何看待人与人,特别是以商品或物为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乃至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整个过程,从生产到分配作为其对象的商品,乃至货币、市场等全部政治经济学体系等方面都做出了融入社会现实的科学解释。由此不难理解,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甚至说对资本的批判,不仅解决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困惑,更是将对生产方式、人际关系的研究提升到了切合时代真实度的那一层面。
在解读全新的生产方式基础上,马克思将解决现实危机所需的理论体系也引入一个全新的时代。他创造了一个理论的时代,而我们至今仍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前行。在马克思新的社会科学方法指导下,再次总结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基础性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并且能够在理论体系对比中领会马克思思想的科学性。
(一)生产一般:劳动者一定占有自己的劳动所得?
人类的生存依靠不断地获取生活资料而实现,生存方式与状态成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较贴近当代的事情。至于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讨论的财富来源等抽象问题,不管答案是什么,他们至少向我们提供了一个值得总结的问题,即什么是财富。在个体劳动生产出“自己的物”以供自身生存下去的自然经济时代,财富的抽象化表达也无法否定人类真实的生存需要,生活资料的自然属性被当作财富的本质内容,这一点在国民经济学家的理论视野中构成了论述的主体内容。现代经济学仍在持续追问价值与财富的本质内容。“经济学最根本的问题也许是:什么创造了价值?”[45]这样的问题在国民经济学家那里获得了比重商主义与重农主义更进一步的答案,劳动价值论是他们的重大发现,但接下来,他们又是如何看待劳动、资本、收入、货币的呢?
在斯密的理论体系中,作为财富创造过程的劳动,其主体是个体生产者,本质规定性就是为自我生存来生产“自己的物”的个体活动,这种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生活与生存,即使在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也不例外。通过对农业、制造业和商业的全面考察,斯密提出,个体身份与利己需要分别是生产的主体和目的,这是斯密体系构建的基点。基于个体生产及其目的的交换又怎样呢?这种交换的目的仍是获得“自己的物”,变“他人的物”为“自己的物”,劳动主体之间彼此为对方生产出使用价值。劳动在这里仍然采取了个体形式,也决定着交换不会超越使用价值互换的界限。个体劳动者一方面通过自我生产满足自身需要,另一方面通过交换扩大这种自身需要,从本质上说与“自给自足”没有本质差别。劳动目的与交换目的被局限在使用价值领域,也使国民经济学家的研究视域停留在了个体生产、彼此独立、人与物的界限内,甚至货币本身也终未获得独立形态,更谈不上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获得了独立运动的形式。由于同一种使用价值之间即A=A不可能发生交换,这种活动要发生在不同使用价值之间,即A=B之间。但A和B的交换目的仅限于使用价值的互换,这种交换或市场行为自古已有之,若资本主义经济还停留在这种状况,则无异于自然经济。国民经济学家坚信劳动创造财富,也坚信劳动积累就是财富增加,个体劳动能生产自我的幸福、国家的富裕。
马克思对此的评价简单而真实:“劳动似乎是一个十分简单的范畴,它在这种一般性上——作为劳动一般——的表象也是古老的。”[46]马克思在此甚至以货币为例来解释这种“古代原则”中的劳动的概念及其目的。货币在货币主义者眼中是客观的物,但在马克思看来是以物呈现出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为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通过交换把人与人联系起来。马克思恰是在交换双方的不平等关系以及非正义状态中,得出工人生产出了自身的贫困、与资本家敌对性的阶级对抗以及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等结论。就此来说,国民经济学研究的劳动只能被叫做“一般劳动”,因为它的现代形式和古代形式没有本质区别,仍然局限在使用价值生产阶段,个体生产者之间因生活需要的满足而使彼此处于孤立状态。劳动的产品,终未超越农业的产品这种重农主义的局限。国民经济学研究的劳动,无非是给“最原始的关系找到了一个抽象表现”[47]而已,甚至连对资本、货币、收入的定义也未脱离这种原始的生产目的。这种对资本的界定使它不能以某种普遍性展开,因其受到物的自然属性及其有限性的制约。这种普遍性若不能实现,则社会依然会停留在自然经济的阶段;超越自然经济的界限,则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资本在这里仅获得了一般的自然关系的规定性,国民经济学看到了最古老的和最现代的生产的共性,却无论如何也发现不了它们之间的差别。
马克思将国民经济学的生产、劳动、交换等都归于“一般”“同义反复”,意在指出其理论局限:在未超越经验之物、停留于使用价值的局限内,越是强调土壤肥沃、阳光、水分等自然条件,越是强调劳动者的节俭与勤勉等因素,就越等于把生产的自然条件、自然规律视为资本生产的基础,最终就越不会揭示出经济正义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个人生产出一个对象和通过消费这个对象返回自身。”消费表现为生产的要素,生产的目的是生产者本身。马克思进一步分析指出,个体劳动者生产出产品后,这个产品就成为外在于劳动者的客体,即一种异己的力量的客观存在。劳动者能否占有这个产品,在国民经济学那里是不会作为问题来考察的,但若一定要回到劳动者那里,则取决于主体对其个人的关系[48]。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人与产品的关系转向人与人的关系,但国民经济学却没有向我们提供这种理论发展路向,其理论终局或局限性也恰在这一度内显现出来。如果不占有,则经济正义问题就会成为一个社会危机。
(二)作为“地雷”的交换价值
斯密对交换的论述集中在“交换的自然倾向”中。个体劳动者产生了关于另外一种使用价值的自然需要,在自我生产之外需要同另一位生产者相交换。这种交换理论基于人的自然属性,且交换的对象是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决定着交换的目的与范围不会突破“个体需要”的限制。对于交换的媒介,即货币的论述,斯密认为它是商业流通的媒介。至于货币有无其它作用,以及基于这些作用能否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独立研究,斯密并未论及。
萨伊认为,交换的对象是“超过自己需要的部分”[49],目的则是“取得他个人所消费的一切东西”。这一点与斯密大体相同。在交换的媒介——货币理论中,萨伊的论述比斯密详细得多。尤其是在货币的职能上,萨伊指出,货币既不是一种符号,也不是物的交换尺度,这与他把货币看作是一种仍具有效用的自然物有关。他也认为,货币不具有价值尺度职能,“事实上,没有价值尺度这种东西,因为没有东西具有充当价值尺度的必要条件,即价值永恒不变。”[50]充当物物交换媒介的必须是具有效用的货物,因为相互交换的产品,各自的劳动无法精确计算,当然也就无法直接来充当交换媒介。或者说,使用价值无法比较大小,因而也不能成为商品交换的尺度,但因为萨伊时代还停留在经验主义阶段,尚未概括出“价值一般”的概念,他们所使用的“价值”概念是指产品的自然属性,而非马克思意义上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种“价值一般”的概念的缺失,不可能进一步产生出衡量它的尺度,也就是马克思后来提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萨伊力图在中国古代的丝绸、欧洲的小麦等事例中寻找一个被普遍接受的产品,然后使其效用成为价值的完美尺度,这种尝试在理论与现实中都无法实现。这充分说明:外在于自然界并超越感官的价值理论,才是寻找到价值尺度唯一衡量标准的正确路向。
马克思所谈论的交换,其内容和意义已有根本性转变。交换的前提是生产而不是像斯密那样所说的分工,目的不是“各取所需”式的效用交换,而是以使用价值以外的某种东西作为生产或交换的真正目的。这个界限以外的交换目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什么呢?是交换价值或价值的交换。国民经济学不懂这一点,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没有真正的价值概念。就共同耗费劳动来说,所有劳动商品都是在花费一定时间基础上完成的生产活动,“人类劳动”在所有使用价值生产中是共同点,其抽象表达就是价值,而在交换过程中则就是交换价值。当交换被理解为价值交换或交换价值时,人类劳动不仅获得了一种抽象的、共同性的表达,更重要的是,交换目的直接转化为交换价值而不再是使用价值;分工也不再是因交换的自然倾向或“各取所需”式的自然需要的满足,不再是以自我生产的独立性为根本性特征——这种分工就其本质来说就是原子主义个人式的自然生产,相互之间没有协作,而是以出让使用价值,获取交换价值为目的。
这种直接以交换为目的而非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后来被称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这意味着:(1)如果交换活动不能完成,则交换价值实现不了,未出让的使用价值已远超出个体的自我需要。这就等于说,个体劳动未获得他人或整个社会的认可,“自己之物”不能转变为“他人之物”,这与自然经济时期无本质区别。(2)反之,如果以价值为目的的交换活动得以实现,使用价值交换退居次要地位。随着交换扩大化的趋势,价值的衡量尺度、价值的交换媒介及其本质、价值的劳动性等问题都呈现出来。交换目的的转变如此重要,不仅预示着古代原则向现代原则的转变,更预示着“人的依赖”向“物的依赖”方向的转变。这种转变意味着什么呢?(www.xing528.com)
马克思指出,这种转变——劳动从个体形式转变为社会形式,从自然经济转向商品经济,从使用价值交换转向价值交换,从“自己之物”转向“他人之物”,就像一把椅子在前者的形式下,只是被人们看到了它的使用价值,是一种感觉之物,但在后者视域中,椅子成了超感性之物,获得了价值的规定性,或者说获得了社会规定性。围绕这把椅子所产生的价值与价格、货币交换、对外贸易,以及在财富积累之后的分配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才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真实体现,经济正义问题也必然隐藏其中。以此为切入点,马克思详细区分了以交换为转折点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规定性:以使用价值为交换目的的社会关系被称为人的依赖关系,因为要靠共同劳动来维持个体的生命存在;而在以交换价值为普遍原则的社会中,人际关系就转变为物的依赖性,因交换、分工等现象的产生继而使“全面关系、多方面需要”成为可能;第三种也是最高级的理想形式即个人的全面发展阶段,告别了“物的依赖”,当然也不会再回退到人的依赖的形式,而是进入了共产主义阶段。
将使用价值生产与交换概括为物的依赖关系,既有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的理论肯定,也有马克思对其理论局限的突破。在这一局限之外的领地,将会开拓出一个全新的理论视域,在那里,会真正打开交换目的新的本质,由此劳资关系的重建以及经济正义问题产生的根源会得到切中时代病症的科学分析,马克思甚至将这种“物的依赖的关系”比喻为类似于人的生命存在的现象。人的生命存在具有个体性,从自然界获取使用价值维持生命的自我存在,这就是简单的个体劳动。这样的个体活动在社会生产之外,在“分工的联合体”所从事的生产活动之外。在以“分工的联合体”所代表的社会生产范围内,其目的已超越了使用价值。在使用价值之外的生产目的控制下的交换会给社会生产、个体劳动者带来何种影响呢?国民经济学没有为我们提供答案,即便他们也长篇论述过国际贸易、财富增加以及个体劳动者、君主参与分配的状况等现象。马克思就此指出,“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内部,产生出一些交换关系和生产关系,它们同时又是炸毁这个社会的地雷”。这里的“交换关系和生产关系”是指什么呢?为什么说以交换价值为目的,最终会成为自我毁灭的地雷?难道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生产活动带有对资本主义制度自身的否定性?或者说任何一种事物会与生俱来带有一种存于其自身内部的否定因素?交换价值是否就恰好是这个因素?不仅如此,马克思还指出,在以交换价值为生产目的的社会中,劳动者以往熟悉的一切,包括以往“无阶级社会中所必须的物质生产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交换关系”[51]也将发生本质改变。如果发现不了这种改变,不以这种改变为基础来重新审视劳动目的及劳资关系的话,就像唐·吉诃德一样荒唐。
作为“地雷”的交换价值的出现及其普遍化,意味着在生命存在之类的话题之外,会发生社会关系的根本变革。如果说此前的劳动产品是自己控制之物或自然物,那么,此后的劳动产品则是与自身相异化的社会产品。这种作为社会产品的劳动产物或许不再与他的生产者相统一,而是相对立。国民经济学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这一点,个体劳动的生产所得竟然与他的生产者相对立、相排斥,自我劳动的产物竟然成了自身的否定性存在。斯密始终认为,个体劳动的积累形成国家财富,不仅个体财富与国家财富是统一的,而且劳动与资本、个体及其劳动所得都处于统一状态。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批判地指出,“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的空虚化之中,也是可笑的。资产阶级的观点从来没有超出同这种浪漫主义观点的对立,因此这种浪漫主义观点将作为合理的对立面伴随资产阶级观点一同升入天堂。”[52]
实际上,“原始的丰富”已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认识范围的扩大而趋于“丰富”的界限外,而这一界限之外也会产生更高层次的需要,最终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这是人类社会的自我生存与群体发展的必然要求,生产方式也在这种发展过程中趋于复杂化,逐渐被新生社会力量控制,经济正义问题也恰在其中相伴而生。如果说斯密和萨伊的理论体系不能脱开“效用”及其积累从而停留在“原始丰富”的界限内,那么交换目的一旦有本质改变,这种丰富就是一种浪漫主义的想象了。马克思就在这一改变的界限之外,颠覆了这种“原始的丰富”,科学阐释了经济正义问题产生的社会根源。
(三)作为“物”的研究对象及其局限
毋庸置疑,“物”不仅是财富的存在形式,更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这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庸俗政治经济学,甚至是它们的“前史”那里也是如此。这意味着,无论是重商主义关于货币的认识,还是重农主义所言及的农业产品或者说“纯产品”,无不指向有形的“物”这一对象。在斯密和萨伊的理论体系中,劳动创造财富并最终以“物”或“效用”表现出来,这一点始终未曾改变。在此,我们看到了“物”的几层含义:(1)物作为劳动活动的产品,是财富的源泉和内容。何谓财富?这里的答案便是作为劳动对象的“物”。(2)这种作为财富的“物”满足了人们生存的需要,若这种劳动对象不具有使用价值,那么劳动的主体及其子女也无法维持生存。(3)若以交换为考察对象,则“物”就是个体劳动者相互交换的对象,目的仍是获得所需之物的效用以满足生存之需。斯密对以个体劳动与积累对象的“物”为研究对象,以及在此基础上构建的理论体系是相当满意的,在他写给友人的一封信中便可看得出这一点:“虽然第二版在第一版基础上有很多纠正,我不敢自以为它完全没有错误。……但它丝毫不影响以它作为根据与结论。”[53]对待其他学者的质疑,斯密显示出了极大的理论自信。但他的理论体系陷入悖论之中,后来作为“物”的研究对象以及结论也被证明存在局限性。
以“物”为研究对象,作为经济活动的考查目标,在斯密之前就已成为普遍方式。伦敦商人托马斯·孟直言不讳地说,“增加我国财富的基本手段是依靠对外贸易”。这种贸易的对象是“卖给外国人的货物”,而财富增加的秘密就在于“卖给外国人的货物的价值要大于我们所消费的外国商品的价值”。获取的财富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呢?“这些财富是以金币和银币的形式带回国内的”,这一结论也与他的主题相一致,即“对外贸易的余额是我国财富的衡量尺度”[54]。这里的“物”不仅是贸易的对象,也是财富的本质内容。无论商人、国王还是经济理论家,都把如何获得更多的“物”或财富作为自己理论研究与经济活动的对象。不能仅仅用重商主义的理论来解释这种现象,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看到,物是财富的根本内容和表现形式,这种形式是经验的。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还未思考过通过“概念”的方式来整理经济活动,再以“概念”的形式将它们投放出来并形成叫做“理论体系”的知识结论。他们的研究只是停留在如何让一个国家、一个个体获取更多的财富的层次。不管这些财富是通过贸易还是海外殖民掠夺而来,它们最终都是以真实的“物”表现出来。不仅财富本身就是经验之“物”,连交换的媒介货币也必须是真实的经验之物。这种领会方式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为劳动与资本的统一提供可能性,从这一时期曾经流行的观点中便可看出:“对一切制造品和农产品来说,土地所提供的是材料,劳动所提供的是形态。”[55]这不仅是典型的重农主义的观点,而且在以下双重方面显示出局限性:第一,财富与自然资源、自然条件本质地联系在一起,最终也无法摆脱“物”的形式。第二,劳动与财富的关系大体成正比,当然也会涉及劳动者勤勉与土地质量是否肥沃等自然条件,但从总体来看,生产或消费的非正义现象一般不会发生。以物为对象、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劳动过程是研究者的全部视域。但事实上在此视域内经济正义问题真的不存在吗?
坎蒂隆承认并分析指出,事实上也存在非正义、不公平现象。个体劳动者的生活并不会因为自身的勤勉而安逸稳定。一个普通欧洲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可依靠一英亩半的土地及其产品便可维持。如果他奢侈一点,比如从麻制衣服换成呢制衣服等,四英亩到十英亩土地的产品便足够。这里反映出的结论便是自我生产与自我满足、劳动与生存的统一。他还指出,中国南部各省的人,由于勤劳与技术先进,收获颇丰,只需要一英亩土地便可养活十个以上的农民。总之,土地的优劣与个体生产者的生产技术、劳动主观态度成了财富生产与占有的关键因素[56]。但后来的理论家们也发现并承认,即便劳动者付出最勤勉的劳动,在肥沃的土地上耕种,也仅会得到劳动成果的最少部分,这就与他们的理论描述产生了矛盾。“斯密悖论”被提出来,用以代表这种理论与现实的矛盾性,恰也说明经济正义问题在这一时期已经是社会现实的普遍现象,但原因尚未被阐述。从坎蒂隆的论证中,我们也不难发现问题所在。例如,个体劳动的勤勉与技术无论保持何种状态,其指向物一定是自然界、自然资源。假设生产目的永远停留在“物”以及为我所用的层次上,那每一个个体生产者就相当于自我满足的独立系统,以“物”为交换对象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偶然的,甚至是在“各取所需”的状态下继续从事自我的生产活动,整个社会并未因生产与交换使普遍联系成为人与人之间的真实状况。自然界的永恒性也便成为自我生产与满足的永恒,自然史也便成了个体生产及其发展的历史。人与人之间不存在地位悬殊、欺诈与压迫,这就又回到了国民经济学那里。但我们知道,为他人生产的活动就一定会转化为人与人的关系,即社会关系。存在于这种关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也最终会演变为非正义的社会问题。
“各取所需”式的交换关系也值得深入研究,在以“物”的效用或自然属性为目的的交换关系中,毕竟人对自然属性的需要以自身生理为界限,这就决定着交换的范围、目的也具有有限性。在获取了另外一种或几种效用满足自身生理需要后,也仅是在诸如身高、体重等自然生理指标方面获取了与其他个体的差别,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绝非依靠此类因素加以区分。这也证明:人类交换的目的绝不会停留于效用的获取以及自我需要的满足。个体劳动与交换目的一定会打破这一界限,从而使生产劳动的目的置于效用之外。最终社会分工以及由此带来的人的身份也会随之改变,一些原本不存在的身份或职业也会随之产生。休谟也分析了这一点,一切对人类生活有用的东西都产自大地,在人类社会的初期,工匠和农民之间的协作,是通过他们本身直接实现的,“这种调剂和交流可以无限扩展,日趋繁复。于是商人——一种最有用的人便应运而生,他们奔走于各国各地,在那些根本不认识、并不了解彼此需要的人们之间充当经纪人。”[57]这里强调了,人们需要在新的理论体系中讨论交换的目的与范围、分工产生的根本原因,当交换的目的一旦突破“自己的需要”,不再把使用价值当作生产和交换的直接目的,因为个体的生存需要与他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已远不对等,这时的双重目的必然要发生改变,一定会使个体占有的财富与他人不同,这种经济地位的改变,难道一定不会引起人与人之间其他关系的改变吗?诸如平等关系、共同劳动与均分的关系等。个体的勤勉会不会也因为这种经济地位的优先性无法使其自身处于富裕状态呢?
国民经济学家最喜爱上述生产方式,并将在这种生产方式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原子式关系用到鲁滨逊身上:即便他远离人类文明,他仍然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构建起自我生产、自我需要、自我满足的生产状态。直到现代经济学那里,也深受其影响。在芝加哥学派的诸多经济学家眼中,斯密仍然是一个积极因素,因为他眼中的世界是一个“上帝力图创造出的最大的幸福世界”[58]。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前述的那个话题内,只要交换的目的被超越,继而引起财富占有数量的不平等,波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传统认识内被打破,经济正义要讨论的内容就无可回避地向我们走来。就连大卫·休谟也看到了这一点:“一个民族一旦脱离了原始状态……必然随即产生财产不均的现象;有的人占有大片的土地,有的人少得可怜,还有的人连一寸土地也没有。”[59]
这里的问题是,劳动者与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竟然处于分离状态,萨伊所言的“三方协同”的共同生产状态全然失去了现实性,劳动者与其生产条件或前提的分离,也使其“个体积累”构成他自身的资本——这种斯密论述过的理论状态处于不可能之中。这种分离也打破了原子主义个人式的生产与交换,生产不再处于自我满足与封闭状态,付出了勤勉的劳动也不一定实现自我需要的满足,甚至连交换也失去了可能性,因为缺少了交换的对象,劳动者在付出了勤勉的劳动过程后不能拥有自身的劳动所得。由此可见,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对经济活动四个环节的考查必须进行颠覆性的论证,才能解释这些社会危机以及人与人在生产过程中、在社会关系中的真实状况,再如何运用原子主义个人的视角也无法说明社会中的不公平、非正义现象。马克思不仅指出了原子主义个人生产方式的根本缺陷,也重新论述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更是对劳动与自然资源的分离、劳动与资本的对立作了根源性分析,从而为解开经济正义的秘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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