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资本?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开创者斯密那里,对这一概念的讨论,并没有像现代科学或者说现代西方经济学那样给定一个简洁、抽象的结论。倒不是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足以支持斯密去做这一工作,而更根本的原因则是,理性主义的传统在斯密那里不像在欧洲大陆那样被发挥到普遍化,相反,倒是经验主义的方法在其著作中尽显无疑。按照斯密的经验主义叙述方式,资本应是在个体劳动过程形成的,“资本一经在个别人手中积聚起来,当然就有一些人,为了从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上得到一种利润,便把资本投到劳动人民身上,以原材料与生活资料供给他们,叫他们劳作”[4]。从中可看出斯密对资本的理解:(1)由个体劳动所得积聚而来;(2)为了达到在交换过程中获取利益的目的;(3)这种资本,特别是由这种资本而生的利润仍然是劳动的结果,是“特种劳动工资的别名”[5],尽管这种劳动所得未必都由劳动者本人全部占有。
从斯密对农业生产、手工业制造的描述,比如制针、酿酒等具体劳动过程可以看出,对农业时代的生产方式、组织方式,特别是生产目的,进行了细致的经验观察,从而力图上升到理论总结的高度来构建他的理论体系。斯密对资本概念的理解,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本的主要形态是“物”。斯密把资本形成看作是个体劳动的积聚过程,这里需追问的是:人类长期以来从事的劳动过程——个体劳动的积聚过程——目的何在?在“野蛮社会”,即现代所指称的自然经济社会,主要是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以满足生存需要,偶然发生的交换活动,最终的利润被用于提高生活质量,远远未达到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雇佣关系。从根本上超越使用价值这一目的的劳动过程远未开启,因此斯密将资本视为个体劳动“物的积聚”过程也不难理解。当然,斯密认为,这种物的积聚过程也可以通过贸易方式来完成,也可看作国民财富增加的重要手段,国民财富便成为了资本的“斯密表达”。马克思后来也抓住贸易展开论述,也将贸易作为资本的历史起点。这一问题会在以后章节另作分析。
第二,资本的本质是“特种劳动工资的别名”。斯密将资本的利润也视为劳动成果,这也是斯密工资理论的重要内容。尽管斯密也承认,在雇佣关系制度下,劳动成果未必完全属于个体劳动者所有,而是与资本所有者“共分”[6],这与“野蛮社会”有着很大区别。由于资本所有者在生产开始前提供原材料并垫付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共分”成果也是自然之事。这与斯密在《国富论》开篇所指出的财富来源于劳动相一致,但这种把劳动与资本混为一谈、不加区分的观点则是未进行科学分析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完成了对这一观点的批判,从而把对资本本质的认识提高到现实的科学性中。
第三,从“论资本的各种用途”也能看到斯密对“资本”本质规定性的认识。在斯密看来,资本的用途有四个紧密联系的领域,若资本的投向有偏重而不全面,一国经济则处于不可持续状态,也不会获得巨大社会财富。这四个领域分别是:第一个领域为“原生产物获取”方向,即物——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生产领域,这是“农业家、矿业家、渔业家”的事情;第二个是加工业或制造业领域,这属于制造业者的领域;第三个是“原生产物或制造品”运输领域,即批发商人的经营范围;第四个领域是把“原生产物或制造品”[7]在运输业基础上普遍化到具有需求的每一个角落,这是零售商人的投资工作。实际上,按照政治经济学的一般方法来说,斯密论述的恰是生产、交换、消费等几个经济活动的主要环节,只不过是以特有的当时经验主义的方法描述为农业家、制造者、批发商、零售商而已。(www.xing528.com)
斯密不仅论述了资本的四个投向,还详细分析论证了每一个投向的发展状况对其他三个投向的影响,甚至论述了当一种投向在国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扩大到国外则是一种必然趋势,这与斯密一贯的贸易自由、反对高关税的思想具有一致性。斯密也断言:“私人利润的打算,是决定资本用途的唯一动机。”不仅如此,还进一步指出资本最佳的投向是农业,因为它“最有利润,耕作最易致富”[8]。一种“勤劳就能致富”的观点在此已经被清晰地展现出来。但就当代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来看,资本的投向就产业、世界影响力来说,金融业乃是首选,否则也不会发生现代世界的普遍病症——金融危机。这一危机的产生与蔓延至今未绝,与斯密当时指导的资本投向全然相反:不但没投向农业,也没投向本国实体经济,而是在虚拟世界资本市场内,以全球化的名义制造出一轮又一轮的金融产品以利于投资,但这种资本的投向既没有帮助本国农业取得发展,也没有促进本国财富的增长,更没有达到财富在一国的普遍增长前提下的普遍富裕,更谈不上什么财富归个体生产者——劳动者所有。一部《21世纪资本论》讨论的话题不正是对这一问题的反思吗?或许当下的现实危机应该让我们忆起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讨论仍具有当代意义。虽然斯密对资本本质及其利润等问题远未达到澄清前提的那个程度,但至少不要忘记他的论证:资本投向应该首先要服务于实体经济,让劳动在资本的助力下创造财富,为社会提供丰富的消费品。这才是经济正义的话题所向与发展趋势。
但不可否认,斯密对于资本本质的理解具有经验主义先天的缺陷,需要做“澄清前提”的分析,而不是沿着经验论的路向做出“应然”的论述。斯密把资本视为个体劳动积聚的产物并认为,个体劳动者受雇于资本所有者,从而双方“共分”劳动所得,也应把劳动财富,即资本的利润这部分视为资本所得的劳动成果。简言之,在斯密看来,利润作为资本方所取得的劳动所得,也是劳动收入的这一部分,用现代理性来说就是劳动与资本的统一性。对劳动者而言,或者说对从事财富创造的劳动者而言,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因为他的劳动最终使他富裕。经济正义的现代目标在斯密的理论构建中已是题中正义,是必然结果而不是欲求不得的诉求。斯密认为,劳动者的勤奋和节俭是资本积累的根本措施,不仅个人与资本是这样,社会资本——“由个人构成的社会的资本”也是如此。最终结果如何呢?在因个人节俭而使资本增加的前提下,社会资本或者说国民财富也会相应增加。最终,“在一个富裕已久的国家,下等人民虽不能自己出资建造大厦,但往往占有大厦;虽不能自己定制上等家具,但往往使用着上等家具”[9]。个人与资本家在消费上的节俭,可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二者成正比关系。这也就意味着,公平与正义的观念是劳动的必然结果,或直接说,劳动与资本具有统一性,经济正义也是自然而然的结果。这是斯密在论证资本的起源与本质,乃至对资本积累进行探讨后得出的结论。
资本会与劳动者“共分”所创造的财富吗?资本的利润是否可算作自身的“劳动所得”呢?这样的“富国裕民”——现代“经济正义”的价值诉求,会真正实现吗?既然个人的节俭与国民财富的增长具有一致性,那么富裕起来的欧洲对于新发现的美洲而言是否意味着经济正义呢?总之,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论述的“资本”,就其产生来说,是个人劳动积累起来的“物”;就其存在形式来说,主要是实物,也可以是货币;就其特点来说,是对私有利润的追求;就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来说,二者具有统一性,并“共分”劳动所得;就个人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关系来看,二者也具有一致性。就像资本所获得的利润一样,土地所有者所获得的地租与劳动者的工资都是劳动所得,没有本质区别,三方的所有者也拥有共同的身份,
但事实并非如此。斯密通篇论述的资本,只是作为劳动财富的别称,从劳动中产生,又被斯密以“四个用途”的形式投入再生产或流通领域中去。他只强调了劳动与资本的统一性,却未研究资本与劳动者“共分”劳动所得之前各自的经济地位,诸如对“原有物”的占有状况,以及由这种状况带来的地位差别。更为根本的是,这种差别对后来的“共分”有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积累的劳动所得的资本,在以下三个方面未被阐明:(1)资本被投到“四个用途”中时,采用了货币形式的资本与货币本身有何差别?正是在这种差别中才能领会资本的本质。这也是后来马克思为何一再在这个问题上澄清人们的认识的根源。(2)在以“四个用途”为代表的资本获取利润的方式中,资本是在生产过程产生的,还是在流通领域内产生?马克思后来一再强调的是,资本在流通中产生。(3)资本作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财富,劳动者真的也是资本的所有者吗?由此产生的或是或不是的两种回答,谁更具有真正的科学性?前者的代表是萨伊,后者的代表是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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