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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理事权威的生成机制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中地区则处于一种中间的状态,既不像宗族势力强大的地区那样压抑,也不像原子化地区那样分散,这与当地的社会结构存在一定的关联。关中地区宗族影响并不太大,人们以五服为认同单位,这就限制了天然性权威发挥作用的范围。但是关中地区仍存在较多的地方性规范,这就使得这些掌握规范的人具有了相对的优势,将公共性资源转化为个人的资源,赢得其他村民的尊重与认可。

村庄理事权威的生成机制

村庄理事们要想很好地协助办理红白喜事,他们就不仅需要对特殊的知识和信息进行长期积累,还需要以一定能力为依托,能够在村庄社会中树立一定的权威,因而并非所有人都能够胜任村庄理事。村庄中内生的民间权威具有稳定性,适合做理事的也就几个人。那么,理事们的权威是怎么来的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理事们的权威是自己挣来的,而不是先赋的,天然所具有的。这种权威的获取也可以认为是一种互惠机制,这与上面我们谈到的小组长获取权威资源的逻辑相类似。理事们帮助主家完成了一桩大事,让他们获得了村庄场域中的面子,所以主家也要回赠给理事们一个面子。红白喜事是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的事情,也就意味着每个家庭都有可能有求于这些理事们。在办事前主家就会拿着烟到理事们家里去,向他们陈述自己家里要办的事情以及规格标准,这些理事们再聚到一起,商量具体的办事方案和礼仪细节。当然,事情办妥之后,也会有人认为办得不合自己心意而埋怨理事们,但是村民一般不会当面埋怨,只是在背后发发牢骚而已。一是这些理事们的办事能力和礼仪知识已经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差错;二是这些人的当面抱怨会撕破双方的脸皮,让大家以后不好相处,若理事们以后不再为他们办事,他们就会陷入到很尴尬的境地。

农民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发现权威的生产机制,权威并不是来源于权力,而是来源于大家的信任和认可。在社会性权威中,很难说有权力的存在,若是存在的话也更多的是以辈分为基础,可是辈分本身并不能够产生权力,人们尊敬长者只不过是孝道文化传统的表现罢了,若是此人没有长者风范,也不能够获得大家的尊重。其实,长者获得晚辈的尊敬,赢得权威不仅是文化的濡染作用,长者还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来做支撑。传统社会中家庭财富向上流动,老人掌管着家庭财富,拥有分配财富的权力,掌握了经济权力之后,他们也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其他方面的权力。同时,在依靠经验生活的世界里,年老也就意味着拥有更多的经验知识和生活智慧,“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是人们普遍认可的道理。如果说存在着长老权力的话,那么最明显的就是在宗族性地区,这里的长老之所以拥有很高的权威,是因为他们借助宗族结构将权力覆盖到了宗族的每位成员身上。当然,宗族权威的产生也并不只是按照辈分而来,也要讲究个人能力。在某些时候,某个人要成为宗族的权威,可能不需要经过每个人的同意,而只需经过长老权威的认可即可,长老权威具有着压倒性的力量,它代表的是整个宗族。

原子化地区的权威特征似乎不太明显,也很难说有什么明确的权威,因为许多事情的处理都是依靠各家自己来拿主意,其他村民过来只是礼节性地帮忙而已。在这些地方缺乏权威性人物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这些地方没有结构性力量,二是这些地方缺乏强烈的地方性规范。缺乏结构性力量就使得个人的影响力仅限于私人之间,无法通过结构性组织力量传达到每个人身上,或者说这种权威只是一种“私”,而无法上升为“公”(赵晓峰,2013)。缺乏地方性规范,就为事务的处理提供了极大的自由空间,主家只需依凭自己的认识和能力来办事,村庄中没有规范共识,其他村民对主家的办事标准和礼节仪式也不会有太多的意见。因而这些地方就不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来熟悉相关的规则,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规则,都可掌握规则,也就没有必要存在权威性人物了。这也就是在原子化地区,我们经常会看到当地人们组织分散,凝聚力低的部分原因了。(www.xing528.com)

关中地区则处于一种中间的状态,既不像宗族势力强大的地区那样压抑,也不像原子化地区那样分散,这与当地的社会结构存在一定的关联。关中地区宗族影响并不太大,人们以五服为认同单位,这就限制了天然性权威发挥作用的范围。即便是按照血缘关系和孝道传统来确定权威的话,他的影响力也主要局限于自己的亲属范围内,出了这个圈子他就没有足够的理由让别人去信服,此时个人权威就需要理事们自己去争取。某个门子的权威不一定能够成为整个姓氏的权威,或者说,整个村庄或姓氏就不存在一个确定的权威。但是关中地区仍存在较多的地方性规范,这就使得这些掌握规范的人具有了相对的优势,将公共性资源转化为个人的资源,赢得其他村民的尊重与认可。当有地方性规范存在时,也就意味着做什么事情都要讲规矩和道理,只有那些能够讲出大家公认的道理的人才能获得人们的信任,进而获得权威。但我们要确定人们服从的是个人的权力,地方性的道理,还是别的什么。首先,人们肯定不是服从于某些个人的,因为这些人并不掌握关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键资源,并不会对大家的生活产生关键性的影响。其次,地方性的道理也是比较模糊和不确定的,它只是人们处理人生大事特殊方式所遵循的一种规则。所以,其实人们服从的是一种均衡秩序,办事的主家和纠纷各方心里都有一个先在的标准,当理事们能够提出符合这些人内心标准的方案时,也就是能够找出维持秩序均衡的方案时,他们就会更加信服理事们的权威。

至此,我们就可以知道理事们是如何获得权威,如何成为村庄社会性精英的。首先,他们协助村民办事情就形成了一种人情亏欠机制,主家要在合适的时机归还人情。所以,当理事们去调解村民间的矛盾纠纷时,当事人总会给理事们一个面子,偿还自己的亏欠或者为方便自己以后找理事们办事做好铺垫。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看在某某的面子上,我才这样做”,这只是看了面子而已而不是被某些人的权力所迫,当然这些人也没有这样的权力。其次,这些人也是讲道理的人,他们掌握着丰富的地方性规范。所谓讲道理,就是能够将地方性规范讲通,能够让双方接受这些道理,获得大家的认可,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人们之间的矛盾纠纷并非只是零和博弈,双方其实都是可以退让的。在理事处理问题上许多人存在着一种误解,比如对于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大家都处理不好,而当某个人去了之后,三言两语就解决好了,但这并不是说这个人有能够让大家屈服的什么特殊权力,而是他讲出了纠纷双方都接受和认同的一番道理。当这些人不仅拥有丰富的地方性知识,可以让大部分人都信服他们,而且也拥有别人对他们的亏欠感时,他们就自然而然地也拥有了地方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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