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单证的含义
出口单证,即单证与证书,英语称Export Documents。有时简称为“单据”,是指在出口业务中应用的单据与证书,凭此来处理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报关等工作。当贸易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相应的单据编制、交换、传达;以满足商业运输、保险、海关、政府等有关部门多方面的需要。它包括外贸结算使用的单据与证书以及与信用证有关的所有单据,如汇票、商业发票、提单、保险单、商检证书等。按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2008 revision)第四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所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第十三条规定:“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是否表面与信用证相符合,本惯例所体现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是确定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的依据。单据之间表面互不一致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当发生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时,银行以信用证为唯一依据,拒收单据并拒绝付款。所以,正确地缮制好各种单证,以保证交货后能及时收回货款就显得十分重要。
二、出口单证的特点
(一)商品单据化
现代国际贸易特别是在象征性交货情况下,卖方以交完货物后,向银行交付单据则代表卖方完成了交货义务。买方向银行付款取得全套单据,并据以提货。实际上,买卖双方进行着单据的交易,其根本原因是国际贸易中的单据代表着货物的所有权——即物权凭证。从总体上看,出口业务中所涉及的各种单证具有不同含义的功能。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商品属性,或代表商品的价值、包装、品质,或代表商品的数量、产地等;一类具有货币属性,或直接充当货币的支付功能,或为货币的支付做出承诺或保证等。进出口合同的履行就是通过这些单据的签发和使用来完成的。因此,单证工作反映了买卖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也反映了买卖双方责权利的发生、转移和终止。(www.xing528.com)
(二)单据商品化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货物单据化,使得商品买卖通过单据买卖而实现。卖方交单就意味着交付了货物,而买方付款赎单,则代表买到商品,双方的结算自然就不再以货物为依据,而是以单据为依据。单据和货款的对流原则已成为国际贸易中商品买卖和支付的一般原则。由此我们看出单据的商品化属性。单据已经在国际贸易中,作为结算工具,起到了货币与商品交换的作用。广义上的单据,既包括了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或资金转移关系的资金单据。汇票(draft),也包括了说明商品情况的商业单据(commercial documents),它们代表所售商品的品名、数量、价值、包装、产地、运输、保险等方面的情况。另外通过附属单据(additional documents),如“船籍证明,海关发票,商检证书”等,又反映了不同国家的法律、规章和制度。
(三)单据成为对外收汇的依据
现代国际贸易中,单据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卖方完成交货义务后,必须向银行或买方提交合同或信用证所要求的各种单据,这是因为单据已成为出口收汇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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