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失灵的概念
市场失灵
市场机制在某些情况下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产生扭曲。
我们知道,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也就是要满足完全竞争市场所给定的假设条件。但是,由于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状态,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很难实现。在实际的市场体系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各种限制,使市场机制在很多时候不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从而出现所谓的“市场失灵”。简单说,市场失灵就是指市场机制在某些情况下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产生扭曲。
其实,对于什么是市场失灵,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前面对市场失灵进行的定义属于狭义的“市场失灵”,认为当市场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时,它就是失灵的。有不少观点则不同程度地把收入分配不公、周期失业扩大、通货膨胀加剧和生态环境恶化等现象也视为市场的失灵。还有一些人进一步扩大了市场失灵的范围,把市场不能实现的一些社会目标(如政治民主和道德高尚,等等)也算作是失灵。
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狭义的“市场失灵”,即低效率的市场失灵,其他意义上的市场失灵不作详细介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相关的经济学教材。
2.市场失灵的原因
市场为什么会失灵?
(1)垄断因素。
在现实经济中,市场竞争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优胜劣汰。劣者在竞争的过程中不断被淘汰,而优者在竞争过程中则不断壮大,这就产生了集中的趋势,有的甚至导致垄断,再加上行政性垄断和自然性垄断的力量的存在,使得市场中的一部分企业能够不同程度地影响甚至操纵价格,并从中得到好处。这就削弱了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能力,造成了生产能力剩余和资源被闲置,破坏了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状态,导致了市场效率的相对低下,从而处于低效率的均衡之中。
(2)外部性。
外部性
某个人的一项活动给其他人的福利造成了好的或坏的影响,但却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所谓外部性,是指某个人的一项活动给其他人的福利造成了好的或坏的影响,但却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我们知道,完全竞争市场要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需依赖于一个隐含的假定,即经济当事人的生产或消费行为不会对其他人的福利造成影响,也就是不存在所谓的“外部性”。换言之,单个经济单位从其经济行为中产生的私人成本和私人利益被看成等于该行为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和社会利益。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这个条件并不成立,因为在经济生活中,生产者和消费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单位。当某生产者或消费者的一项经济活动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他自己却并不为此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时,这个人为其活动所支付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这种性质的外部性被称为外部不经济或负外部性。例如,工厂在生产产品时向外排放废气、废水影响周围居民健康,是外部不经济的典型例子。工厂的废气、废水不经治理便排出厂外,对工厂来说可以降低成本,然而社会由于承受了这种有害的外部影响而遭受到损失。在存在外部不经济的情况下,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但企业的产量决策只根据私人成本,不根据社会成本,这样可能会过多地生产社会成本较高的产品,这就会降低市场效率。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某个生产者或消费者的一项经济活动可能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好处,但他自己却不能由此而得到补偿,这时,这个人从其活动中所得到的私人利益就小于该活动所带来的社会利益,这种性质的外部性被称为外部经济或正外部性。例如,养蜂人和养花人为邻,养蜂人得到了额外的好处,而养花人不能因此而索取回报。一个企业对其员工进行培训,而这些员工可能转到其他单位去工作,该企业往往并不能从其他单位索回培训费用或其他形式补偿。在存在外部经济的情况下,产品的社会利益大于私人利益,但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产量决策只根据私人利益,不根据社会利益,这样企业就会较少地生产对社会有益的产品,这也会降低市场效率。
(3)公共物品。(www.xing528.com)
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是指供整个社会共同享用的物品。
公共物品是指供整个社会共同享用的物品,如国防、警察、消防、公共道路、教育、公共卫生等;与公共物品相对,私人物品是指由市场提供给个人享用的物品,如商店里出售的食品、衣物、玩具等。公共物品一般由政府提供,市场往往无能为力,但某些公共物品也可由市场提供,如民办教育。
公共物品具有两个显著特点:第一,公共物品的消费不具有竞争性。即公共物品生产出来之后,增加一个消费者,并不会减少任何其他消费者所可能得到的消费水平;或者说,某人对该物品的消费或使用,并不妨碍他人对该物品的使用。例如,新生人口一样享受国防提供的安全服务,但原有人口对国防的“消费”水平不会因此而降低;在达到一定点之前,道路上多一辆汽车不会妨碍原有汽车的行驶;无线广播与公共电视也是完全类似的。从这一点看,公共物品的消费增加时,成本并不会增加,也就是说,增加向一个消费者提供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第二,公共物品的消费不具有排他性。即公共物品一旦生产出来,不管人们是否付费,都能享用,无法排除一些人不支付便消费的“搭便车”行为。例如,无法禁止过往行人对公共路灯的利用,也没有办法对利用了公共路灯的过往行人收费。这样,公共物品的生产不能保证生产者实现利益性的交换,追逐利润的私人企业也就不会生产这种产品,只能由政府来作出安排。其实,在边际成本等于零的情况下,有效地配置资源的原则就是免费提供公共物品给想要它的任何人。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公共物品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则称之为纯公共物品,最典型的例子是国防、无线广播和公共电视等。否则,称为非纯公共物品。比如,有些公共物品可能是竞争的但却非排他的,像公共渔业资源的使用,一部分人捕到的鱼越多,其他人能够捕到的鱼就越少;还有些公共物品则可能是排他的而非竞争的,如有线电视、付费宽带和收费高速公路就属于这种情况。
由于公共物品不同于私人物品,因此适用于私人物品的选择原则、市场定价和资源配置等原理,未必适用于公共物品。例如,私人物品的供给者是根据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来确定供给数量和价格,而由于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等于零,消费者就有理由认为可以免费享用公共物品。而且,一般情况下,很难要求公众真实而准确地说出他们对公共物品的偏好,从而无法得出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这样,公共物品的均衡数量和价格就无法由市场供求关系来确定。另外,即使公共物品有价格,也难以解决公共物品的收费及管理问题。换言之,在多数情况下,市场机制对公共物品的配置是无能为力的。
(4)不完全信息。
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
·信息不完全是指经济活动主体不能充分了解所需要的一切信息。
·信息不对称是指经济活动双方对有关信息了解和掌握得不一样多。
上面在讨论市场效率时的一个重要假定是信息完全,市场的供求双方知道市场上的各种商品以及它们的价格,知道各种可供选择的消费和生产的机会。消费者知道商品的特性和特点,以及自己对各种商品组合的偏好,从而能作出最合理的选择;而生产者知道各种可供选择的生产技术,知道生产要素的生产能力,知道所用要素的价格和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格,因而也能作出最合理的选择。
但是,上述关于信息完全的假定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信息常常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信息不完全是指经济活动主体不能充分了解所需要的一切信息。信息不对称是指经济活动双方对有关信息了解和掌握得不一样多。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会妨碍市场的有效运转,影响资源优化配置。
信息不完全不仅是指那种绝对意义上的不完全,即由于认识能力的限制,人们不可能知道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任何情况,而且还指相对意义上的不完全,即市场经济本身不能够生产出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地配置它们。这是因为信息作为一种商品,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人们在购买普通商品时,先要了解它的价值,看看是否值得购买。但是,购买信息商品却无法做到这一点。人们之所以愿意出钱购买信息,是因为还不知道它们,一旦知道了,就没有人会愿意再为此而进行支付了。这就出现了一个困难的问题:卖者让不让买者在购买之前就充分了解所出售信息的价值呢?如果不让,则买者就可能因为不知道究竟值不值得去购买而不去购买;如果让,则买者又可能因为已经知道了该信息而不去购买了。在此情形下,要能够做成“生意”,只能靠买卖双方并不十分可靠的相互信任:卖者让买者充分了解信息的用处,而买者则答应在了解信息的用处之后会购买它。显而易见,市场的作用在这里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此外,在一般的商品市场中,买方和卖方所掌握的信息常常是不对称的,一方掌握的信息多些,另一方掌握的信息少些。在多数商品和生产要素市场上,卖方掌握的信息多于买方,比如,药品的卖者一般比买者更了解药品的性能;但在另一些市场上,买方所掌握的信息也可能多于卖方,保险和信用市场往往就是这种情况,比如,医疗保险的购买者显然比保险公司更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以前我们在谈论市场均衡时,都是假定供求双方所掌握的信息是完全对称的,在供求双方都接受的价格下,供给方出售了他愿意出售的数量,需求方则购买了他愿意购买的数量,双方都没有欺骗对方,买卖双方的意愿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通过市场的自由交易实现了。而一旦供求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完全、不对称,市场将出现问题,卖方可能以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消费者也可能出现败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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