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和生产要素都在发生变化,针对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的各种资源要素呈现分散化、碎片化分布,集体产权模糊不清的实际,早在2013年习总书记就明确指出: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他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这是我国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中央深改组第五次会议上,他进一步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的“三权分置”的改革论断与思路,确立了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各地开始“三权分置”实践探索。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2016年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标志着“三权分置”这一重大理论和制度创新的顶层设计的实现。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各地在土地入股、流转倒包、合作入股、资金整合等方面大胆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发端于贵州六盘水市的“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有效激活了农村沉睡的资产,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让增收的渠道多起来。特别是六盘水市创新扶贫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以“三变”改革促特色产业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成为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的根本动力。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为创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指明了方向。(www.xing528.com)
“三变”的核心要义是改革创新,通过抓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分散的资源聚集化、模糊的产权清晰化、集体的资产市场化,通过农业经营机制改革创新,丰富和完善双层经营“统”的功能,推进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民由“分”到更高层次的“合”,提高组织化程度,让农民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让“三权分置”落地生根,使持续脱贫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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