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只有通过“激活内因”“催化内因”才能起作用。“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发展经济、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改变穷困面貌。其中,“扶”是脱贫致富的外因,被“扶”的人自强不息,勤劳奋斗,自力更生才是脱贫致富的内因。“扶志”,就是要把贫困人口主动战胜贫困的志气“扶”起来,把脱贫的外在动力与内在活力激发出来。
习近平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指出,脱贫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扶贫先要扶志,要从思想上淡化“贫困意识”。他更强调:“我们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既扶贫又扶志,调动扶贫对象的积极性,提高其发展能力,发挥其主体作用。”
但从近年的扶贫实际看,尽管各地、各部门均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加大了扶贫帮困的力度,但有些贫困户在领到扶贫款后不是用来发展生产,而是用于吃喝玩乐;还有的宁肯整天打牌搓麻将,坐享清福,也不愿动手干点事情。更有甚者,送去肥料,不施庄稼却卖了;送去粮种,不种田里却吃了;什么也不做,天天跑民政,以能领到民政救济为荣,甚至以此在村里炫耀。一些多年一直被帮扶的贫困户,如今仍然是家徒四壁、一贫如洗。究其原因,并不是因为年老体弱、天灾人祸导致不能致富,而是因为不思进取、主观努力不够等内因所致。(www.xing528.com)
扶贫固然应支援钱物,但更重要的是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因为“上边”和“外边”的钱和物是有限的,它仅仅能够为贫困乡村脱贫创造一定的条件;而内生动力则能把贫困乡村干部群众充分调动起来,精神变物质,使其依靠自身力量实现稳定脱贫和不断致富。如果扶贫不注重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扶贫的目的就难以达到,即使一度脱贫,也可能会再度返贫。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