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原是指由国家指定的对外通商的沿海港口。随着陆、空交通运输的发展,对外贸易的货物、进出境人员及其行李物品、邮件包裹等,通过铁路和航空直达一国腹地。在开展国际联运、国际航空邮包邮件交换业务,以及其他有外贸、边贸的地方,国家设置了口岸。简单地说,口岸是由国家指定对外往来的门户,是国际货物运输的枢纽。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一种特殊的国际物流节点。
口岸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类。按照出入境的交通方式划分,可将口岸分为港口口岸、陆路口岸和航空口岸。其中陆路口岸又分为边境口岸和内陆口岸。
1.内陆口岸的基本功能
内陆口岸的基本功能如下:
①边防检查。边防检查是国家通过设在对外开放口岸的边防检查机构,依法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及携带、载运的行李物品、货物等实施检查、监督的行政管理活动。主管机关是公安部边防局。
②海关服务。海关服务包括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邮寄物品及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
③商品检验、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
2.通过功能拓展,部分内陆口岸演化成国际陆港
传统的陆运口岸作为国际物流的通过型节点,功能相对单一,主要为货主提供通关性服务。部分进出口量较大的内陆口岸,为了向进出口商提供一体化的物流服务,壮大区域物流产业,以此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纷纷进行仓储功能、货代、集配等物流功能的拓展,经过功能拓展的陆运口岸就逐渐演化成国际陆港,如图3.4所示。内陆口岸的延伸功能介绍如下:(www.xing528.com)
图3.4 内陆口岸的基本功能和延伸功能
①仓储业务:提供进出口货物仓储、集装箱整箱及拼箱货物的堆存、装箱、拆箱、存储等服务。
②国际货运代理:为客户提供海运货物的订仓,配载,拼箱、装箱发运,转关运输,提供国内陆路长、短途运输的“门到门”服务。
③集装箱业务:为企业提供货物到港运输、货物分拨和配送服务。
④保税仓储和出口监管。
北京朝阳陆港就是在原北京朝阳口岸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而形成的。北京朝阳口岸原为北京市一个普通的陆运口岸。2002年10月,经北京、天津两地口岸管理办公室、海关、检验检疫及口岸经营主体共同研究协商,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对口单位共同签订了《北京朝阳口岸与天津海港口岸直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北京朝阳口岸作为北京市政府批准的唯一海运内陆口岸,实现港口功能一体化,到北京的进口集装箱货物可采用海关跨关区运输方式,将货物转至北京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出口货物在北京“一次报关、一次报检”,原则上在天津港不查验,直接集港、装船;货物装船后,所有信息反馈到北京朝阳口岸,可在北京办理出口退税。《协议书》使得天津港的港口功能真正延伸到了北京,北京朝阳陆港也成了真正的内陆港口。
国际陆港的这种形成途径是原有内陆口岸功能与物流功能的集成。通过功能集成而形成的国际陆港,除了具有典型的报关、报检等口岸功能外,还具有集装箱集散、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功能,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内陆物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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