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七篇“各种收入及其源泉”中谈道,资本、土地和劳动分别表现为利润、地租和工资的源泉。我们知道,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异化的本质,为人类解放事业寻找一条光明大道。然而在这里马克思触及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剩余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应该说,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分配形式,但绝不是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有的分配方式。“按劳分配属于社会关系的范畴,是由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所有制决定的分配关系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本质规定。而本质与现象同一的按劳分配,即直接的、完全的按劳分配,或者说按劳分配作为具体的分配方式和过程,需要严格的‘马克思条件’。与此不同,按要素分配如等价交换一样是一种市场现象,是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相联系、相统一的具体分配方式。它本身没有社会属性,但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反映不同性质的分配关系。”〔27〕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市场经济能够有效地将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中进行配置,得到充分整合的生产要素便能发挥出最大的生产力效益,因此根据它们所创造经济利益中的收益大小来分配报酬是市场经济发展必然结果。各种资本注入市场不仅壮大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且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开辟广阔道路。
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但创造财富的源泉可以多样化,“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28〕。因为除了劳动之外,至少还包括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在这里需要区分“财富”和“价值”两个重要范畴。马克思语境下的“价值”是社会关系范畴,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重在强调一切剩余价值均来自工人的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却不为劳动者所有,剥夺劳动的私有制是导致工人贫困的根源。只有劳动者掌握生产资料才能最终推翻不合理分配制度,而不是像国民经济学家那样把私有制当作既成的事实不加以否定和批判,只满足于从“分配性努力”出发进行分配改革。财富实属于生产力范畴,就是物质形态的使用价值。财富被创造出来离不开劳动和自然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殊社会形态下并不能仅限于这样的解读,财富呈现出不同表现形式,其中蕴藏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www.xing528.com)
对于借助经济学批判来达到社会批判目的的马克思而言,劳动价值论和财富创造论并不相矛盾,同样“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在理解上也并不矛盾,它们不是在同一层面上的两个并列范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利用资本力量进行生产,按照资本原则进行分配,必然会造成贫富两极分化;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利用资本力量进行生产,按照人民和社会原则进行分配,使劳动和资本共同享有剩余价值,资本及其增值只是手段,以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为唯一目的,从而推动人和社会共同发展。正是透过这些生产力范畴概念的剖析,对生产关系维度的把握,马克思才能深入到“社会质”的认识,才能发现导致一切社会分裂和矛盾的根据,而解决问题的关键恰恰也在于此。继而马克思提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合适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交换”〔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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