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人类历史上的财富分配方式探析

人类历史上的财富分配方式探析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存在过三大剩余价值分配方式:按照血亲宗法伦理来分配人类的剩余产品,这样的经济分配制度主要体现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在以封建政治权力占主导的社会里,所形成的经济分配方式就是按照政治等级权力来分配人类的剩余产品;在以交换关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社会中,所形成的经济分配方式主要是按照资本原则来分配人类的剩余产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的剥削方式甚为隐蔽。

人类历史上的财富分配方式探析

人类社会历史上存在过三大剩余价值分配方式:按照血亲宗法伦理来分配人类的剩余产品,这样的经济分配制度主要体现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在以封建政治权力占主导的社会里,所形成的经济分配方式就是按照政治等级权力来分配人类的剩余产品;在以交换关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社会中,所形成的经济分配方式主要是按照资本原则来分配人类的剩余产品。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类的生存条件受到大自然的限制。自然产生的各种灾难、巨变和祸害迫使人们不得不结成一定的组织来共同生活。这样的组织是家庭公社或氏族公社。由于生产力水平的落后,从外界所获得的食物十分有限,那该如何分配这些食物呢?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谈道:“南方斯拉夫的扎德鲁加是这种家庭公社的现存的最好的例子。它包括一个父亲所生的数代子孙和他们的妻子,他们住在一起,共同耕种自己的田地,衣食都出自共同的储存,共同占有剩余产品。”〔16〕

显然,血亲宗法伦理是他们分配剩余产品的主要依据,而且只能是“平等地分配”。平等分配不等于平均分配,因为任何一个人在智力或体力上是不同的,他们在同一时间内提供的劳动量自然不同。作为在氏族社会中的主要劳动力,氏族必然要优先保障这些人的最低生存资料,而那些老人、小孩、病弱者等得到的消费资料相应会更少些。可见,原始社会中的分配不是平均分配,而应当是平等分配。

随着生产力逐渐提高,剩余产品不断增多,原本归属氏族社会的财富有了新的主人。“如果不是对财富的贪欲使得氏族成员分裂成富人和穷人,如果不是‘同一氏族内部的财产差别把利益的一致变为氏族成员之间的对抗’……这种情况是决不会发生的。”〔17〕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呢?原来是“首次出现一个阶级,它根本不用参与生产,但完全夺取了生产的领导权,在经济中使生产者服从自己……并对他们双方都进行剥削”〔18〕

阶级的出现使得社会暴力机关掌握在权力阶层手中,这些机关从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独立的、压迫和统治人民的机关。既然生产资料和生产者都服从权力阶层的统治,那么财富的分配自然是按照权力来进行分配。“在习俗社会权力阶层通过直接掠夺、直接通兑的方式来占有财富。权力层不关心财富的生产过程,只关心财富的结果。”〔19〕(www.xing528.com)

应该说,在此之前的一切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在本质上是共同生产,如氏族社会内部人们的生产、封建社会农民的劳动。“共同生产”是指人们支配自己的生产资料,生产条件与他们自身结为一体。只不过这种生产的共同性是在极小的范围内实现的,所生产出的物质产品是满足个人消费需要。消费物品的分配也是在较大或较小的共同体内部直接分配产品。

可是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产生了个人之间的交换行为。商品生产得到充分的发展。商品生产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他人生产,让渡使用价值而换来交换价值。商品交换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下,拥有人身自由的工人只能靠出卖劳动能力来换取生存的物质品,生产资料与他们完全分离,这是与以往任何社会最重要的不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20〕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完全占有剩余价值,工人获得的是出卖劳动力的价格,而不是出卖劳动的价值。人格化的资本直接从工人身上吸取表现为剩余价值和剩余产品的剩余劳动,“资本的文明之面之一是,它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21〕马克思倾其一生就是为了揭露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秘密所在。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的剥削方式甚为隐蔽。工人出卖劳动力,领取等量的工资似乎看起来合情合理。针对资产者所鼓吹的“公平分配”,马克思做了淋漓尽致的批判:“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不相同的观念吗?”马克思给出的正面回答是:“如果劳动不是规定为雇佣劳动,那么,劳动参与产品分配的方式,也就不表现为工资,如在奴隶制度下就是这样……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个人以雇佣劳动的形式参与生产,就以工资形式参与产品、生产成果的分配。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把土地放在生产上来谈,把地租放在分配上来谈,等等,这完全是幻觉。”〔22〕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剥削的无情揭露无疑给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度投去最锋利的匕首。为社会生产力巨大发展提供剩余劳动的工人阶级,最终将成为葬送这一“吃人制度”的掘墓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