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渠道寻求对自身有利的贸易政策,利用它们拥有的资源对国会和行政系统施加影响。政治活动中所有参与者总是在一定政治和政府环境中运作的,同时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决策的左右受到自身经济实力、组织领导与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利益集团在美国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与各种环境因素发生关联,通过这种联系和相互作用获得影响政策制定的实际权力。利益集团为达到自己的政治诉求常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利益集团左右影响美国贸易政策主要通过参与美国政策制定政治过程,在其中灵活运作、多方寻找机会来实现自己的目标。
1.通过国会施加影响
国会的组成结构特征以及它在美国政治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这个立法部门对利益集团的压力及诉求非常敏感,同时国会在贸易政策制定流程中的职能及作用也决定了它对利益集团的重要性。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国会制约着实施具体工作的行政系统,相关利益集团通过国会对政策施加影响,从而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
当一项贸易法案提交到国会手中,立法从倡议到最后形成通过,是一个冗长、复杂的过程,期间法案被多次讨论、不断修正,这一过程就为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就法案施加影响留下了较大的活动余地。
由于国会两院议员由选举产生,他们和选民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是选民的代表,深受利益集团压力及立场影响。在现代美国,国会议员是受人尊重,具有相当社会地位的职业,因此被许多人所向往,不少人把议员视为最佳终身职业。某个人一旦当选议员几乎毫无例外寻求连任,而议员的连任需要选民选票的支持。此外,还需要金钱来支持他们参与竞选的耗费。以前美国议员可以通过他们所属的政党拨款来解决这一问题,而政党对选民的控制也可以保证他们的选票,但是现在政党对选民的控制力、影响力逐渐变小,议员从所属政党中获得的连任帮助已经很小了。因此为了在竞选及连任中胜出,议员必须认真对待选民的意见和要求,重视同其选区或州的选民利益及立场保持一致,否则就会有落选的危险。同时由于众议员每二年一选,参议员每六年一选,选举竞选费用日益攀升,议员自己已经很难负担竞选的花费。这时,政党对议员帮助的不足之处就由利益集团来补充。利益集团可以通过对议员提供竞选捐款或协助投票人进行登记等多种活动争取选举人参与投票来提高某个议员在选民中的支持率,使议员在竞选中获得优势,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竞选成功的机会。而议员当选后就要为这些利益集团的利益服务作为回报,这使得议员就成了相关利益集团的代理。
另外,由于国会的工作量很大,并且一些工作内容专业性很强,知识关系十分复杂,国会议员越来越需要从利益集团那里获得信息或策略建议,同时在专业知识方面他们也依赖于利益集团提供的支持和帮助,这就使得利益集团具有了通过信息操纵左右政府政策决策的机会。
并且议员要提高自己的政绩,必须经常注意知识的更新换代以及新的建议和观点的提出,从而维持促进他们个人事业,而利益集团具有丰富的资源可以提供这些支持,给出合适的建议。随社会工业技术的进步与社会分工的发展,议员的情报主要由利益集团提供,他们对利益集团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这进一步增强了利益集团对国会决策的影响力,而国会两党结构及权力的分散也为利益集团影响议员创造了有利条件。
越战后,国会权力在整个政治体系中的比重有上升趋势:国会中两党政治立场常有不同,利益集团则可以利用它们之间的对立来取得自己想要的政治结果。在国会两院下设有各种专业委员会,组成国会立法的主要工作场所,而各种专业委员会也是利益集团实现自己政治诉求的途径之一。
议案审批或法律的修改通常是由两院下设的各个委员会来执行。20世纪80年代之后,国会下设委员会日益分化,小组委员会的权力近些年来不断的扩张,使国会权力进一步分散,国会下属委员会拥有展开调查、举行听证会、监督政府行为等的权利。委员会不仅有促进某项政策立法的权力,还能够通过不作为或反向行为对某项政策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委员会就一项法案不采取行动或者进行否决,可以使一个议案中途夭折。这些都为利益集团利用国会谋求政治目标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具体到贸易政策立法,虽然美国宪法只赋予国会“监管对外贸易”的权力,但是国会可以审查贸易立法提案,同时美国国会下属委员会在贸易政策制定中所起的作用,使得国会在美国贸易政策制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利益集团可以通过小组委员会影响某项贸易法案,或使法案中途夭折来避免自己不想要的后果,它们也可以通过在议员中发表保护主义演讲或游说议员争取使他们提出对行业有利的贸易救助方法,同时贸易利益集团还可以直接去找特别贸易办公室代表或关税委员会,说服它们采取措施改善贸易条件。
利益集团支持议员选举连任,而议员制定有利于利益集团的政策,向利益集团表明立场,提供回报,以获得利益集团后期一贯的支持。因此在美国现有政治体制下,我们可以说国会的议员绝大多数都是某地区或产业集团利益的代表。
因此,国会成为了利益集团活动的主要场所,相关集团组织往往会采取多种方法影响国会议员的政治立场与政策选择。对利益集团来说,它们想要改变或获得某种贸易政策,影响国会议员会比说服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容易很多。
利益集团有多种手段来影响、制约国会议员:
第一,说服一些国会议员,令他们相信自己意见的正确性,从而在国会表决中替自己说话;或者准备详细的意见书,在国会的常设委员会作证时递交,通过提前准备的资料证据说服委员会成员。
第二,向议员施加压力。利益集团一般是在国会场合和议员的家乡选区对议员采取各种扰乱行动,令他们心烦意乱之下不得不屈服或改变立场。它们或者在议员进行公开演讲时找一些人提出许多尖锐具有敌意的问题,设置语言陷阱,扰乱演讲秩序与效果,或者在演讲场合周围举行抗议活动,使议员的行动艰难,处处感到不便。另外,它们还可能通过揭露议员丑闻扰乱群众视线,或通过向议员寄送信件,打电话抗议等方式,使议员疲于应付,最终屈服。
第三,在华盛顿或州的政府设常驻办事处,雇用专人同两会议员保持密切联系,建立长期关系;许多利益集团选择专门对议员进行疏通活动的专业人员,通过他们的工作对议员施加影响。
第四,架空议员。如果某个议员对某个利益集团的危害到了一定程度,这些集团就可能设法使国会撤销该议员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或者通过取消这个议员在各种活动中获得的其他政治上的好处,令他们在这一行业无法获得发展的机会或不能立足。
第五,阻止议员再次当选。当某一议员跟利益集团冲突矛盾比较多的时候,利益集团可以通过正式渠道抗议反对这个议员的当选,它们也可能会拿出资金资源支持这些议员的对手,从而来阻止这个议员的再次当选。利益集团在议员参选或连任竞选时常常会预先做功课,把一些危害它们利益的议员挑出来,制造该议员的“丑闻”,对此进行宣传,扰乱他们的竞选活动,破坏他们的公共形象,利用舆论的压力等积极开展反对他们的活动,使议员参选失败。这种策略在美国选举历史上成功过很多次,是影响议员的很重要的手段。很多遭到打击的议员因为不堪忍受而退出选举或者以诉讼来反抗。
2.通过行政机构施加影响
行政系统是利益集团施加影响的对象之一。
美国的行政机构各部各司其职,其行政系统管理中专门的独立委员会(Independent Agencies),每天针对其管辖领域做出决策,它们要么直接制定政策要么提出立法建议,这些都涉及各行业公司或利益集团的具体利益,因而利益集团有动机通过集团的力量去支持或阻挠这些机构做出某一决定。
而美国的行政机构按业务职能分工,各自管辖涉及不同利益的部门,部门之间有时职能有重合之处,由于它们管理角度不同,目标难免有不同,从而部门间有合作也有矛盾,相关利益集团便可利用不同部门的不同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此外,美国许多立法建议都来自某个行政主管部门,如与贸易相关的行政法规等。美国的行政首脑权和立法权的实施关系着利益集团的切身利益,总统从理论上来说应该是利益集团十分重要的游说对象,但是不是每个利益集团都能直接接触到总统本人,因此它们需要通过做白宫办公厅等总统办事机构官员的工作,从而间接地影响总统本人的决策。(www.xing528.com)
行政部门直接参与贸易政策的制定,这些部门的政要是利益集团的重点游说对象。
然而行政机构说到底是以总统为核心,行政官员对总统负责,行政部门的纪律性很强,大多行政官员性格小心谨慎,加上政府决策过程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保密性,因此他们受外界的影响较小,只对政府部门内部的行政命令及压力反应敏感,利益集团要游说行政官员的难度很大。
因此,利益集团一般会同与自己利益或工作有关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长期和深入的关系,对他们的游说或公关活动大多比较隐蔽。而且政府工作人员在接受游说时,一般要将利益集团的特殊要求同公共利益相挂钩,借此来体现自己决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利益集团对行政机构的游说,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开展:
(1)影响总统的选举
总统是美国贸易政策制定中非常关键的一个影响因素。利益集团不可能会放弃任何对总统施加影响的机会。美国是代议民主制,选举在总统获得政治权利及美国政治生活中有很重要的作用。利益集团一般积极支持自己战线里或倾向于自己利益的候选人,通过介入选举过程促进他们当选,或至少通过选举活动建立起与候选人良好的关系,从而为利益集团今后的游说活动铺垫道路,增加自己对政策制定实施的影响力。利益集团很多对总统候选人慷慨解囊,派出智囊机构帮助候选人竞选或替他们拉选票组织竞选活动等,而总统当选后成为这些利益集团政治上的代理人,会在作出决策时尽量考虑这些利益集团的意见。
(2)影响政府对行政官员的任命
利益集团可以通过游说某行政部门的官员来改变或影响某项政策,但是这种做法一般费时费力费钱且效果不佳,因此其想获得政府官员正向的支持及帮助是不容易的,但如果该行政部门的官员是由与其立场相对的人来担任,那么此官员倒是可以很容易妨碍利益集团利益,给利益集团的经营活动带来诸多的不便。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利益集团通常会在政府的任命下来之前就付出努力,四处游说,通过公众舆论等渠道向政府施压,避免有跟自己立场相对官员上台,促使对自己有利的人任职,以此来加强对政策的掌控。
(3)委派代理人
美国政府为了更有效地迎合公众的舆论动向,广泛听取民众意见,加强与社会各产业及部门的联系,通常会在行政部门之下设立由民间人士组成的顾问委员会,由它们给政府工作提供信息、提出建议,发挥其自身专业或背景的优势,协助政府制定政策。
因此,这些委员会对于政策的制定及修改有着重要的影响,许多利益集团都积极寻找代理人参加各种顾问委员会,从而可以及时了解政府政策的取向,采取应对措施对政策施加影响。
一般来说,势力强大的利益集团能够找到并负担更多专业人员参与相关顾问委员会,有时某个利益集团的代理往往同时在几个同类委员会中任职,或某一委员会中它的代理总数中所占的比例最大,代理人数的多少也反映了利益集团的实力和影响力。
(4)雇用已退休的行政官员
一些政府官员在离职后因为社会关系及资源还存在,他们通常会被利益集团高薪返聘为顾问或说客,通过他们对政策制定施加政治影响力。这些高级官员往往在政府担任要职多年,对政府运作机制及相关领域各机构人员很熟悉,也有着自己相对稳定而广泛的社会联系,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及渠道有利于利益集团对政府机构顺利开展公关活动。
(5)与政府官员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
因为利益集团很难与行政官员直接建立利益关联或私人友谊,所以许多利益集团十分注意同相关人员建立长期、低调的友好关系。这种联系大多通过实际工作的长期合作形成,比较不容易引起舆论与公众的关注。为了时刻把握政府实权官员的动向,一些利益集团还专门成立公关机构,经常组织一些联络感情的社交活动。
在美国政府下属的独立机构中,有很多这类的关系存在,政府官员与企业的联系大多是不显眼或者微妙的。由于行政各部门及独立机构专门负责处理具体的国内和国际事务,拥有相当大的实权,稍微的牵绊都能对行政决策产生重要的牵制作用,因此这种良好的私人关系成为利益集团影响相关政策的一种重要政治势力。
3.通过司法机构施加影响
美国的法律体系是普通法系,主要特点是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判例法为主要判案形式。法律的实施由法官参考过去判案实例,对案例进行处理。虽然美国法官都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其专业性毋庸置疑,但由于司法执法过程是由人来进行的,有人参加的地方就不可避免地牵扯到参与者的立场利益,受到自身背景知识及人格结构的影响,具有自己的倾向性。
美国的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例时,会将新的问题与法律原则、过去惯例及自身的背景偏好相联系,作出灵活合适的裁决。因为美国法院拥有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同时具有司法审查权,这使得美国法院对于贸易政策的合理合法性也有着重要的话语权,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修改决定贸易相关法案。如美国2000年制定的《伯德修正案》在2005年12月由美国参议院投票废除。而2012年美国法院也认为针对具有“非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美国提出的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调查”是不合法的。
所以说,在美国,法院对于贸易政策也有着相当程度的制约与影响,作为一种具有相当自主能动性的决策机构,法院同政府和国会不同的是它对贸易政策的影响是通过诉讼活动来实现的。由于法院对宪法和法律有解释的权利,通过对于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裁决,法院行使实际上制定政策的权力,由此美国的司法机构对其经济政策制定也有着重大影响。
所以当利益集团感到无法通过正常的政治渠道来影响政策的制定时,它们会考虑到法院监督和解释贸易政策,通过判例改变政策的权力,因此法院也可作为中介由利益集团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利益集团可通过两种方法来利用法院这一特点,一是通过各种理由向法院提出诉讼,在法庭上有说服力地阐明自己的理由,说服法官;二是通过各种方式影响法官的立场及贸易看法,如通过媒体宣传,制造舆论压力或者改变法院工作人员结构等向联邦最高法院推荐己方人选和阻止那些对本集团利益不利的人选入联邦最高法院。
2006年美国电动轮椅零件商就因为美国总统小布什2003年1月拒绝实施相关协议,在三年中对中国相关进口配额实施限制,对美国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法院审理考察小布什总统决定的正确性及合法性。最后其没有胜诉,但是这一个例子说明了美国的法院可以干预任何政府或国会出台的政策。
此外,由于法院的判决出台具有一定的时间,所以利益集团可以将此作为阻碍贸易法案的工具,它们可以对贸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法律诉讼,然后利用诉讼冗长的调查期限拖延贸易政策出台,寻找其他改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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