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来说,美国任何的个人和组织都可以针对贸易事项提出法案或议案,提交国会后由国会决定是通过还是否决。但在实际中,一般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先针对市场或国际贸易往来进行实际调查,然后在调查的基础上有相关专家讨论决定相关的贸易法案,然后将此法案给总统,再由总统提交给国会。
在法案提交给总统之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要进行深入而广泛的求证,根据贸易对手以前的表现,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做出判断,然后征求个人、产业部门及相关利益集团的意见和建议,对其利益及政治诉求进行协调分析,最后形成详细报告提交给总统。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每年会向总统提交年度报告,这是总统建议对外贸易政策变动的重要依据。除了年度报告之外,美国贸易代表还要关注美国与其他国家如中国之间一些重要问题的进程,归纳总结随时会发生的一些摩擦及市场动向,最后将这些整理提交总统,使得总统能随时了解和掌握贸易的动态和最新发展。
总统接受报告将相关建议等提交国会,议案便进入了讨论表决程序。
当法案进入国会表决阶段,各个利益集团试图通过各种渠道影响贸易政策的最终决策,表达它们的利益诉求。
法案从最初提交国会到最终表决,获得通过,可能要经历数周甚至数月不等的时间。这就为各种利益集团展开各种院外活动留出了时间,它们或者组织游说,或者针对议员公关,或者在听证会上直接表达它们的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影响参众两院的议员立场。
美国贸易政策决策过程的政治体系有着很强的制衡性,三权分立的结构使得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哪个也不能独揽贸易政策的决定权。利益集团通过各种间接方式影响政策的效果也受到限制。这种制衡的政治体制也有利于贸易政策相关各方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因而美国的贸易政策实际上是政治市场各方博弈最后取得均衡的产物。(www.xing528.com)
美国对外贸易政策制定基本流程如图5.1所示。
图5.1 美国对外贸易政策制定流程
贸易在促进美国经济增长,美国国民经济福利提高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会导致市场上更多的机构与个体参与到贸易政策决策的过程中来,互相作用、互相制约,使整个政策体系更加复杂,各因素的互动更难分析。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制定,也是在各个层次上总统、国会、政府机构相互影响,在复杂的贸易政策决策体系中接受各方利益相关者诉求进行调整,最后达到平衡的结果。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美国公共权力机构和利益集团共同影响决定贸易政策。贸易政策决策体系中的公共权力机构包括与贸易政策相关的行政机构和国会,两者竞争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主导权,但同时又在贸易政策制定中相互合作。其中政府行政机构以总统为首,由于总统考虑问题立场与其他参与者有很大不同,而且政府行政机构一般与贸易利益无直接关系,因此它们一般倾向于自由贸易政策;而国会中是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和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对贸易政策决策起主要影响作用。国会由各个不同利益团体的代表组成,因此既有拥护自由贸易主义者,也有贸易保护主义的声音。但总体而言,国会多代表某方短期或局部利益,贸易保护主义的倾向性会明显一些。而美国贸易代表是国会和行政机构的调节者,在这一决策体系中起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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