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成本核算的内容
成本核算是成本计算与会计处理相结合的程序与方法。它是对企业的费用成本核算进行确认、记录、分配、计算的一系列行为过程。成本核算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成本核算是对各行各业各单位各种类型的成本进行的核算,如制造业成本核算、流通业成本核算、农业成本核算等。狭义的成本核算仅指制造业的产品成本核算。
前已述及,成本会计的对象是主营业务的直接耗费以及为主营业务服务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耗费。对制造业来说,产品成本核算就是生产费用核算和产品成本计算的总称。
在制造成本法中,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产费用划分为生产成本与各种期间费用。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和间接耗费,分别按产品的种类和发生地点进行归集,并按费用的性质与用途,将产品生产发生的直接耗费,分别按成本项目,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而产品生产发生的间接耗费,则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因此制造业的生产成本可表示如下:
产品的制造成本=直接材料耗费+直接人工耗费+制造费用
期间费用是在经营过程中,为产销服务发生的各种间接耗费。由于它们容易确定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应归属的产品,所以将其从当期损益中直接扣除,不计入产品成本。西方各国广泛采用制造成本法。
我国建国后一直采用完全成本法进行产品成本核算,直到1993年7月1日起,会计制度改革,完全成本法终止,全面推行制造成本法。大体上,我国的成本核算方法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的变化:
1.商业成本法阶段(1950~1956)
这一阶段成本“完全”的程度最高,包括了全部期间费用,可表示为
商业成本=制造成本+期间费用
2.全部成本法阶段(1956~1978)
这一阶段的成本包含了干部培养费、待处理编余人员费用等非生产性支出,这期间的成本实际为销售成本。可表示为
全部成本=商业成本+营业外支出
3.工厂成本法阶段(1978~1993.6月)
这时期产品成本不再包括销售费用,即产品成本只计算到工厂成本。但在产品销售时,销售费用应与工厂成本一并结转。工厂成本可表示为
工厂成本=商业成本-销售费用
4.制造成本法阶段(1993.7.1~现在)
此法要求产品成本只计算到制造费用,期间费用不再计入产品成本。
实行制造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相比,能够简化繁琐的计算分配手续,使成本核算的速度加快;此外,可以使各期的产品成本不受期间费分摊的影响,从而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也有利于利用成本资料进行预测和决策。(www.xing528.com)
(二)产品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成本核算是对生产费用的发生和产品成本的形成进行的核算。因此,成本核算的过程,就是按一定的程序,对发生的生产费用进行汇总、分配,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归集于各种产品,计算出各种产品实际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产品成本核算程序就是指从生产费用发生、归集开始,直到计算出完工产品成本为止的整个核算顺序和步骤。成本核算程序包括以下7个具体步骤:
1.要素费用核算
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要素费用按用途和费用的发生地点分别归集,计入有关费用和产品成本的项目中。
2.跨期费用核算
即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核算应由本期产品或损益负担的待摊和预提费用,划清本期和其余各期费用的界限。
3.辅助生产的制造费用分配
辅助生产车间如向企业提供多种产品或劳务的,其制造费用应单独设账进行归集,在月末,应按一定的标准,将辅助生产的制造费用,分配计入该车间各种产品或劳务的成本之中。
4.辅助生产成本的核算与分配
在月末,应根据辅助生产明细账归集的生产费用和其完工产品(或所提供劳务)的数量,计算出辅助生产的成本,并按各单位的受益情况,采用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各受益单位的账目之中。
5.基本生产车间制造费用分配
月末,将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全部制造费用,采用适当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种产品的账目之中。
6.生产损失的核算与分配
企业因生产组织管理不当造成的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进行单独核算的,在月末,应按一定的方法进行分配和结转,由基本生产的合格品成本负担。
7.产品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生产费用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之后,在各基本生产明细账中归集的生产费用,在月末,还应根据有无月末在产品,在产品的数量和完工程度,采用一定方法确定完工产品的成本和月末在产品的成本。
以上是产品成本核算的完整步骤,通常也可将产品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概括为三个步骤,即:审核和确认各项生产费用;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产品成本核算程序,如图2-1所示。
图2-1 产品成本核算程序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