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评选对人类社会和生活影响最大的发明,互联网将会占据一席。互联网技术的发明和进步,不仅解决了不同计算机用户和通信网络之间基本的联系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互联网成了一种技术、文化和虚拟世界的代名词。在这个虚拟世界中,存在着与真实世界类似的个人主体、人际关系、经济活动、文化群体等,同时还拥有现实世界所不具备的技术、文化和群体模式。互联网脱胎于现实世界,却又在影响和改变着现实世界。
要探讨互联网新环境对营销发展的影响,首先需要明确互联网时代新兴的传播模式。互联网时代的传播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新型平等关系的确立
互联网时代,传统的传播关系结构正在重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成为最显著的特征。以论坛BBS为例,由于每个参与者都是独立的存在,对其他参与者也没有了解,所以每个参与者都能够及时、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并能够就其他参与者的意见进行讨论和辩解。但现实世界中,对某个问题的讨论,很容易产生明显的意见领袖,甚至在讨论开始之前,就已经产生潜在的意见领袖,并深刻影响他人意见的表达,导致出现以意见领袖为主导的跟随式讨论。另外,互联网作为开放的平台,其中的每个人都是平等、自由的,可以创造属于个人的内容,无条件地参与社会事件。互联网环境中,不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且能充分互动的,个人与企业或品牌之间也是平等的,这是由互联网自身的技术特点所决定的,在这样的平等关系中,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重要意见的发表者,成为潜在的领导者。
(二)主客体地位的动态化和界限模糊化
传统传播学认为,传播的执行需要主客体的存在,传播主体通过制造内容、选择传播媒介,向客体传播特定的内容。在这个过程中,主体与客体角色分工明显,并且相互独立。但在互联网环境下,这种传播模式受到挑战。互联网具有大众媒介不具备的平等关系,而且互联网是开放平台,即使作为个体的消费者也能够使用,并可以主动传播内容。因此,虽然企业具有特殊的地位,但实际上已经丧失了作为传播活动发起者和内容制造者的主导地位,传播活动有可能是通过普通消费者的话题讨论发起的,企业仅作为相关者参与其中,此时的企业是客体。随着活动的进行,企业或许在某个阶段能够主导传播,从而成为传播主体,但主体、客体的地位仍然会发生变化。这就说明互联网环境下,普通传播过程中主体、客体界限模糊化,并且主客体处于随时变换的状态中。
(三)传播过程的“点—网”结构状
传统的传播模式是基本的“点—线”状(如图3-1),主客体明显,且单向、缺少互动,覆盖范围和影响度相对较小,媒介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比较大。但在互联网环境下,由于互联网自身具备的技术优势以及传播过程发生的变化,导致传播模式变为“点—网”状(如图3-2),其特点为传播主客体不定、多向传播、可互动。而且由于互联网信息传递的即时性和新型人际关系的构建,传播覆盖范围更大,作为传播参与者的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变大,个人可能成为传播的主体,并在传播的内容和方向方面有很大的主观能动性。(www.xing528.com)
图3-1 “点—线”传播结构
图3-2 “点—网”传播结构
(四)人人皆媒体,事事为内容
最近两年,自媒体的发展很火热。在互联网环境下,个人的传播主体地位和能动性得到了极大的保障,传播媒介的公平、开放和免费特点,使得每个人都可以传播自己的声音。借助于互联网的媒介平台、新型人际关系以及社交平台建立起来的受众群体和传播渠道,个人便可以成为内容的制造者和传播的发起者。
互联网提供了海量的内容,信息的传递和获取也非常容易,而互联网环境中任何事情都可能引起人们的关注,甚至引起狂欢。即使是旧事件,通过一定的包装,找准引爆点,也能够再次吸引人们的眼球,这是互联网时代的显著特征。眼球经济的推动,使任何事都可以成为传播的内容来源。
互联网时代的传播新环境,是在传统媒体时代传播关系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既具有共性,又产生了独特的变化。在互联网传播环境下,传统传播体系的解构和重构,新型平等关系的塑造以及“点—网”传播结构的塑造,是营销形态发生变革的环境基础和外力因素,而个人媒体的兴起和内容资源的极大丰富,则成为营销形态适应新环境的创新机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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