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特色镇的要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2016年7月1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至此,我国的特色小城镇建设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这也将是我国城镇化的必由之路[2]。
特色小镇是指依赖某一特色产业和特色环境因素(如地域特色、生态特色、文化特色等),打造的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征和一定社区功能的综合开发项目。
顾名思义,“特色小镇”,“特”指的是小镇要有特色,要有“一招鲜”,特色小镇在建设的过程中要规避城市建设中风格趋同的现象。对于大中型城市,因其城市功能发挥的需要以及规划本身存在多变性和多期性,难以统一城市的风格从而无法整体体现出该城市的特点。但特色小镇有所不同,小镇风貌正是特色小镇突出特色的一大途径。同时,特色小镇的面积有限,因此统一风貌特点,外观上凸显小镇文化、民族、资源、生态特色,也有实现的可能性。“色”指的是小镇的外观形态较为动人和缤纷,即特色小镇要有宜人的风貌与宜居的环境。特色小镇的最终目标是要形成一个围绕特色产业,同时发展旅游,彰显地方文化,拥有一定居民的小镇生活区域。因此,作为一个生活区,小镇就要为当地的居民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作为一个风景区,小镇也要提供一个能吸引游客前来观光、休闲的环境。“小”指的是规模,与大城市的大规模建设相比,小镇的面积一般控制在10平方千米以内,人口规模控制在3万~5万人,其虽然小,但小而美,小而专。“镇”与“村”相比,尽管“镇”的规模有限,但是其具有与规模相对应的城镇化的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城镇,特色小镇所能提供的城镇服务质量与大中型城市相比不能大打折扣。(www.xing528.com)
因此,特色小镇概念中最为关键的是“特”字,其“特”在形态(独特的小镇风貌+错落的空间结构),“特”在产业(特色产业+旅游产业),“特”在功能(产业功能+文化功能+旅游功能+社区功能),特在机制(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开发运营机制)。
国外对小城镇的理论研究起源于18世纪中期,已经发展较为成熟。当前,国外小城镇发展的典型模式主要有英国的工业化模式、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日本的行政管理导向模式、韩国的新村运动模式、拉美国家的外部经济模式。纵观国外小城镇发展的历程,通过对国外典型小城镇的案例分析,可以将国外小城镇的总体发展趋势归结为4个方面:(1)小城镇发展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强调科技支撑;(2)小城镇规划建设“规范化”;(3)小城镇建设须坚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可持续发展等原则;(4)强调保持小城镇特色文化和历史延续性,大城市群、大都市圈的发展带动小城镇发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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