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城镇化,必须建立一整套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制度保护环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可归纳为两类:一类是资源节约方面的制度。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土地等重要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制度、林权管理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等。另一类是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如,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红线制度(相关的制度有主体功能区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国家公园体制等)、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环保市场(节能量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污染排放权交易、水权交易)、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等[12]。
法治是推进绿色城镇化的最可靠保障。法治的形成和实行过程,就是全社会在试错和挫折中不断提高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意识,总结和完善绿色城镇化制度的过程。总结城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和国际经验,专门针对城镇化制定超前的环境标准和相关法规,适当提高城镇化的环保门槛,实行从严从紧的环保政策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在城镇化进程中超前建设环保机构和相应能力,完善环保基层政权。优先制定对各级党政干部的环保政绩考核评价和任用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法定权力。实行更加宽松和有效的环境信息公开,发动全社会为绿色城镇化发展规划献计献策。加强环境司法对公众合法环境权益的保护。制定环境经济政策激励公众的绿色消费,制定环境政治政策鼓励公众的环保志愿者行动[13]。
产业和技术是支撑绿色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基础条件。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新技术、商贸服务等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促进传统“三高一低”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城镇人口的绿色就业和城镇工业污染排放、能源消耗的大幅减量化。加强绿色节能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为扎实推进绿色城镇化提供技术支撑[14]。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行业的过快增长。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模式,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以减量化为核心,以再循环和资源化为重要内容,通过技术创新、资产重组、企业并购等多种途径,将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高、经济效率低的传统产业尤其是工业,逐步优化改造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化”产业。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的两型化转型中,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城镇经济的绿色增长,实现经济高效与绿色发展的有机统一,推动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经济结构[15]。
坚持生态屏障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同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城镇化建设,着力塑造各具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增强城市生态服务功能。按照《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提升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相结合,加快实施重大生态保护治理规划和重点工程,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中部河谷丘陵型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发展河西走廊绿洲城市带,注重山川、河流、湿地、湖泊及水系保护,提高水资源保障供给能力。优化陇东陇南山地、塬地城镇布局与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和促进生态修复,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坚持保证生活空间和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并举,加强城镇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进城市大气、水系等污染防治,保护好城市绿色开敞空间,着力营造良好的宜业宜居环境。按照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规模和速度,把村庄整治和土地整理结合起来,逐步将闲置的农村居民点等复垦整理成农业生态空间和绿色生态空间,积极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鼓励建设农村新型社区[16]。(www.xing528.com)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模式的探索和创新,大力推广城镇节水、节能、节地、节材技术。协调好新城建设与旧城改造相互之间的关系,积极引导新城产业聚集和旧城人口疏散。与此同时,坚持以绿色发展为理念,建立政府、企业及个人共同参与的绿色城镇化建设机制。政府要协调好绿色城镇化规划的组织实施,积极引导企业及个人参与绿色城镇化建设;企业应在政府的引导下,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大力推广绿色生产、绿色工艺和绿色技术;个人则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坚持绿色生活、绿色出行和绿色消费。维护城乡居民在绿色城镇化过程中民主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发动全社会为城镇化的绿色转型献计献策。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鼓励和支持公众的绿色消费和环保志愿者行动。绿色城镇化只有是全民参与的城镇化,才能更早更快地实现[17]。坚持环保优先的原则,确立政府绩效考核的绿色导向,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政府责任,从根本上扭转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观,破解以资源高消耗和环境破坏换取GDP增长的恶性循环。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意识,引导节能生活理念,发展节约资源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全面推行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建设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主要标志的低碳生态型城镇。全方位推进绿色园区、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等“绿色细胞”建设[18]。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完善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空间开发管控制度。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加大对生态环境的考核权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考核等政策[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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