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物业管理的管理形式也从单一的委托管理发展成以委托管理为主、顾问管理为辅、多种管理形式并存的市场格局。开发商一般会根据开发项目的特点,选择适当的管理形式。以下是目前物业管理市场较多采用的几种物业管理形式。
8.2.1.1 物业管理委托服务
开发商聘请专业化的品牌物业管理公司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而专业公司将从管理中心的组建、管理人员的招聘、项目前期介入、中期验收、客户入住及投入使用后的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
此形式的优点为:①开发商可以将全部精力投入到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销售上,不必为管理中心的建立及运行花费大量的精力;②可以充分发挥专业化品牌物业管理公司的品牌效应,促进楼盘的销售;③可以得到专业公司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针对日后的物业使用与管理提出的专业建议,完善物业功能;④能够充分体现物业管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⑤可以直接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成熟的物业管理体系和经验,减少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失误,并可直接使用专业公司的专业人力资源,使物业管理达到高起点、高水平,以促进项目整体品牌的形成。其不足之处是开发商失去了物业管理方面的收入。此类型最适合销售型物业的管理。
8.2.1.2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由开发商自行组建管理机构,建立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招聘管理人员,而专业化的品牌物业管理公司则派出顾问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协助建立管理体系,协助编制各种管理文件,协助处理疑难问题。
此形式的优点在于物业管理中心作为开发商的一个部门,有利于协调管理,有利于解决工程遗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借助顾问公司的品牌效应,同时也可以产生一定的利润。其不足之处是物业管理中心作为开发商的一个部门,容易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偏重开发商的利益,使物业管理基本原则之一的公平原则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造成业主的不满,进而影响管理费的收缴,增加经营风险;同时物业管理的品牌效应亦不显著。此类型最适合租赁型物业的管理。(www.xing528.com)
8.2.1.3 物业管理委托顾问服务
专业化的品牌物业管理公司派出管理班子及骨干人员,开发商招聘其他工作人员组建物业管理中心,共同对项目实施物业管理。
此形式的优点在于开发商可以在与专业化品牌物业管理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逐步培养出一支专业化的物业管理队伍,有利于开发商今后开发其他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可以产生一定的利润。其不足之处是物业管理的品牌效应不够突出,同时增加了开发商的经营管理工作。此类型最适合租赁型物业的管理,同时开发商具有持续开发项目的能力。
8.2.1.4 物业管理单项承包
由开发商自行组建管理机构,建立项目物业管理中心,招聘管理人员,同时对物业管理中的诸如保洁、工程、安保等专项服务聘请专业公司进行承包。此形式的优缺点与第二种形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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