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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协调:消除双边际化效应的关键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消除供应链中“双边际化效应”的主要方法是供应链协调,其目的是促使供应链成员的目标与供应链整体的目标达成一致,即使得供应链各个成员在优化自身收益的同时达到供应链整体的收益最优化。供应链协调指供应链环境下各企业分散式决策的结果与集中式决策的结果相同。牛鞭效应还会波及企业的营销、物流、生产等领域,增大供应商的生产、供应、库存管理和市场营销等的不稳定性,降低供应链整体的协调性,增加供应链整体的成本及风险。

供应链协调:消除双边际化效应的关键

导致供应链整体运作效率下降的典型原因之一是“双边际化效应”,即由于各个企业在进行决策时都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最终使得各个企业决策的结果不能实现供应链整体利润的最大化。消除供应链中“双边际化效应”的主要方法是供应链协调,其目的是促使供应链成员的目标与供应链整体的目标达成一致,即使得供应链各个成员在优化自身收益的同时达到供应链整体的收益最优化。

供应链协调(Supply Chain Coordination,简称SCC)指供应链环境下各企业分散式决策的结果与集中式决策的结果相同。供应链协调是供应链管理领域中的核心概念,与非合作博弈理论中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lema)相对应。通常情况下,供应链环境下各企业分散式决策的结果构成一个纳什均衡,且此均衡结果小于集中式决策的结果,即最优解。此时,需要寻求相应的方法和实施途径使分散式决策的纳什均衡逐渐接近并最终等于集中式决策的最优解。供应链协调的主要手段是契约协调,供应链契约协调是经济学契约理论在供应链中的一种表现形式。

牛鞭效应(Bullwhip Effect)指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无法有效地实现信息共享,导致最终客户需求向原始供应商传递过程中发生需求信息扭曲,而导致需求变异放大的现象。这种需求变异在经济学上一般通过方差变动来表示。牛鞭效应表明,越是处于供应链后端,企业响应速度越慢。其结果是,当市场需求增加的时候,供应商往往无法支持制造商;而当市场需求放缓时,供应商则往往继续过量生产,造成库存积压,形成额外的库存费用。牛鞭效应可能导致供货短缺,造成客户流失和违约损失。牛鞭效应还会波及企业的营销、物流、生产等领域,增大供应商的生产、供应、库存管理和市场营销等的不稳定性,降低供应链整体的协调性,增加供应链整体的成本及风险。

产生“牛鞭效应”的原因主要有需求预测修正、订货批量决策、价格波动、短缺博弈、库存责任失衡和应付环境变异、非理性预期等。

多重需求预测

当处于不同供应链位置的企业预测需求时,都会包括一定的安全库存,以应付变化莫测的市场需求和供应商可能的供货中断。当供货周期较长时,这种安全库存的数量将会非常显著。例如,一个美国计算机制造商预测到某型计算机的市场需求是10万台,但可能向中国的供应商下11万台的零件订单;同理,中国计算机零件供应商可能向其供应商订购12万台的原材料。以此类推,供应链各节点库存将逐级放大。

此外,有些预测方法也会系统地扭曲需求。拿移动平均法为例,前三个月的趋势是每月递增10%,那第四个月的预测也将在前三个月的平均值上递增10%。但市场增长不是无限的,总有一天实际需求会降低,其间的差额就成了多余库存。如果供应链上各个企业采用同样的预测方法,并且根据上级客户的预测需求来更新预测,这种系统性的放大将会非常明显。

需求预测修正是指当供应链的成员采用其直接的下游订货数据作为市场需求信息和依据时,就会产生需求放大。例如,在市场销售活动中,假如零售商的历史最高月销量为1000件,但下月正逢重大节日,为了保证销售不断货,他会在月最高销量基础上再追加A%,于是他向其上级批发商下订单(1+A%)1000件。批发商汇总该区域的销量预计后(假设)为12000件,为了保证零售商的需要又追加B%,于是向生产商下订单(1+B%)12000件。生产商为了保证批发商的需求,虽然他明知其中有夸大成分,但他并不知道具体情况,于是他不得不至少按(1+B%)12000件投产,并且为了稳妥起见,在考虑毁损、漏订等情况后,他又加量生产,这样一层一层地增加预订量,导致“牛鞭效应”的发生。

在供应链中,每个企业都会向其上游订货,一般情况下,销售商并不会来一个订单就向上级供应商订货一次,而是在考虑库存和运输费用的基础上,在一个周期或者汇总到一定数量后再向供应商订货;为了减少订货频率,降低成本和规避断货风险,销售商往往会按照最佳经济规模加量订货。同时频繁的订货也会增加供应商的工作量和成本,供应商也往往要求销售商在一定数量或一定周期内订货,此时销售商为了尽早得到货物,或者为备不时之需,往往会人为地提高订货量,这样,由于订货策略导致了“牛鞭效应”的发生。

价格波动是由于一些促销手段或者经济环境突变造成的,如价格折扣、数量折扣、赠票、与竞争对手的恶性竞争和供不应求、通货膨胀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这些因素使许多零售商和推销人员预先采购的订货量大于实际的需求量,因为如果库存成本小于由于价格折扣所获得的利益,销售人员当然愿意预先多买,这样的订货没有真实反映需求的变化,从而产生“牛鞭效应”。(www.xing528.com)

当需求大于供应时,理性的决策是按照订货量比例分配现有供应量,比如,总的供应量只有订货量的40%,合理的配给办法就是按其订货的40%供货。此时,销售商为了获得更大份额的配给量,可能会故意夸大其订货需求,当需求降温时,订货又突然消失,这种由于短缺博弈导致的需求信息的扭曲最终导致“牛鞭效应”的发生。

库存责任失衡加剧了订货需求放大。在营销操作上,通常的做法是供应商先铺货,待销售商销售完成后再结算。这种体制导致的结果是供应商需要在销售商(批发商、零售商)结算之前按照销售商的订货量将货物运至销售商指定的地方,而销售商并不承担货物搬运费用;在发生货物毁损或者供给过剩时,供应商还需承担调换、退货及其他相关损失,这样,库存责任自然转移到供应商,从而使销售商处于有利地位。同时在销售商资金周转不畅时,由于有大量存货可作为资产使用,销售商会利用这些存货与其他供应商易货,或者不顾供应商的价格规定,低价出货,加速资金回笼,从而缓解资金周转的困境;再者,销售商掌握的大量库存也可以作为与供应商进行博弈的筹码。因此,销售商普遍倾向于加大订货量掌握主动权,这样也必然会导致“牛鞭效应”的发生。

应付环境变异所产生的不确定性也是促使订货需求放大加剧的现实原因。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都会增强市场的不确定性。销售商应对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的最主要手段之一就是保持库存,并且随着这些不确定性的增强,库存量也会随之变化。当对不确定性的预测被人为渲染,或者形成一种较普遍认识时,为了保持应付这些不确定性的安全库存,销售商会加大订货,将不确定性风险转移给供应商,这样也会导致“牛鞭效应”的发生。

非理性预期。如果某种产品的需求大于供给,且这种情况可能持续一段时间,厂家给供应商的订单可能大于其实际需求,以期供应商能多分配一些产品给他,但同时也传递虚假需求信息,导致供应商错误地解读市场需求,从而过量生产。随着市场供需渐趋平衡,有些订单会消失或被取消,导致供应商库存增加,也使供应商更难判断需求趋势。等到供应商搞清实际需求时已经为时过晚,成为又一个“计划跟不上变化”的典型。

供应链质量协调是供应链质量管理的核心。供应链质量协调关注的主要问题是质量契约设计问题。供应链环境下的质量管理是与供应商和买方以及买方和顾客间的契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供应链质量契约设计主要涉及买卖双方非合作和合作两种情形下的质量契约,包括基于产品质量水平的惩罚契约(Punishment Contract)和产品质量保证契约(Quality Assurance Contract)等内容。

非合作情形主要关注买方或卖方通过设计自身产品的生产、检验或加工质量水平以及产品外部故障发生时双边承担成本的不同比例来达到控制另一方产品质量水平的目的。研究方法主要基于非合作博弈理论(Non-Cooperative Game Theory)和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有些学者研究了顾客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即发生外部故障),供应商和生产商根据一定的分担机制共同承担外部故障成本。其中,供应商承担外部故障的比例基于由供应商造成的外部故障部分成本和由供应商造成的外部故障发生概率两项指标,并得出实现供应链协调时的最优成本分担比例。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研究假定生产商对供应商的来料检验不存在错检、漏检情况。然而现实中买方的来料检验总存在错检、漏检的情形,所以需要考虑错检、漏检情形对外部故障发生的概率造成的影响。还有学者研究了生产商检验出供应商来料存在质量问题(即发生内部故障)以及顾客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即发生外部故障)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时,供应链各方关于外部故障造成的成本的分担问题,这种双重情形在现实的供应链运作过程中也是普遍存在的,但这些研究都建立在供应商只承担固定比例的外部故障成本的假设上,这和质量责任与质量故障对等原则吻合度较低。

另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供应链成员间的关系进一步密切起来,现实供应链运作中,大量的供应链质量契约是通过谈判达成的。谈判领域涉及汽车行业木材行业、零售业药品行业等,谈判环境下的供应链协调不容忽视。然而,现有的供应链质量契约设计研究一般基于买卖双方非合作的情形,合作情形下的研究较少,其深入研究尚未开展,存在产品结构模式及其特性、产品质量风险等多种谈判影响因素,难以满足供应链质量管理的现实需求。

谈判情形下的供应链质量契约探讨的重点是供应链成本的合理分担和利润的合理分摊,这将会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交易成本等问题,可以提升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突破非合作环境下单方制定质量契约的局限性,保证谈判结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有利于供应链各方之间的长期良性互动和发展。在契约设计方面,主要关注双方通过谈判的形式共同设计基于产品质量水平的契约。此时的契约条款包括买方的检验和加工质量水平、产品交付、卖方的生产质量水平等。谈判的重点是对影响谈判结果和进程的谈判程序、不对称信息、时间价值、谈判破裂风险等诸多因素进行深入研究。

总体来说,供应链环境下,契约中质量条款订立的终极目标是供应链协调。供应链协调指在相互依存的各主体之间实施的某些行为。这些行为可以使具有不同目的的各主体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而奋斗。供应链协调下,每一个企业的利益以及整个供应链的利益均得到优化,且任何进一步提高某一个企业或某些企业利益的措施都不可能使其他所有企业均从中获利,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所以,契约中质量条款订立的终极目标即为供应链协调。质量条款不仅可以提高整个供应链的质量水平,使供应链中的质量成本在各企业间合理分担,而且可以使每一个企业以及供应链整体的质量管理活动达到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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