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具代表性。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美国发展农业拥有了最基础的条件,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归功于政府对农业科技的重视,虽然工业加速发展,农业在美国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渐减少,但政府对农业采取支持与保护政策,美国农业依旧保持强大的国际竞争力。
1.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
早在1862年,美国就制定了宅地法,奠定了美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础,现如今美国大概有7万多个“公司农场”。1862年以来,美国国会先后通过《莫雷尔法》、《哈奇法》、第二个《莫雷尔法》、《史密斯·利费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不仅为美国农业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础,还不断建立和完善了美国农业科教体系。
2.完备的职业农民培育模式
基于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和规模经营的优势,美国构建了融科研、教育和推广“三位一体”的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并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分类培育。对成年农民,主要实行“夜校培训模式”,使职业农民在农闲时期能够接受技术培训;对青年学生和准备务农的青壮年农民,实行SOE、FFA、SAE和课堂指导4种模式。
(1)SOE模式(Supplementary Occupation Experience)。即辅助职业经验培训模式,授课者多为某一领域的专家学者,主要为青年学生和青壮年农民讲授农业生产管理和投融资等方面的知识与技巧。(www.xing528.com)
(2)FFA模式(Future Farmers in American)。即未来农民培育培训模式,以培养职业农民的创业能力、领导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为目标,帮助职业农民建立自信,不断拓宽农业领域的就业渠道。
(3)SAE模式(Supplementary Agricultural Experience)。即辅助农业经验培训模式,由农业专家帮助职业农民将通过培训获取的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具体应用到自家农场或当地社区(企业)。
(4)课堂指导模式。农村地区开办的综合高中均开设了与当地农业发展实际相符合的农业课程。
除美国外,加拿大也在职业农民培育上取得了突出成就。加拿大职业农民具有较高的社会福利待遇,职业农民享有与其他领域从业人员一样的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职业农民培养被纳入国家或省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此外,农场协会模式(Farm Association)、社区支持农业模式(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等也在职业农民培育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使农业生产经营实现了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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