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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贸易协定的未来方向的介绍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1.1USMCA、CPTPP和RCEP成员RCEP涵盖了区域和世界经济的重要部分。RCEP的贸易覆盖率是东盟的4~5倍,是CPTPP的两倍。签署后,RCEP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区域贸易安排。成员从关税削减中获得国内生产总值0.3%的增长,加上对非关税措施的额外处理,获得国内生产总值的1.4%。另一方面,Petri等人报告说,与TPP相比,CPTPP的绝对收益大幅下降,原因是他们对非关税措施影响的假设更为悲观,其中排除美国的推动因素以及现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

区域贸易协定的未来方向的介绍

区域主义在亚太地区还很活跃:共有248个贸易协定涉及至少一个亚太经济体(2017—2018年间签署了17个新协定)。很多双边谈判正在进行中——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ESCAP)(2018 b)列出了目前正在谈判中的约70个协定。我们的主要兴趣是CPTPP、RCEP和USMCA的多成员协定(见表1.1),而不是双边协定。

表1.1 USMCA、CPTPP和RCEP成员

RCEP涵盖了区域和世界经济的重要部分(见表1.2)。RCEP的贸易覆盖率是东盟的4~5倍,是CPTPP的两倍。签署后,RCEP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区域贸易安排。

表1.2 CPTPP、RCEP和ASEAN

资料来源:ESCAP(2018b)。

美国于2017年1月退出了TPP 12。CPTPP(或TPP 11)于2018年3月签署,共有30章,涵盖范围广泛。许多成员(但并不是全部)之间已经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因此市场准入得到了改善。例如,一旦完全实施,关税税率表中98%的商品将实施零关税,原产地规则得到统一加上价值积累以满足规则,对服务采取负面清单方式,并对数字贸易和国有企业作出承诺。与TPP相比,CPTPP在知识产权劳动法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和野生动物方面有一些除外条款,还有一些特定的经济问题:这22项条款被暂停而不是删除,这向美国发出了一个重要信息,即可以重新考虑这些因素。CPTPP的生效时间:

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墨西哥、新西兰、新加坡,2018年12月30日;

越南,2019年1月14日;

文莱、智利、马来西亚和秘鲁在完成各自的批准程序后60天。

新成员的加入可以与现有成员进行谈判——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潜在成员已经提出了建议(Terada,2018)。

Kawasaki(2018)审查了CPTPP的成果(与TPP相比较)。成员从关税削减中获得国内生产总值0.3%的增长,加上对非关税措施的额外处理,获得国内生产总值的1.4%。在这些成果中,美国没有受到CPTPP签署的影响,但其他非成员却从中受损(中国-0.2%,印度-0.2%,韩国-0.1%,泰国-0.2%)。另一方面,Petri等人(2017)报告说,与TPP相比,CPTPP的绝对收益大幅下降,原因是他们对非关税措施影响的假设更为悲观,其中排除美国的推动因素以及现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

日本、马来西亚和越南从CPTPP中所得利益跟TPP相比尤为不足。其他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墨西哥则由于美国被排除在外而带来的贸易转移而受益,但与TPP相比仍处于整体受损状态。

关于RCEP,各国领导人于2018年11月举行会议,指出了“实质性进展”(而没有提到谈判的“实质性结论”)[17]。印度要求推迟到2019年4月至5月大选之后,澳大利亚将在5月、印度尼西亚也将在4月分别举行选举。谈判现已完成了7章(海关、采购、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中小企业等),其中5章已于2018年完成。接下来的谈判将涉及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金融和电信在不同的章节中)。货物方面的谈判目标仍未确定,但目标是要比+1协议有重大改进。其他章节包括原产地规则、投资、竞争、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和争端解决。在环境、国有企业或劳工标准方面,RCEP没有任何规定。

各国领导人提到了应对各种情况下的挑战的灵活性——因此,成果不太可能是“在CPTPP层面”。2019年年初将于印度尼西亚举行另一轮谈判,下一轮全面谈判将于5、6月在澳大利亚举行,这对谈判结果至关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在4月澳大利亚和东盟也将庆祝东盟自由贸易区(AANZFTA,+1协议之一)运作10周年,这些事件也为围绕RCEP建立联盟提供了机会。

RCEP建立在由东盟主导的东盟+1协议基础上。Terada(2018)讨论了其在CPTPP之上的额外好处。很多+1协议的国家之间没有达成协议,例如日本—中国、日本—韩国、印度—中国,因此,RCEP实际上正在这些国家之间建立一种新的贸易体系。这是RCEP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成果,特别是对中国和日本,否则双边谈判可能很难解决。RCEP还提供了清理原产地规则和边境程序的重要机会。即使市场准入的谈判收获不大,这些因素也会带来重大好处。RCEP的关键问题将是原产地规则能在多大程度上为贸易提供便利。

RCEP领导人在其上一次声明中提到了全球经济中的“逆势而行”,并“承诺迅速完成RCEP谈判,以促进建立一个开放、包容和基于规则的贸易体系,并向世界表明,使贸易为所有人服务是可能的”。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部长陈春星表示,RCEP的成功签署将“向世界发出一个强有力的信号,表明我们相信自由和开放的贸易,造福于我们各自的人民”。[18]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副秘书长Datuk Norazman Ayob说:“在中美贸易冲突中,RCEP(不包括美国)将带来巨大的贸易和投资机会。”[19](www.xing528.com)

RCEP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为CPTPP增加价值。一般来说,CPTPP提供了承诺的标准,但并不是所有的RCEP成员现在都能做到。CPTPP还为RCEP成员可能参与的其他进程提供了投入:CPTPP的11个成员中有7个也在RCEP中,他们可能会在技术和经济合作的支持下,主张非成员的过渡。涵盖东亚现有价值链,并便利印度参与这些价值链,是RCEP的另一重要贡献。

各主要经济体在RCEP的结果上所得的利益各不相同。Wignaraja(2018)讨论了印度的情况,印度显然非常关注降低关税和进口激增。印度给出了一系列提议,例如阶梯关税,当时涵盖了70%至75%的关税细则范围,但都被其他成员拒绝了。这一模式可以表明全面参与对印度的好处有多大,通过全面参与,印度的竞争力可以得到进一步的结构改革的支持。在服务业方面,印度也希望从东亚的市场准入中受益。在人员流动和知识产权方面,印度也是需求国。这些参数表明,有可能与印度达成一项协议,涉及所有成员国的一揽子承诺,以及印度的国内支持战略。而最糟糕的是,这一结果可能使印度为了履行承诺走上与其他国家不同的道路。

日本在RCEP方面似乎雄心勃勃,至少在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竞争,可能包括国有企业的规则等方面如此。[20]其目标还包括进一步降低价值链中的贸易成本,增加CPTPP的成就,并就贸易的价值发表声明。据报道,日本寻求谈判能够很好地覆盖投资、服务和规则以及关税细则范围。

就中国而言,RCEP带来的影响是双向的。如前所述,由于美国缺席CPTPP和RCEP承诺带来的国内改革挑战,给中国减少了参与的压力。但与此同时,中国和其他成员方在RCEP中的承诺可能为推动国内改革提供空间,特别是在实现中国海外利益的背景下。如前所述,其中之一可能是外国直接投资流量的变化(由美国关税造成的不确定性所驱动),以及中国自身对外投资的利益。后者导致中国对与能够进入美国市场的经济体的贸易协定产生更大兴趣。中国有兴趣将其数字产业能力转化为海外市场。其结果取决于将正确的承诺组合在一起

考虑到国家利益的这些因素并参照贸易体系的当前背景,预计RCEP谈判将在2019年取得成果。这可能是一项协议,但在货物方面会有一系列通过双边谈判达成的附件,即不同成员向其他成员提供不同的关税表。在服务方面的结果不太明确,只有4名RCEP成员也是服务贸易协定(TISA)进程的成员。在政府采购方面,文本协议是一个框架,其中细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得以完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做法也可以作为国有企业的模式:阐明一项意图,然后就执行问题进行谈判。主要问题是如何约束这些承诺的实施,以及如何实施导致改进的结构。CPTPP在这方面有一个良好的体制结构:有一个委员会和12个附属小组。

区域结构的另一个要素是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USMCA)。该协定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在阿根廷举行的G20峰会上签署,以取代北美自贸易协定(NAFTA)。它尚未在所有国内进程中得到批准。美国国会可能要求改变,总统也可能威胁USMCA或者什么也不威胁(关于他是否有这样做的权力尚有争论)。但这与新的美韩自由贸易协定(KORUS)一道,表明美国有能力完成谈判,尽管对包括通过国会在内的谈判的实施缺乏信心。与NAFTA相比,USMCA主要的变化是在汽车生产、劳工和环境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和数字贸易规定方面的规则。[21]

USMCA的一个重大利益在第32.10条,通过该条款,成员在开始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谈判前3个月必须通知其他国家。非市场经济国家是指“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至少有一方根据贸易救济法已将其确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且是一个没有与任何一方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这通常被理解为是针对中国。其他成员可以在签署前审查拟议的协议,如果协议顺利进行,其他成员可以退出USMCA,以新的双边协议取代。这一条款显然使加拿大和墨西哥在与中国的任何谈判中将遵循的程序复杂化(如果遵循这一路径,那么包括通过CPTPP)。其他已经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如东盟成员国、秘鲁、新西兰、澳大利亚、智利),在未来与美国进行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不会受到美国的这一要求的影响。其他成员国可能会热衷于在它们已有的自贸协定以外再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那些没有与中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并寻求与美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经济体,如日本、欧盟等,很可能会面临这一问题。该条款有效地要求与中国进行磋商,并在结果方面造成不确定性。但它并没有停止谈判进程,事实上,一些评论员认为,例如,加拿大应该继续展示如何在与中国的问题上取得进展。考虑一下中国和其他国家如何能够共同努力去管理贸易体系中的这些风险因素,是值得关注的。

其他在区域贸易协定中值得关注的问题包括欧盟和美国的立场,以及他们的战略与CREP和其他进程之间的关系。

美国(退出TPP21)在亚洲签署的正式贸易协定对它的影响相对较低,只与韩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签署了自贸协定。美国将加深在这一地区的联系。与此相关的活动包括:

建议与日本进行谈判

与菲律宾谈判

与韩国实施新的协定

美国还和欧盟进行部门谈判,而且在可能的时候将与英国启动谈判。Terada(2018)审查了RCEP对于美国的影响。他指出RCEP的成功会降低亚洲对美国市场的依赖并且使美国的关键盟国与中国走得更近。他指出考虑到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美国更强调双边主义而降低了多边主义的重要性是非常让人惊讶的。因此,他讨论了美国重返CPTPP的后果。

欧盟在亚太区域的战略值得关注。在与日本结束谈判(协定于2019年2月1日生效)之后,欧盟已经开始了与澳大利亚和墨西哥的对话。欧盟—加拿大自贸协定于2018年9月生效。欧盟与东盟、印度和新西兰不仅作为集团而且各国也在分别谈判。特别是欧盟—越南谈判进展迅速。欧盟与斐济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签署了经济伙伴协定,并寻求太平洋地区更多国家加入。

欧盟和美国的协议由于2016年美国政府重组而关闭,但是在2018年中期美国同意开始新一轮“微协议”形式的谈判。但是,双方继续就谈判范围未能达成共识。[22]在中美贸易摩擦以及美国迫使其同盟国与中国采取特定对话方式的策略的背景下,欧美之间缺乏共识的情况是十分值得关注的。人们通常认为这是美国与中国寻求快速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欧美之间更紧密以及协调的联盟,可能会迫使中国朝着美国所期望的方向转变,建立一种更为复杂的谈判环境并且限制中国的选择,包括世贸组织的改革进程。Bown(2018b)讨论了包括与日本进行合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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