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告的表现与功能与一般商务文本不同,它不仅要供人阅读,更要有欣赏价值,从而吸引人们注意到该广告描述的商品,并激发购买欲望和实际的购买行为。翻译美学理论为商业广告翻译指明了一条新的出路,根据语言表现理论,好的译文应当语义明确,但是更应通过“炼字”“蕴意”,使译文能最高程度地实现其功能。因此,商业广告的翻译不应等同于其他商务英语文本追求“语义对等”的翻译,更要突出“以情传意”。因为“动之以情”可以强化广告的原意,使原本没有感情的商品变得富有感情色彩,加强广告的宣传功能,唤起顾客对广告及其宣传的商品产生积极的情绪,达到促进商品销售的目的。因此,笔者认为,翻译商业广告是应突出译文的情感表达。例如:To the Stars.Joop!Night Fight!译文:Joop的飞跃!夜航香水,带给您明星风采!这是法国牌香水的广告,译者在处理原文时采用了音译法、转换法等翻译手法,Joop发音类似于Jump,有飞跃的意思,该产品是“夜航”系列,为了突出这个系列的名称,译者联想到了“跃入星空”“明星风采”,语义环环相扣,最后引出的“明星”二字十分顺其自然,恰好给消费者以心理享受,实为佳译。Give her more than an instant please,give her a life time happiness译文:给她终身欢乐,而非片刻欢悦。上例是某品牌珠宝的广告,把珠宝和终身幸福画上了等号,相信任何一个坠入爱河的恋人都会为之动容,自动掏腰包来购买该商品了。上例从表面上看只是普通的直译,但是其“传情达意”之处隐藏在一个简单的代词之中—you。第二人称的频繁使用使得广告直面客户,针对性强,可以显示广告对客户的尊重,语气亲切,有利于情感的交流,效果自然比用第一人称或者第三人称代词要好得多,这是我国许多商业广告在汉英翻译时值得借鉴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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