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木薯应符合的基本要求(参照农业行业标准NY1520—2007《木薯》):具有本品种的特征,块根表面光滑,清洁不带杂物,不干皱,无明显缺陷(病虫斑、腐烂、霉斑、裂薯、空腔、畸形、机械损伤),薯形较好,肉质不应有变黑的纹丝。其中病虫斑、腐烂、机械损伤为主要缺陷;尾部切割处的直径不应超过2cm,与根相连的茎长应为1~2.5cm。
食用木薯是指作为食物热能来源的鲜木薯,主要品种有华南6068、GR891、面包木薯、蛋黄木薯等。
品种特征:该品种应有的典型性状,如块根形状、色泽等。
病虫斑:块根外皮或薯肉遭受病虫危害,以致形成肉眼可见的伤口、病虫斑、水渍斑等。
机械损伤:块根收获时或采摘前后受外力碰撞、受压迫、摩擦等造成的损伤。
裂薯:表皮破裂,露出薯肉的块根。
空腔:植株营养不良,引起块根发育不充分,心室空隙大,块根表面出现棱角现象。(www.xing528.com)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食用木薯分成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等级指标要求见表5-4。
表5-4 食用木薯的等级要求
食用木薯的等级允许误差:不符合一级要求的木薯数量或质量不应超过5%,但这些木薯应符合二级的要求;不符合二级要求的木薯数量或质量不应超过10%,但这些木薯应符合三级的要求;不符合三级要求的木薯数量或质量不应超过10%,但这些木薯应符合基本要求。
所有等级的食用木薯质量不小于300g,长度不小于20cm。
以食用木薯最大直径为划分规格的指标,分为大(L)、中(M)、小(S)三个规格,具体要求是大(L):直径>7.0cm;中(M):直径5.1~7.0cm;小(S):直径3.0~5.0cm。
按数量或质量计,各规格食用木薯允许有10%的产品不符合该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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