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初,陈元同志在开发银行年度工作会上首次提出了开发性金融的概念,开启了政策性金融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陈元同志指出,开发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发展的高端形态,开发性金融不仅是以国家信用方式弥补市场发育落后、体制不完善等有缺损的地方,更是用建设市场、建设体制来培育市场和弥补市场不足,而不是简单地用财政补贴的方式绕过市场,单纯完成某一项融资任务。2004年5月,开发银行在延安召开开发性金融的实践和理论研讨会,全面回顾开发银行十年发展历程,系统总结开发性金融实践与理论。开发性金融理论的提出丰富了国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发展理论,在政策性银行以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国家战略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开发性金融在弥补制度缺损、强化信用建设方面的作用,这是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经验紧密结合的。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仍处于建设与完善阶段,市场失灵和制度缺损无论在范围和程度上都比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大得多。比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社会信用缺失和监管不力等。所有这些问题都与经济、金融体制不完善,以及在此体制环境中产生的制度缺损紧密相关,而这些制度又在不断、大量和频繁地造成新的制度缺损和市场失灵。在开发性金融理论的指导下,开发银行提出了“政府热点、雪中送炭、规划先行、信用建设、融资推动”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着国家城镇化建设这个中长期发展战略,支持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并拓展到区域、产业、社会、市场、国际等领域。
开发性金融在地方的实践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以湖南为例,2008年我到开发银行湖南分行工作之后,6年多的时间里,开发银行与湖南省连续举行了七轮金融合作,建立起了常态化的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围绕湖南省促进中部崛起、推进“一化三基”、加快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金融扶贫、棚户区改造等发展战略开展合作,累计为湖南提供融资总量3000多亿元,合作频度和深度居省内各金融机构之首。开发银行的融资对湖南GDP平均贡献率达到2.1%,年拉动GDP增长0.3个百分点。在实践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开发性金融理论与传统政策性金融存在巨大差异。一般政策性金融强调的是弥补国家指定领域中长期投资的缺失,而开发性金融除填补融资缺口外,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带动该领域的市场建设、信用建设和制度建设。如何实现开发性金融这一特殊功能?重点就在于开发银行的规划功能,也就是开发银行独特的“融资+融智”建设。在湖南,开发银行针对区域发展战略、行业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为湖南省政府及各地政府提供规划支持,其中有十余部产生广泛影响、服务湖南省重大发展战略的系统性融资规划。其中,有全国首个国家重点区域系统性融资规划《长株潭城市群系统性融资规划》,开发银行首个行业融资规划《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系统性融资规划》,全国首个金融扶贫规划《武陵山片区发展及扶贫攻坚系统性融资规划》。开发银行这一优势不仅体现在国内,在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的过程中,开发银行还推出了国际融资规划产品。以开发银行湖南分行对口的波兰为例,为支持企业到波兰投资发展,在开发银行总行规划局的支持下,我们聘请了商务部研究院、外交部研究院、中国水电规划设计院、中国铁路研究一院等国家级研究力量,联合开发银行人员组成研究团队,对波兰的国情、经济、法律、投资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中波规划合作研究报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在此过程当中,开发银行也形成了自身强大的研究优势和专家团队,专业领域覆盖国内外、区域、行业、战略客户等。为此,2013年我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提交了《支持国家开发银行成为企业走出去“智库”》的建议,建议将开发银行这一优势上升到国家层面,发挥更大的作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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