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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主导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优势与问题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银行是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和受益人,由其主导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有着先天优势,而且银行在机构人员、客户关系等方面相对其他机构仍占据一定优势。二是缺乏市场化的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机构、中介机构。

银行主导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优势与问题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山西强调要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办法化解过剩产能,突出解决好“钱”、“债”、“人”这三个关键问题,要加强金融扶持,用市场化方法及时处置企业债务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更加注重市场化方法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处置过剩产能行业企业债务问题提出的总体方针。与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处置过剩产能行业企业债务问题相比,目前我国过剩产能行业债务占GDP和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远低于1998年的水平,过剩产能行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也低于1998年的水平、债务处置中企业承受能力更充分,我国商业银行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内部管理能力和资本能力均大大提升、处置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的能力和实力明显增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各类金融市场、金融中介的快速发展也增多了债务处置的外部支持渠道,这些都为用市场化方法处置过剩产能行业企业债务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然而,与当前过剩产能债务处置的急切需求,与不良贷款率不断上升的严峻形势相比,我国处置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时在政策法律、市场主体、产品手段等方面均储备不足。

一是由银行自身主导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受到制约。银行是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和受益人,由其主导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有着先天优势,而且银行在机构人员、客户关系等方面相对其他机构仍占据一定优势。但目前商业银行处置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仍以直接清收和诉讼清收为主,手段相对单一,与中央“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原因包括:第一,《贷款通则》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贷款人不得豁免贷款”,贷款展期受到“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制约,且不良贷款的核销需要层层审批和严格控制,这较大的限制了银行与债务人庭外协调解决的回旋空间。第二,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前,银行难以在企业债务风险暴露早期依法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并与企业间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庭外调解协议”,及时有效地开展企业重组和债务重组。第三,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涉及经济社会的诸多方面,根据《破产法》有关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偿还职工安置费用和税款等诸多费用后才能用于偿还银行债权,且破产的审判执行均在企业所在地,而地方政府又缺乏专门的债务处置机构或委员会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致使银行在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第四,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试点仍限于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不能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分散不良贷款处置风险。在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中受到的种种制约使得部分银行一定程度上对不良资产缺乏正确的认识,不愿意以公开透明的市场化方式处置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甚至通过各种方式潜藏不良资产,错过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的最佳时机。

二是缺乏市场化的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机构、中介机构。1999年起,为解决银行体系巨额不良资产问题,我国设立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14年起我国先后批准设立了3批、共15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企业债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与金融业态的创新,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的规模、种类和方式方法都在快速增加,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急需通过委托处置、与外部投资人发起设立联合公司处置债务等方式加快债务处置效率、提高不良资产回收率。但受有关法律和政策限制,目前市场化的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机构、中介机构依然紧缺,资产管理公司难以覆盖各行政区域、各金融业态、各种规模的不良资产,银行或其他金融业态的不良资产缺乏专业化处置渠道,不得不通过直接追偿、法律诉讼等非市场化手段处置,甚至倒逼地方政府为维护信用环境和社会稳定对不良资产直接买单。(www.xing528.com)

三是支持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法律有待完善。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法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等一般性法律以及《贷款通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构成了我国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法规主框架。这些法律法规一度对有效处置不良资产、稳定经济金融秩序有着重大意义,但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散落在各种一般性法律法规中,已难以适应目前以市场化方法及时处置企业债务和不良资产推动过剩产能化解的现实需要。比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免交在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和承接、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业务活动中的税收”,但是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外部机构或与外部机构成立联合公司共同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却未被纳入税收优惠;又如按照《公司法》规定,债权资产未被纳入公司注册资本,这限制了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债权人成立联合公司推动企业重组和债务重组。这些都不利于我国开展市场化处置企业债务的主体创新和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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