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解决我国规划体系的上述问题,早在2003年开发银行就开始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划体系建设,主动提出“规划先行”,并将其融入“政府热点、雪中送炭、规划先行、信用建设、融资推动”的开发性金融20字方针中。此后,开发银行始终把规划先行作为保持自身发展主动权的着力点,作为与各方开展合作的切入点,通过规划先行统筹全局发展,统筹配置各种要素资源。2008年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央出台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一系列措施,其中大部分项目属于中长期公共设施建设,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公益性强等特征,此时开发银行适时提出系统性融资规划,希望统筹开发银行和社会资源,更有效地服务国家保增长要求。
系统性融资规划是运用开发性金融原理和方法,对区域、行业及战略客户未来发展提供的系统性金融安排,除包括资金供求、融资总量、融资结构、融资方式等传统物质建设因素外,还包括市场建设、信用建设、制度建设等金融基础设施的系统性设计和各类融资载体的完善提升。系统性融资规划具有三大特征:一是系统性。规划根据区域、行业和客户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统筹各方面融资需求,充分挖掘和利用区域、行业及战略客户内外部资源,运用开发性金融方法推动制度建设、信用建设和市场建设,通过开发银行投、贷、债、租、证等多种融资支持模式的系统组合,引领和动员社会资金满足区域、行业及战略客户未来发展的融资需求,有效缓解政府区域、行业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约束,促进区域、行业及战略客户顺利实现规划发展目标。二是针对性。以区域、行业及战略客户发展规划的系统实施和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为核心,结合区域、行业、战略客户的特点和未来发展需求,确定开发银行针对不同区域、行业及战略客户的支持重点领域、支持模式及各种业务政策建议,将规划有效转化为实际项目,体现开发性金融作用。三是可操作性。一方面,系统性融资规划能为政府部门或战略客户制定相关政策和发展计划提供依据,另一方面,系统性融资规划中提出的开发银行重点支持领域、融资模式、支持时序及各项业务政策能充分考虑开发银行现有和未来资源与能力,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系统性融资规划的三个特质解决了目前我国规划存在的部分问题,是政府规划体系的有效补充和有力支撑。首先,融资规划根据开发银行和社会的资源与能力,按照轻重缓急,找准发展方向,择优选择项目实施顺序,着重解决城市面临的人口、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挑战;其次,融资规划根据资源的有限性原则,协调各项专项规划,使之成为在系统性融资规划下的统一整体;最后,融资规划能够根据有效测算,为政府提供规划落实的事前反馈机制,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城市布局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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