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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改革基本完成后便产生了199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导致这次审议推迟的原因是,等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看改革总体方案中对于预算制度改革如何考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预算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预算审查、批准、执行监督、决算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因此,预算体制改革既包括经济体制改革,也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改革基本完成后便产生了199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限于当时的主客观条件,预算法中没有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分税制只是在中央和省级为代表的“地方”之间初步建立,省以下并没有真正落实分税制。问题与矛盾的积累造成基层政府财政保障能力不足,地方隐性负债问题日益突出。早在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就已经开始筹备预算法修改的草案,直到2004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才把预算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修订。2006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法案室主任的俞光远曾表示,新修订的预算法力争当年8月提交一审。但是,直到2011年11月27日,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一审稿才正式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2012年6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同时对外公开并征求各方面意见。相隔1年零10个月后,2014年4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才启动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第三次审议程序。导致这次审议推迟的原因是,等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看改革总体方案中对于预算制度改革如何考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随后,“充实、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间”等,被写进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现在回过头来看,预算法修改的路径也从改革的角度出发,沿着七个方面展开:以推进预算公开为核心,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研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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