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的建议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2012年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2996亿元,同比增长31.9%,对贫困地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发挥金融扶贫的积极作用,需要转变政府角色,逐步降低财政资金直接扶贫的比重,将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健全当地的信用担保体系。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2012年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2996亿元,同比增长31.9%,对贫困地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中央对扶贫工作也有新的要求。2013年11月在湖南湘西考察扶贫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精准扶贫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要实现精准扶贫,需要加大体制机制创新,金融扶贫是一种重要方式,通过金融扶贫可以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扶贫资源配置上的重要作用。然而,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滞后,一方面农户、中小企业等从金融机构融进资金难,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将资金贷出去也难,“两难并存”现象突出。以湖南省武陵山片区的湘西州为例,金融机构存贷差已从2008年的130亿元扩大至目前的343亿元,部分县新增贷存比不到20%,信贷投放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仅6%,近4000家小微企业中获得信贷资金支持的仅占11%,利率基本封顶上浮。这种现象在全国其他连片贫困地区也较为明显,由于缺乏有效贷款项目,有些地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甚至用不出去。要发挥金融扶贫的积极作用,需要转变政府角色,逐步降低财政资金直接扶贫的比重,将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健全当地的信用担保体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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