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建设】 参与安康市发改委主持的汉江航运和水陆联运规划编制工作,配合省海事局开展《陕西省港口布局》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安康市2018—2020年航运建设建议计划。
配合省海事局做好汉江洋县至安康航运建设环境协调工作,瀛湖流水码头、紫阳港江南客运码头、汉王镇码头建成投入使用,漩涡码头、汉阳坪码头、白果滩疏浚以及后柳、漩涡等海事管理站房建设施工顺利。
规范汉江采砂、网箱养殖和跨拦临河建筑物管理,石泉、旬阳、瀛湖等海事部门加强与公安、水利、渔政等部门协作,开展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碍航违法行为,规范水上水下作业,保障通航环境良好。
【水路运输】 加强水运企业资质管理。完成年度水运企业核查,安康市11家水运企业(含涉水企业)10家通过资质审查,1家限期整改,共核查营运船舶722艘,合格722艘。许可2家水上漂流企业。完成春运、“十一”等客流高峰旅客运输任务,保障因国道改造和洪灾道路水毁期间水路旅客运输。推进水运企业诚信建设,完成市政府信用平台水运信息录入和上报。2017年,安康市完成水路运输客运量311万人、旅客周转量5319万人公里,货运量148万吨、货物周转量4607万吨公里,与2016年相比,客货运量分别增长1%,周转量均持平。
【水上安全】 2017年,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为零,安全形势稳定。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二是强化重点时段监管,以春运、全国“两会”、清明、五一、十一、党的十九大召开时段等为重点,及早安排,提前组织开展水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对船舶、码头设施等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适航船舶投入运营。三是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水上安全形势,及时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坚持重点港口码头定点值守和巡航检查相结合,及时纠正违章,对渡口码头、船舶船员、旅游景区形成常态化监管。2017年,组织各类水上安全检查505次,检查船舶9797艘次,纠正违章103次,为客渡运船舶免费发放救生衣5300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78次,受教育船员6750人次,发放安全宣传单1.2万份。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坚持学生渡口重点安全监管制度。
【船舶船员管理】 严格执行船检规范,全年共检验发证船舶及漂流艇1052艘,办理船舶登记116艘,营运船舶检验率100%,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检验机构换证审核。船员安全教育常态化,完成安康市船员信息采集和证书核对、通航数据采集工作,推进船员培训机构资质认可,宏达船员培训机构通过专家小组审核,上报交通运输部,待批。(www.xing528.com)
【应急保障】 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水上安全应急救援演练3次,其中在汉江白河段与湖北十堰市海事局联合举行两市四县水上应急救援演练,为界河管理和应急救援合作积累了经验。在汉江洪灾中,海事部门有效处置多起船舶流失事件,实现大灾面前水上“零伤亡”。圆满完成第十七届龙舟节水上安保任务,被评为先进集体。安康水路交通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进入外场建设阶段。
【依法行政】 全年办理水路交通行政许可1678件,行政处罚98件,未发生错案。梳理并完善99项海事航运权责清单,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期限等由市政务中心统一公示,并进入电子监控系统全程接受监控,实现“阳光海事”。同时,完成119名海事执法人员执法证年审及新增海事执法人员执法证申报,选派20人次参加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省海事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编印《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实用手册》,举办海事行政执法培训班。新建基础海事执勤站点2处,新入列监督艇6艘。
【包联帮扶】 开展对安康市宏达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包联帮扶工作,为企业管理、创新、发展出谋划策,对企业设计和制造船舶进行技术指导,指导企业完成1艘打捞船设计、评审和建造,维护客船17艘,建造标准客船2艘、趸船2艘;为企业开拓市场,协助企业在延安、汉中、渭南等市建造船舶62艘,实现年产值2210余万元,利润160余万元。
(史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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