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 2017年,陕西省注册验船师有C类59名,D类13名,小船营运检验适任资格人员16名。全年完成船舶登记158艘,超额完成任务31.6%。检验各类船舶共3101艘、39532吨位、42954千瓦,比2016年分别增加5.8%、13.1%、21.6%。完成漂流艇地方标准培训工作,陕西省23家水上漂流企业管理人员以及31家海事管理机构41名海事人员参加培训。对陕西省渡口、渡船进行摸底,初步确定211处渡口236条渡船需进行钢质船改造。编制完成《陕西省水运行业节能环保工作方案》和《陕西省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对汉江旬阳、汉滨、西乡、石泉采砂船建造市场进行整顿,清理非法建造船舶12艘,纳入规范管理船舶25艘。
【采砂船专项整顿】 开展渭河、汉江流域采砂船专项整顿。省海事局会同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局联合下发《规范渭河流域河道采砂船舶管理工作备忘录》,在联合管理、加强协作、采砂船前置审批条件、定期会商机制、重大问题协调机制、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达成一致,清理取缔非法采砂船45艘,渭河、汉江流域非法采砂船作业现象得到遏制。
【船舶检验机构资质复核】 加强船舶检验机构硬件建设,配备船检仪器、办公设备、船检专用档案室等。完善船舶检验档案,省海事局对陕西省9个船检分支机构资质进行内审,指出问题并限期整改。11月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派出审核组对陕西省地方海事局资质进行审核,并对安康、汉中市两家船检分支机构资质进行复核,要求完善船舶检验管理制度,促进船舶检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出台水上漂流艇地方标准】 2017年10月25日,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实施《水上漂流艇质量安全技术规范》(陕西省地方标准编号:DB61/T 1095-2017)。至此,陕西省对漂流艇管理形成《陕西省水上漂流安全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169号)、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漂流艇检验管理暂行规定》(陕交发〔2014〕18号)、《水上漂流艇质量安全技术规范》(陕西省地方标准)三个配套文件,使漂流艇的运营管理有法可依、管理职责明确,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技术规范、器材检验、经营者经营均有章可循。(www.xing528.com)
【重要节假日前船舶检验】 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前,各船舶检验分支机构做好对景区营运船舶安全专项检验,保障船舶在节假日具备适航条件。加强客船、渡船等船舶安全检验管理,对新建(外购)船舶重点检验监管。安全生产月、重要节假日期间,各市海事部门利用媒体、简报、展板等多种形式,在广场、公园等人流量大的地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介绍船舶检验情况,提高公众水上安全意识,引导群众乘坐经过船检机构检验的船舶。
【船舶建造市场管理】 落实陕西省船舶建造市场管理制度,开展船舶建造市场整顿活动,要求所有从事船舶建造(改建)、修理活动的厂家必须为具备经营资格的船舶建造(修理)企业。强化船舶建造市场管理,做好自卸砂船、防污染设备配备、新能源船舶应用试点工作。突击抽查船舶建造中焊工作业质量,加强焊工管理,加大焊工培训考试力度。要求船舶建造过程体现质量“痕迹化”管理。在船舶建造检验中,各市船检机构调动验船师工作积极性,船、机、电验船师队伍互相支持,通力配合,完成一批船舶建造检验工作,保证了船舶建造质量。经过多年整顿,至年底,陕西省基本杜绝“非法滩涂造船”情形,促进了船舶建造市场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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