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债务管理】 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针对存量债务,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同时严控增量债务,不断优化债务结构,化解债务风险。一是核实交通债务。2014年9月,省政府对政府债务进行甄别,陕西省交通运输部门债务均已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据近期统计数据显示,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交投集团和省铁路集团等四家企业资产总额为5059.23亿元,负债总额为3515.85亿元,综合资产负债率为69%。四家企业负债总额中有息负债为3294.59亿元,加上省财政通过发行债券置换的交通债务255.6亿元,以及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开行、外债、国债等方式融资的贷款余额91.36亿元,陕西省交通部门有息债务余额3641.55亿元。二是利用政府债券置换普通公路债务。2015年至2016年,省交通运输厅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将普通公路债务232.1亿元全部置换完毕。
【交通预决算编制与公开】 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及2017年部门预算,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同时编制完成2018年省级交通运输部门预算。
【车购税重点项目绩效管理】 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继续配合部财审司,完成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车购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根据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关于印发2017年车购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审预函〔2017〕283号)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制订《2017年车购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下发厅直相关单位,要求做好陕西省2017年车购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交通国有资产监管】 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完成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表、厅直企业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工作报表编制汇总编报及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报送工作,2016年厅直企业决算工作、国资统计工作获省财政厅、国资委通报表彰;重启厅直单位超标车辆拍卖核查与申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按照处置权限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划转申报4批,报废资产原值3257万元,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高资产使用率划转1142万元;完成财政部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调研及工作布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7〕133号)要求,部署集中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交通政府采购】 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交通运输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推进陕西省交通运输领域政府部门购买服务提供制度支持;完成交通运输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的问卷调研报告,总结陕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完成季度政府采购统计报表编报,进行资金节约率以及政策功能执行情况分析,为指导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全年省交通系统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金额5007.29万元。
【交通审计监督】 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完成国家审计署、省人大预工委、省审计厅等单位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配合省审计厅完成追赶超越审计工作及配合省审计厅开展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照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完成公路建设项目、房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预留费用审计、新建项目资金审计等10项;根据交通运输厅党组安排,完成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项,审计厅管干部经济责任11名。通过审计监督,促进项目规范管理、加强领导干部遵章守纪意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促进陕西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收费公路项目审批】 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严格按规定审批新的收费公路项目。对取消收费后的二级公路有必要升级为一级公路的项目,不是因为交通量增长需求、未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批准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不得改建升级为一级公路继续收费。
【减免车辆通行费】 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采取三项措施减免车辆通行费。一是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将载货类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现行标准下调9%,优惠期限暂定3年。截至2017年末,该项政策已累计减收通行费12.7亿元。二是开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全年减免鲜活农产品通行费达13.4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流通,保障了人民群众菜篮子供应。三是开通农忙绿色通道。全年减免运输联合收割机货车通行费2300万元。(www.xing528.com)
【推广“三秦通”优惠通行费】 全省高速公路已建成ETC车道906条,基本覆盖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建成“三秦通”客服网点1538个,实现省内设区市及县区全覆盖;建成ETC停车场8个。至2017年年底,“三秦通”用户337.89万户,OBU用户217.69万户,非现金支付使用率40%,全年通过收费公路“三秦通”优惠,减收通行费3.67亿元。
【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乱收费整治】 省物价局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制定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指导价,加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及收费的监督检查,通过严格查处,有效遏制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乱收费行为。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 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鼓励经营性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在不高于省政府制定最高限价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路段运营实际确定具体费率标准,积极探索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得良好效果。
【政府支持交通建设专项债劵发行】 2017年6月26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97号),对新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建设资金筹资方式进行明确规定。其中规定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实施债务融资新建公路的唯一渠道。全年陕西省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10亿元,专项用于政府收费公路建设。10月份,省财政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向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上报《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需求的报告》,申请2018年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和城际铁路专项债券项目356.78亿元。其中,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专项债券244.95亿元,城际铁路111.83亿元。
【铁路建设基金发行】 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根据2016年省政府第74次专题会议精神,设立陕西铁路建设基金(简称“陕铁基金”),首期发行300亿元,由省铁路集团与光大证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资金成本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光大证券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募集资金,省铁路集团负责基金投放与项目管理。12月,首期42亿元陕铁基金成功发行,主要用于西安至韩城、阎良至西安咸阳机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至法门寺、西安至法门寺等4条新开工城际铁路和宝鸡至麟游铁路运营周转。
(厅财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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