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鉴于援助的有限性,发达国家愈加重视其他发展融资形式的价值,开始推出新型发展融资战略与联盟机制,以提升其对亚洲、非洲地区私营部门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1.美国成立国际发展金融公司
2018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更好利用投资引导发展法案》,将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与美国国际发展署支持私营部门发展的两个部门合并,成立“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USIDFC)”。IDFC的投资规模上限为600亿美元,是OPIC的两倍,将重点资助发展项目和投资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IDFC的定位为:增强美国的全球竞争力;支持美国企业在前沿市场寻求机会;提升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效率。考虑到非洲是OPIC的重点支持地区,可以预见非洲也将是IDFC的投资重点。IDFC成立后,美国对外投资的手段和主体更加多元化,旨在进一步扩大美国在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力。
2.日本推动“高质量基础设施伙伴关系”计划(www.xing528.com)
2015年5月,日本公布了总额1100亿美元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300亿美元的“非洲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提出建设“高质量基础设施合作伙伴关系”(以下简称“高质量合作”),旨在加强日本基础设施领域对外合作。其中主要包括对亚洲基础设施建设的ODA增加25%,支持亚洲开发银行(ADB)将贷款能力提高50%,筹划在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和ADB之间建立新合作机制,通过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加倍提供高风险项目融资,推动“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成为国际标准。2018年以来,日本借助G20平台加快推动高质量投资原则、指南和评价指标成为国际投融资新规则。此举旨在提升其在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份额,增强对地区事务影响力和主导权,借此提振其经济增长和服务全球战略。
3.美加欧建立国际发展融资合作新机制
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与加拿大金融发展公司(FinDev)、欧洲发展金融机构(EDFI)签署谅解备忘录,共同组建“开发性金融机构联盟”。该联盟旨在加强美加欧三方在对外投资、援助和发展政策等领域的协调与合作。联盟重点开展四方面合作,一是交易方面,探索融资、保险和担保等领域的合作方式和流程。二是运行方面,成立联盟指导委员会,形成信息数据共享、政策行动共商的常态机制。三是政策层面,与国际机构协调,规范投资标准、项目影响力评估、统计规则和数据报告系统。四是公众形象方面,2019年法国G7峰会上将发起G7开发性金融机构倡议,称在基础设施融资方面提供有别于“国家主导模式”的替代选项,强调私人部门主导对外投资、支持发展类项目。上述战略合作机制表明,发达国家对开发性金融作用、地位的认识在深化和拓展,未来该联盟将利用“金融服务改善倡议”以及多样化、综合化金融工具在发展中国家提供发展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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