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常抓不懈。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动员部署会、经验交流会,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谋划和统筹安排,并提出“力争到2020年把我省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省上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谋划部署。各地普遍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部门牵头指导、民族部门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省市同创、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了民委委员制度、省委常委联系民族地区和民族宗教界人士一对一、常态化的联系交友制度、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族领域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信息反馈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省上先后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关于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与民族团结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强化顶层设计,形成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综合政策体系。近年来,创建工作明确写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中,纳入国民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总体布局。多数地方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出台了专门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目标、任务措施。
甘肃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积极开展各级各类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五个认同”。连续15年在全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通过“民族一家亲”征文比赛、“民族团结”知识竞赛、网络微信答题、印发知识手册等形式,把创建工作融入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真正让各族群众成为创建工作的“主人翁”和“主力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全省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宣讲活动,邀请国家民委领导和专家学者在甘肃省领导干部“富民兴陇”讲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题辅导,分类培训街道社区、全省藏区和示范单位、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业务人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搭建“互联网+”宣传教育平台,创拍民族团结重大历史题材电视纪录片《凉州会谈》,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开设创建工作媒体专栏,与省电视台联合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纪实》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好故事》58部,拍摄纪录片《甘肃少数民族文化》,依托“省直机关党课”新媒体传播平台发送宣传短信,全方位展示创建成果,放大创建亮点,形成“全媒体”宣传的舆论强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机关、社区、学校、机场等窗口行业,把报刊橱窗、电子屏幕、墙报板报等各种宣传阵地充分利用起来,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覆盖密度,形成人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甘肃省民族团建创建工作既强调统一规范又注重基层首创精神,既突出共同主题又彰显地域特色,通过各具特色的载体和形式多样的方式,推动创建创新发展。在创建范围上,一些市州将“六进”要求拓展为“八进”“十进”,将医院、军队、两新组织、旅游景点等纳入,保证了创建工作宽覆盖、广受益。在创建任务上,紧盯“六个目标”,持续推进创建“七大任务”,大力实施创建“六大工程”,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在创建方式上,强调“润物无声”,注重把工作重心放在平时、沉到基层,将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及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等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打造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文艺会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石榴杯”民族书画摄影展、“百场万人”大宣讲活动、“甘肃民族地区发展成就展”、全省少数民族参观团活动等一批创建工作“甘肃品牌”,不断提升创建的层次和水平。各级各部门也主动对接顶层设计,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搭建全民参与的载体和平台。比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书香校园”创建、举办文艺会演、好故事演讲比赛、大手拉小手等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广泛播散民族团结的“金种子”。临夏州打造了“民族团结一家亲”为内容的河州牡丹文化节、花儿歌手大奖赛、百名作家看临夏等系列活动,促进了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金昌市通过举办民族团结趣味运动会、民族团结“薰衣草之约”集体婚礼,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兰州市七里河区民族团结进步“六个一”活动(开展一次“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主题征文大赛、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演讲比赛、开展一场“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开展一场“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文艺会演、开展一场“民族宗教政策”专题讲座、拍摄一部“民族团结进步”专题片),让各族群众在广泛参与中加深了了解、增进了认同。(www.xing528.com)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把创建工作与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有机结合,以创建促改革,通过创建谋发展。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制定政策、出台文件、规划项目时,对民族地区尽可能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大力助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17年,全省民族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87.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22.7亿元;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6.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5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98元,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教水住行”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下足绣花功夫,搞好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因地制宜改进“双语教学”“高考加分”等政策措施,加大民族地区医疗精准扶贫力度,鼓励民族地区企业吸纳当地员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让不同区域的各族群众都等平等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缩小统一区域民族间公共服务差距。同时,坚持依法依规,建章立制,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我省民族法规,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坚决打击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努力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了民族关系大局稳定。各有关部门和窗口单位主动对接参与创建,坚守平等相待理念,积极支持少数民族群众跨区域、跨行业有序流动,坚决防范纠正民族歧视或变相歧视,保障了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模范表彰机制,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教育基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命名工作,发现培育一批不同类型、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示范典型,努力形成各行各业、社会各界竞相创建、争先比优的良好氛围。2017年,我省将“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统筹整合、一体推进,安排专项资金9000万,统筹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教育基地建设,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日常工作。截至目前,国家民委已命名甘南、临夏2个州、酒泉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等14县(市、区)、平凉华亭山寨回族乡等5个乡镇、3个社区、5个村和1个学校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武威市“凉州会谈”旧址等5个单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省委、省政府先后表彰1053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866名先进个人,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命名先后命名460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2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已成为时代强音、全省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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