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场准入政策
2013年6月以来,加拿大、中国、加纳、希腊、印度、韩国、科威特、墨西哥、巴拿马、菲律宾和瑞典11国出台了有关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新的政策,总的基调仍然是降低门槛和放松管制,但也出现了强化限制的某些产业领域,如采矿业和海运服务业。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修改了《投资加拿大法案》,明确本土企业被国外国有企业控制,如何判断这项投资是否会对国家产生“净收益”。中国在上海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无疑最引人注目。中国在上海自贸区内开展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试点。其中,金融、交通、商贸、专业服务、文化服务和公共服务等六大领域将会进一步对外资开放。印度也采取了多项政策措施,促进各产业,包括电信、国防和零售业的投资自由化。
2 投资运营待遇政策
2013年6月以来,玻利维亚、厄瓜多尔、法国、希腊和印度5国出台新的政策,涉及东道国的外国投资者待遇,特别强调加强对某些产业的国家控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玻利维亚强调政府对商业银行利率的控制,而印度则将国外零售商实现30%本土采购的期限延长至在本土成立五年之后。
3 促进投资便利化(www.xing528.com)
2013年6月以来,布隆迪、古巴、丹麦、德国、印度尼西亚、以色列、韩国、莫桑比克、葡萄牙、南苏丹、美国、英国和越南13国采取促进投资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国家降低了公司所得税率、推出特别经济区,或简化登记手续等。其中,布隆迪简化了投资采矿业的行政审查程序,而古巴和南苏丹则建立了新的经济特区。
4 投资留存或撤资
近几年来,出现一个有趣的投资促进现象,各国政府都极力挽留外国投资者留在东道国。鉴于经济危机和国内失业率持续高企,一些国家不再只寻求吸引外来直接投资,还努力挽留现有投资者。与此同时,一些国家政府却在鼓励国内投资者从境外撤资,返回国内投资。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例如,法国议会试图通过一项法案,对关闭仍然具有经济可行性业务的企业实施强制性处罚。法律要求拥有1000名以上员工的企业,在关门前必须证明公司资源耗尽,已别无选择。该法案仍在参议院审查。第二个例子是希腊,希腊通过一项法律,限制本土企业将总部转移到海外。希腊有关资本市场的一项法律修正案规定,在雅典证交所挂牌上市企业要想退市或转移到国外,则必须得到90%的股东同意。第三个例子是韩国,韩国通过了一个支持海外企业回流的法案,政府还成立一个支持中心,专门支持从海外回流本土的企业,并向它们提供与外商投资相似的奖励。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美国了,早在2011年美国就出台了“选择美国计划”,鼓励海外企业返回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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