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的全球经济形势,IMF应该转变传统职能,承担改革全球货币体系、维护全球金融稳定和促进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任务。因此,需要进一步推动国际金融机构治理改革。
第一,扩大IMF职能。IMF传统职能是扩大国际贸易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主要措施是避免货币竞争性贬值和消除外汇管制,在纠正国际收支失调时提供资金融通、充当全球最后贷款人。从目前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看,IMF主要职能应该体现在推动SDR成为新的国际储备货币,对成员国经济行为实施监督,金融危机预警救援和系统性风险防范及保障全球金融稳定,特别是对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际资本跨境流动实施监督。扩大IMF防范和支持成员国化解金融危机能力,协调成员国经济政策,提供中长期贷款以协助成员国克服国际收支困难,建立和完善全球最后贷款人制度。完善G20相互评估过程和IMF发布最重要系统性经济体“溢出效应报告”。完善IMF全球最后贷款人制度,给予IMF负责系统重要性国家币值稳定、金融稳定和资本账户监管的新职责,同时要关注某些成员国因此陷入道德风险。
第二,建立四大机制。一是建立国际储备货币监管机制,让IMF承担国际储备货币监管职责。当某一国际储备货币贬值,IMF及时发出警告,形成强大国际舆论压力,迫使该国采取稳定货币措施。二是建立国际储备货币市场竞争机制。将SDR打造成为“超主权”国际储备货币可能是一个漫长过程,而建立由几种主要货币担任国际储备货币的多元化体系则是一个现实选择。当某一储备货币贬值,大家都抛售它;当某一储备货币币值稳定,大家都持有它,从而形成市场约束力,迫使该国采取稳定货币措施,通过市场竞争制衡主要国际储备发行国滥发货币行为。三是完善国际金融危机救助机制。在历次金融危机时刻IMF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救助作用,但在很多情况下,IMF反应迟缓,有时还帮倒忙,因此广遭诟病。应该提高IMF运用SDR资产对流动性短缺国家提供资金支持的有效性。四是建立国际清算银行(BIS)与IMF之间分工协作与制衡机制。BIS和IMF分别为两次世界大战的产物,两者共存有其历史和现实原因;在新的历史时期,完善两者分工协作和制衡机制有利于提高治理效率、分散风险和全球金融稳定。(www.xing528.com)
第三,改革国际机构治理。一是改革IMF治理。IMF实际采取股份公司组织形式,所谓份额及投票权改革,也就是股权结构改革,其关键是要打破美国和欧盟都拥有一票否决权的不合理结构。此外,还应该包括IMF高级领导人遴选程序、执董会席位设置、工作人员多样性、政策制定程序等问题。IMF投票权分配应与各国经济实力相匹配,要提高发展中国家在IMF中发言权、投票权、管理权。二是发挥世界银行作用。世界银行在致力于金融领域开发建设的同时,应该加大对发展中国家贷款扶持和技术协助,通过加强对生产与服务领域投资、鼓励国际投资等手段,推动世界经济稳定运行。应该提高世界银行在稳定国际金融体制中作用,提升世界银行发展委员会职能,要让世界银行承担部分化解受害国金融风险支持功能;发挥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作用,加强对遭受金融危机冲击的国家实施资金援助。三是推进BIS的改革。发挥BIS与各国央行之间的货币金融交易职能,协助成员国央行办理官方储备货币转换事宜,加大SDR在各国贸易、货币和金融清算交易中比例,增强SDR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中作用,提升SDR在国际清算体系中地位。将SDR存托在BIS,而不是存托在IMF,有利于分散风险。以BIS为中心,建立国际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提高预防国际金融风险能力,为IMF或其他国际金融机构提供基础信息,向有关成员国发出金融风险预警信号。强化金融稳定委员会职能,充分吸纳各国参与监管,建立和完善国际金融统一监管方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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