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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金融国十条:十项建议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下就贯彻落实“金融国十条”及相关问题,提出十点建议。“金融国十条”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针对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国十条”从提高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严密盯防重点领域和优化信用环境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应该尽快拿出具体的操作指引。“金融国十条”从改进金融服务和改善外部环境两方面着手,提出了相关要求。

实施金融国十条:十项建议

日前,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以下简称“金融国十条”),围绕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同作用,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出了十条指导性意见。“金融国十条”尊重和顺应经济规律,重视推进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通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注入正能量。以下就贯彻落实“金融国十条”及相关问题,提出十点建议。

第一,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金融国十条”对当前金融发展和改革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十条指导意见,在每一条之后都明确了牵头负责部门和参与部门。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就是由牵头部门会同参与部门尽快拿出相关实施细则。但也不要指望“金融国十条”会立竿见影,必须在落实中释放“红利”,尤其需要相关部门加深对政策的理解。根据以往经验,由部门牵头出台本部门改革的实施细则,往往有很大局限性。建议调整部分牵头部门,改由国务院政策研究室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并吸取相关研究机构意见,以摆脱部门利益干扰,提高政策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二,货币政策真正回归稳健。2013年上半年货币供应总体偏松。央行要从大局考虑,审时度势,趋利避害,兼顾国际和国内,发挥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做好预调和微调。要牢牢把控好货币总闸门,保持金融市场特别是货币市场流动性稳定,满足经济活动对货币资金的合理需求。2013年广义货币M2增速13%看来是不行了,要因时而变,将M2增速控制在14%~15%。对季节性、周期性的短期资金需求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预案和规划,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居民和投资者要形成良性互动,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必要时,适度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直接提高商业银行放贷能力和货币乘数;或适度采取“非对称降息”措施,即下调贷款基准利率,但保持存款利率不变,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加企业贷款需求。

第三,尝试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赋予地方“金融办”相应权力和责任。“金融国十条”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探索优化银行业分类监管机制,对不同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地域和业务范围上实行差异化准入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务。这项政策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应该马上着手落实。过去中国银监会等部门之所以千方百计地阻碍该项政策出台,主要是考虑到金融风险和自身责任。建议将部分监管权力和责任交给地方政府,将来出了问题把“板子”打在地方政府身上,而且即便出了问题,也是局部性的,风险是可控的。

第四,破解资金“倒逼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的金融风险。我国地方政府历来都有“投资饥渴症”。地方政府缺钱,就“逼”地方金融机构和融资平台(城投公司)到处找钱;地方金融机构缺钱,就“被逼”从大型国有银行借钱,而国有银行又“逼”央行印钞票。大家对此习以为常,“温水煮青蛙”,风险越积越多。很多地方政府花钱,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只管花钱,不管还钱。因为上马项目,可以拉动GDP,出政绩,出干部。当然,在运作过程中,钱也多多少少流到了“自己人”的口袋。要改革财政预算体制,改进预算的执行和监督,完善相关问责制,加强预算硬约束。针对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国十条”从提高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严密盯防重点领域和优化信用环境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应该尽快拿出具体的操作指引。

第五,大力整治大型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目前存在的资金“空转”和企业财务费用高企现象,表面上是资金在金融系统内部“自我循环”,本质上是金融“寻租”和“套利”行为。由于实行利率“双轨制”,国有银行搞资金“一级批发”,中小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搞“二级批发”,资金成本层层加码,相关人员中饱私囊,最终导致企业财务费用普遍上升。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名义利率接近7%,若考虑生产者价格指数(PPI)已近-3%,实际利率则有10%。2013年3月份,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利率为21.12%,远远超过了产业资本的平均利润率。因此,资金很难流进实体经济,一些地方政府反映15%利率的资金都很难弄到。我国金融体系总体上并不缺资金,而是结构不合理,即资金“大动脉”里面血液很多,有些地方还有淤积,但“毛细血管”供血不足,小微企业很难得到资金支持。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要防止金融机构凭借自身垄断地位,变相抬高企业融资成本。

第六,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两边同时做文章,调整银行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彻底扭转短期资金长期使用格局,提高资金周转速度,整体降低银行系统性风险。试点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CDs)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前者可以将银行短期负债转化为长期负债,后者可以提高银行长期资产的流动性;而且这是在做“加法”,不是做“减法”,可以增加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的业务收入,对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都是一个利好,因此会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采取“非对称性”的降息政策,自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压银行的利润,但是开展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也会产生新的业务收入,从而对冲和抵消银行的损失。(www.xing528.com)

第七,加强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金融国十条”从改进金融服务和改善外部环境两方面着手,提出了相关要求。在改进金融服务方面,明确了力争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工作目标。但是,目前银行发放的很多单笔500万元以下规模的贷款并非都是小微企业贷款,要改进相关金融统计,挤掉统计中的水分。“金融国十条”还提出完善相关监管政策,包括继续支持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从而增加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来源;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从而推动金融机构盘活资金支持小微企业;适度放开小额外保内贷业务,从而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来源;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容忍度等,这些都需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在改善外部环境方面,“金融国十条”以解决小微企业信用难题为突破口,提出一些指导意见,这些政策也需要不折不扣地落实。

第八,发展消费金融和养老金融业务,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增加有效消费需求。“金融国十条”针对我国消费需求不振,居民金融“杠杆率”长期偏低的实际,提出了培育消费金融的新增长极,发展消费金融的新型机构,以及开辟消费金融的新着力点等指导意见。建议抓紧制订配套的实施细则,具体贯彻落实。与此同时,老龄化社会正在渐行渐近,养老金融一直是我国金融服务的一块短板,“金融国十条”没有针对这一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将养老金融作为消费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定实施细则时予以考虑。

第九,进一步发挥保险对经济转型发展的保障作用。“金融国十条”提出,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广新型农业保险险种,发展出口信用保险,鼓励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揽子保险服务,试点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推动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这些保险创新在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支持国内企业有效应对海外贸易与投资风险和提升小微企业信用等方面都将会发挥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保险机构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缺少足够的农村分支机构,建议适当增加保险机构在县镇设立营业网点,同时发展一批保险代理机构,从而扩大保险辐射网络。

第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金融国十条”从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优化资本市场制度安排和加强资本市场主体建设等三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这些意见都很好,但是还少了几块重要内容:首先,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特别是公司债市场,包括在境内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熊猫债券和境外以人民币计价的离岸债券产品;建议适当发行地方政府长期债券。其次,我国A股上市公司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国有股权比例仍然偏高,“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根本解决问题的一个可行思路,就是将部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直接划拨给社保基金,用于补充养老金缺口。此举可产生多重积极效果。

(本部分写于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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