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对供应链管理服务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研究制定适宜供应链管理服务业经营特点的计税机制。对经营业务不涉及货权转移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其服务收入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增值税税率征税;对于经营业务涉及货权转移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可试点推行服务收入部分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增值税税率征税、货物部分根据货物类型按现行增值税税率征税的“双轨式税制”。尽快将经营范围包含物流、仓储、运输业务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划入税收政策优惠范围。针对生鲜冷链、药品、医疗器械等重要民生产品供应的仓储物流用地,合理设定享受税收优惠的仓储物流用地占地面积上限。
2.构建多层次现代供应链人才体系
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置供应链管理本科专业和供应链物流、采购、金融、系统构架等细分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点。支持校企联合组建供应链业务实习基地,完善定向签约、委培等多种合作方式。支持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和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供应链采购、物流、金融等不同业务的职业培训,借鉴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通行的供应链业务职业认证制度[6],鼓励行业协会开展供应链管理职业资格认证。加强供应链人才引进和交流。(www.xing528.com)
3.保障供应链物流服务的仓储用地
建议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实际,科学研判物流仓储用地需求,将物流仓储的用地规模、比例和布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城市空间规划等,合理划定物流仓储用地比例红线和年度用地指标。定期审核复查物流仓储用地实际用途、土地性质和地权转移情况。物流仓储用地缩减迁移的,应制定土地置换计划并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试点推行物流仓储用地性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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