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股方式不同,税负不同
如表13-1所示。
表13-1 持股方式不同,税负不同
(二)三种持股方式的优缺点
1.员工直接持股。
(1)优点。①税负最低。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如果按照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②长期持股,限售期内分红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分红所得税率为5%,在三种方式中最低。
(2)缺点。员工持股无法对员工进行长期持股约束。目前,国内公司上市后,直接持股的员工股东通常都是待限售股解禁后立刻抛售;为了规避一年内转让股份,有些高管甚至不得不超过年初所持股份25%的约束,公司上市后不久就立刻辞职,半年后出售全部股份套现。这种做法的弊端在于:①无法将公司与员工的长远利益捆绑在一起,更不能长期留住人才;②企业向证监会上报材料后,员工立刻辞职,公司大股东就无法回购员工的股权。(www.xing528.com)
2.员工通过公司间接持股。
(1)优点。这种持股方式更容易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上市前,即使员工流动,公司也不会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向证监会申报材料后,即使发生员工辞职等情况,也能通过员工持股等方式解决。跟合伙企业比起来,公司法律法规更健全,未来政策风险较小。
(2)缺点。这种持股方式税负最高:不考虑税收筹划,股权转让税负为43.39%,分红税负为20%,比员工直接持股和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税负都高。其实,只要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实际税负也有可能低于员工通过合伙企业持股的方式。通过公司转让限售股,所有股东只能同步转让股权。
3.员工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
(1)优点。这种持股方式不仅容易将员工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公司股东决策的操作更简单,多数决议需要普通合伙人做出即可。上市前,即使发生了员工流动,也不用对公司层面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向证监会申报材料后过会之前,如果员工辞职,能够通过调整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的方式解决;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唯一普通合伙人,就能用少量的出资完全控制合伙企业。
(2)缺点。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所有合伙人只能同步转让股权;按个体工商户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较高,为35%。目前,国内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关于“先分后税”的解释、纳税时点等内容,不同地区都有各自的方式,政策规范存在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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