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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众发声:全球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挑战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The Public Voice直到近些年,一直缺席的公众声音才开始出现。一名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官员声称,“开源软件的精神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职责使命相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使命是推动和保护知识产权”。目前,专利申请的三个测试标准——新颖性、创造性和技术效用已经严重超出了律师和专利审查员能够达成一致的范围,更不要提公众和我们所选出代表的理解和认识。据报道,最终只有一项专利主张被认为是无效的。

让公众发声:全球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挑战

The Public Voice

直到近些年,一直缺席的公众声音才开始出现。2003年,一群美国人请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在成功案例的基础上,更加广泛地应用和推广“自由开源软件”原则,这些案例包括Linux、人类基因组图谱计划、全球定位系统以及其他一些“相同方式分享”类的项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初对这个建议持欢迎的态度,但后来迫于美国的压力而改变了主意。一名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官员声称,“开源软件的精神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职责使命相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使命是推动和保护知识产权”。然而,她对开源软件的看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开源软件本身也是一种版权许可,而她对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使命的认识也错了,从整体上讲,该组织的使命应该是“通过一个能平衡各方利益,公平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体系推动全世界创新和创意的发展,进一步促进所有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几年后,我本人召集了19位世界顶级思想家,成立了一个国际委员会,其中包括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约翰·苏尔斯顿(John Sulston)、林恩·布林德利(Lynne Brindley)、贾米·博伊尔(Jamie Boyle)、纨妲娜·希瓦(Vandana Shiva)和科里·多克托罗(Cory Doctorow)等人。我们共起草的《创意、创新和知识产权阿德尔菲宪章》(Adelphi Charter on Creativity,Innovation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中列出了平衡私有财产和公共需求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一年后,当英国政府请求安德鲁·高尔斯(Andrew Gowers)对版权问题进行一次调研时,他说我们的宪章为其提供了绝佳的研究基础。阿德尔菲宪章的基本原理是平衡创造者的私有权报偿和社会化公用权之间的关系(即权利合约)。

今天,法律已经失去了这种平衡作用。首先是版权,1710年的英格兰法案相比其他古代法律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并且它的一些原则直至今日还依然有效。但是面临的压力也已经逐渐显现。软件行业与互联网行业和媒体娱乐行业的差距越来越大,前者的启动成本很低,并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且对版权的依赖和需求不大。而传媒和娱乐行业的前期投资成本非常高,需要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实现收支平衡,而且版权问题更为关键

上述提到的第一组企业(软件和互联网企业)成长迅速,这证明了相同方式分享原则是分享知识,加速业务发展的有效途径,不仅是互联网黑客,还有IBM 和谷歌均因此受益(其Android操作系统仍然使用Linux内核)。

但是第二组企业(媒体和娱乐业)则遭受着巨大的痛苦(部分是因为第一类企业的原因,因为他们控制着互联网通道)。这些媒体和娱乐企业把自己发展的希望寄托在更严苛的版权处罚上,但这种希望非常小且越来越渺茫。他们需要重新考虑自己的运营模式是否顺应不断改变的用户和技术潮流,然后(只有这个时候)才能重新考虑他们的版权许可问题。唱片行业和报业收入的急剧下滑是企业整体经营的问题,而不单单是版权问题。商业性的权利人应该设法破除陈旧的思想束缚,采取一种新的方式,这才是符合所有人共同利益的解决办法。

政府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近几年耗时最久的全球倡议是《反假冒贸易协议》,该协议因一直在秘密的状况下谈判而且备受争议。政府花了太多时间来庆祝宽带网络的普及,但却没有时间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需要做出的改进(就如同他们从未重新考虑竞争及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现在已经能看到一些改变的迹象,英国的高尔斯报告请求制定“理性”的决策。但是英国和其他国家政府依然过于依靠偶然性审查,而不愿将这些问题纳入主流决策的制定当中。

在专利方面,我们需要考虑是否将专利仅限定于技术发明(如欧洲、日本和中国),还是不做限定(如美国)。美国人喜欢将专利授予那些常规带有普遍性、但恰巧用计算机代码表达出的业务流程,这种做法应当停止。软件类技术发明的优点是成本很低,开发周期也很短。相比之下,技术研发则难度更高,通常需要很长时间,且需依靠市场检验,譬如药品研发。这样导致的最明显结果是,在高额专利费驱动下的医学研究更倾向于研发边际收益更高的富人药品,而不愿去研究用于热带疾病这中在发展中国家感染人数超过十亿的疾病所需的药品。这导致了另一套体系——国际药品采购机制(UNITAID)的出现,5年间该机制已经筹集21亿美元,这些钱主要用于低成本药品研发,资金的募集渠道主要是航空税费。(www.xing528.com)

我们需要重新审查注册,这是实施产权保护过程的核心。目前,专利申请的三个测试标准——新颖性、创造性和技术效用已经严重超出了律师和专利审查员能够达成一致的范围,更不要提公众和我们所选出代表的理解和认识。美国专利审查员平均每天写10~20页的报告,许多申请都审查得十分草率。一个被否决的申请可以重新提交,运气好的话,他们的申请能够被放到一个富有同情心或筋疲力尽的审查员的桌上,并获得更好的回应。苹果公司在为其语音识别系统Siri申请专利的时候,前前后后总共递交了8到10次申请(内容都不一样)才最终成功。2012年诺基亚宣称在过去5年里总共遭受150起专利诉讼,而这些诉讼是基于竞争对手能找到的最具说服力的过往案例。诺基亚的说法并不是没有道理。据报道,最终只有一项专利主张被认为是无效的。如果在授予更少但更严格的专利和获得更高利润之间选择,专利机关应该首先考虑提高专利的审查标准。

市场变得越来越嘈杂。谁来审查私人所有权与公共使用权之间的平衡?国家机构监管着他们的商业客户,而谁又来监督他们自己呢?谁又来审查这些审查官?法官斯托里对版权法的描述是“非常微妙,并不鼓励外人参与其中”,但是他们必须参与其中,否则他们的权利合约必然是不公平的。

【注释】

[1]相同方式分享是指用户可以复制、发行、展示及演出该作品;但若对该作品进行改编形成新的作品,则仅在遵守与原作品相同的授权条款下,用户才可以发行、使用由原作品产生的新作品。

[2]中国大陆称作“知识共享”,网络常用“CC协议”的称呼,台湾称作“创用CC”,是一个非营利组织,也是一种创作的授权方式。此组织的主要宗旨是增加创意作品的流通可及性,作为其他人据以创作及共享的基础,并寻找适当的法律以确保上述理念。我们认为更准确的翻译方式应为“创用共享”。但本书中采用中国大陆的称法。

[3]全称为Human Genome Mapping Project。

[4]当时英国未退出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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