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海外之夷,有大西洋,有东洋。大西洋则暹罗、柬埔寨诸国,其国产苏木、胡椒、犀角、象牙诸货物,是皆中国之所需;而东洋则吕宋,其夷佛郎机也,其国有银山,夷人铸作银钱独盛。中国人若往贩大西洋,则以其产物相抵;若贩吕宋,则单得其银钱。是两夷者皆好中国绫缎杂缯,其土不蚕,惟藉中国之丝到彼,能织精好缎匹,服之以为华好,是以中国湖丝百斤,值银百两者,至彼得价二倍。而江西瓷器、福建糖品、果品诸物,皆所嗜好。佛郎机之夷,则我人百工技艺有挟一器以往者,虽徒手无不得食,民争趋之。”[43]这里说的果真是明清时期中国商人前往外层贸易带交易的情况,吕宋有金豆银山之说,多属虚妄,发生在万历三十一年的吕宋杀害二万华人华商就因此而起。但吕宋有大量的银圆,却是不争事实。所谓的银山不在吕宋,而是在墨西哥和秘鲁,不止一座,而是若干座巨大的银矿。企图通过发现新大陆而发现黄金的西班牙人,却在16世纪40年代发现了银山。从60年代开始,白银成了运往西班牙的主要出口物。与此同时,西班牙不仅发现了从墨西哥经太平洋到摩鹿加的航线(1527年),出征吕宋岛(1565年),建立了他们一直想建立的同中国贸易的基地,而且又发现了北纬42度借西风从吕宋岛回美洲的可靠航线。于是每年从墨西哥运大量白银至吕宋,主要是购买中国的丝货,投向墨西哥、秘鲁和本国市场。[44]从万历十四年至崇祯十六年(1586—1643年),西班牙人每年从吕宋向中国输出白银约130万元,这一期间输入中国的白银至少在7500万元以上。[45]又有研究认为,“1570—1760年中国与吕宋的实际贸易总额可达到三亿比索,约折合白银二亿二千五百万两”。[46]这就是当时中国人在不明白吕宋佛郎机人从地球另一面运来白银的情况下,说吕宋有金豆银山的原因。白银是中国市场上的硬通货,所以中国商人就冲着这白花花的银圆,驾着帆船,沿着他们已经走熟了的航线,来吕宋同佛郎机人和吕宋土著人做买卖。
中国商人到吕宋一带贸易,实际上是参与了两种市场,一种是传统区域市场,即向吕宋土著人民提供商品;一种是近代世界市场,向西班牙人提供商品,再由西班牙人运销美洲和欧洲市场。后者的贸易额很大,因此,吕宋及其周围的岛屿就成了世界市场的重要部分。也就是张燮所说的“今华人之贩吕宋者,乃贩佛郎机者也”。[47]所以,从明中叶开始,大量的中国商人,其中十之八九为与吕宋相邻最近的闽南漳泉商人前往吕宋经商,而且“往往久住不归,名为压冬,聚居涧内为生活,渐至数万,间有削发长子孙者”。[48]这也是他们虽然屡遭西班牙人和吕宋土著人屠戮仍不舍弃这块宝地的原因。
中国商人在吕宋一是人多,一是聚居,一是久住,这是他们在吕宋生存发展的基本方式与特征,其商业行为特征也由此产生。从明中叶到清中叶,大量的漳州泉州商民前往吕宋谋生,原因又是多方面的。闽南沿海山多地少、石多土少,人多粮少,农业艰难,再加上战争和迁海,这都是解释闽南人出洋贸易的原因,但不是所有的原因。在很多地区,“好死不如赖活”“饿死也不离家”的观念非常执着。漳、泉商民出洋贸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海为田”,从海上寻找出路,通过海外贸易获取财货,改向内用力为向外用力。否则我们无从解释“射利愚民,辐辏竞趋,以为奇货”[49]“富家以财,贫人以驱,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其方物,利可百倍”,[50]以及去吕宋经商的漳泉商民不断引导本家本族本地亲友出洋去吕宋的现象。[51]
16世纪后期,去吕宋的“华人移民急剧增长,从1571年的一百五十名小数目,到1588年增至一万人,1603年又增至三万人。虽然还是一个小集团,与统治阶级一千名西班牙人相比,这个数目是够重要的”。[52]大多数华人从贾经商。西班牙人企盼更多的华商为他们送来丝、丝织品和其他商品,又担心中国人生事。所以早在1582年,也就是他们占领吕宋岛十几年后,殖民当局在距西班牙人居住区及政府与军营不远的巴石河之南,划定一个地区要求华人集中居住,这个地区叫作巴连(Parian)。目的在于管制华人,加强征税,“含有不良善的用意,那就是说华侨区不能距王城太近,太近怕有事时于防卫不利;但也不能太远,要在城上大炮射程以内,有事时便于控制”[53]。巴连周围围起了栅栏,华商只能在其内开店铺,从事商贸。这种带歧视性的巴连直到1860年才取消。这就是聚居。前引文中的“聚居涧内”的“涧内”一词,傅衣凌先生据日本学者的研究认为是“生丝市场”的意思,约相当于西班牙语中的Arciria。[54]西班牙当局在建成巴连之后,又建立了比农多丝绸市场,也处于大炮射程之内。[55]
大量的中国商人,其中十之八九又都是闽南漳州泉州人,这势必出现以血缘、地缘关系而组成业缘团体,即华商以亲友关系发生商业往来。事实正是如此,人多势则众,聚居情则密,久住事则熟。吕宋的中国商人以不同于在日本、暹罗和其他地区活动的中国商人的经营行为参与世界市场。
在马尼拉华人居住的街区,有数百家(间)中国商人经营的商店,商店里有西班牙人需要的丝和丝织品,也有吕宋人和西班牙居民都需要的日用品。这些商品都是由中国的商船从中国和其他地方运来的,后来也有西班牙商人从欧美运来的商品,但是零售和批发都被中国商人所垄断。原因并不复杂,中国商人大生意小生意都做得来,而且讲信用。“华商一直是这个国家最成功的商人。……起初,西班牙商人试图与华商竞争,但是他们很快就对更加精明、更加节俭和更加坚忍不拔的华人甘拜下风。华人在事业中保持低生活水平,从而通常他们能够用较低的售价挤垮他们的大部分竞争者。”[56]
中国商船的船主或商主与居住在马尼拉的中国商人关系大多密切,多是同乡、亲戚,他们把从中国运来的商货或与西班牙海商交易,或交给中国商人去批发或零售,然后买进回头货。“中菲贸易几乎全部是在中国帆船上进行的,货物的买卖通常由中国商人在帆船上做成。来自中国的船货可能委托给居住在马尼拉的个别西班牙人和华人进口商。然而,船货通常不是委托给在马尼拉的任何人,而是由商人在船上把带来的货物统统卖掉,然后买进准备运回中国的货物”。来吕宋贸易的中国商船也是若干商人合用的,“有时在一艘帆船上有四十到五十名商人,各掌管一批船货,它可能属于本人,也可能属于在中国的赞助人”。“西班牙人因缺乏自己的商船以进行与中国的贸易,必须依靠中国帆船从中国运货到马尼拉,再从马尼拉运货到中国。西班牙人鼓励这种贸易,因为这可以为他们提供巨大的利润。华人反过来甚至获得了更大的利润。来自中国的货物,特别是华贵的丝绸、瓷器、珠宝和漆器,运到马尼拉,几乎成批销售,并且用西班牙大帆船转运到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货款用银元支付,银元在中国颇受称道”。西班牙人为了“管理这类贸易,18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建立了圣费南多丝绸市场。新来的商人可以在这里居留,居留的时间之长短视货物脱手和取得返航船货的快慢而定”。[57]
西班牙商人还必须依靠居住在马尼拉的中国商人,或从他们手上批货,或请他们做经济人与中国帆船联系以便获得中国的商货。他们也把欧美市场上和东南亚其他国家市场贩来的商货批发给中国商人,而且常常采取售后结账的方式。他们之所以这样干,不是说他们也像中国商人之间那样依靠血缘、地缘关系建立密切的业缘关系,而是他们在同中国商人的交易中发现这样做利大于弊。他们要的是中国的商货,他们把自己的商货批给中国商人,希望得到或是换到下一个船期运来的中国商货;他们还依靠中国商人在吕宋收购当地的土特产,结账时,还必须再给中国商人银元。(www.xing528.com)
中国商人把从中国运来的商品和从西班牙商人那里批来的商品向马尼拉居民零售,成了马尼拉市民生活不可缺少的流通力量。西班牙驻菲律宾主教多明戈·德·萨拉萨尔在写给西班牙国王的信中说:“巴连(Parian)点缀这个城市,所以我毫不迟疑地向陛下断言:在西班牙或这一带在我们所知的城市中没有一个能像这里有这样多值得看的东西,因为这里可以看到中国的全部商务。”[58]在马尼拉,大大小小的商店是中国商人经营的主要方式,在离开海港较远的内地,还有许多小商小贩在从事从马尼拉向乡村运销商品和收购山货特产的生意。他们服务热情,也让顾客赊账,这样不仅构成自己经营的网络和固定市场,而且可以收购到较为便宜的山货特产,获取较大利润。而他们的进货渠道本来就可以得到亲朋好友的提携,也可以在西班牙商人那里批发到售后结账的托付商货。有很多前往吕宋经商的中国人,身无分文也可创一番事业,从无到有发财致富,原因就在这。
主要的商贸行为还在与西班牙人的贸易过程中形成。西班牙人需要什么就供应给他什么。这就是迎合欧美市场所需,就是参与更大的世界市场。西班牙对中国的手工业品非常感兴趣,中国商人可以依靠内层—中层—外层贸易带中的种种关系,根据西班牙商民提出的商品样式,从国内生产然后运至马尼拉卖给他们,诸如瓷器和装饰品。但从16世纪到17世纪,西班牙商人根据欧美市场的行情,向中国商人购买最多的也是给他们带来大量利润的商品是中国的丝和丝织品。“16世纪时,漳、泉的商船,每年至少有三四十只停泊于马尼刺,运来各种生丝及丝织物。”[59]中国商人在吕宋的商业意义决不只是同佛郎机人交易,沿中层和外层贸易带运动必须学会利用天时(季风、洋流)、地利(处于中层—外层贸易带上的重要位置)、人和(各层贸易带上的中外商人关系)以及各种市场对不同地区商品的不同需要从事连锁性的贸易。就在西班牙人还未登上吕宋岛时,中国商人和日本商人已借此宝地交易。“自我们殖民地的北方,即自当地的东北不大远的地方,有称为吕宋及明多罗岛(Vindoro)。同地每年有中国人及日本人来此交易。他们运来生丝、羊毛、钟、陶瓷器、香料、锡、色木、棉布及其他的小杂货。当归航时,他们则输出金和蜡。这两岛的住民,为摩洛人(Moro)。他们购入中国人及日本人所运来的货物,因而转贩于群中。”[60]这是中日吕三方贸易。西班牙人来后,就成了四方贸易,其中中日西三方唱主角,唱的是近代世界市场的贸易戏。中国的生丝,西方商人要,日本商人要,吕宋人也要。中国商人因为有此卖方市场而大获其利。
我边海亦真实戒严,无敢通倭者。既有之,亦眇小商贩,不足给其国用。于是有西洋番舶者,市我湖丝诸物,走诸国贸易。若吕宋者,其大都会也。而我闽浙直商人,乃走吕宋诸国,倭所欲得于我,悉转市之吕宋诸国矣。……而市物又少,价时时腾贵,湖丝有每斤价至五两者。[61]
这是明末海禁,禁通倭贸易,湖丝因禁缺货,价涨为平时每斤一两的五倍。于是三方(中、日、吕)四国(中、日、西、吕)便在这不禁的吕宋岛上做起了交易。中国商人把生丝运往吕宋,并不空船返回,“还有在吕宋岛上从事鹿皮贸易的。据摩尔加(Antoniode Morga)于1598年6月8日的菲律宾诸岛现状报告第五十五条里有云:中日商人盛输出鹿皮于日本”。[62]也就是说,当西班牙商人做着“吕宋→墨西哥、西班牙→吕宋”的生意时,当日本商人做着“日本→吕宋→日本”的买卖时,中国商人,主要是漳、泉商人则做着“中国→吕宋→日本→中国→吕宋”的环中层—外层贸易带的市场运动。
中国商人前往吕宋经营,对吕宋人和西班牙人在该岛生存的利害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中国商人以吕宋为外层贸易带,参与世界市场的流通,对于世界市场中的活跃分子西班牙商人来说,意义重大。而中国商人也是趋利若鹜,当仁不让。所以西班牙人的心情十分矛盾。一方面企盼中国商人送来他们需要的商品,一方面又时时对中国人存有戒心;一方面借机寻衅,挑起当地土著人一道向华人华商多次挥起屠刀,杀害无辜,一方面在每次屠杀后血迹未干之时就因市场萧条不得不又一次向华人华商开放市场。
在中国本土,对于去吕宋贸易的商船,规定回来后交的课税比别的地方多。万历初加税增饷,“商人回澳,征水陆二饷外,属吕宋船者,每船更追银百五十两,谓之加征。后诸商苦难。万历十八年(1590年),量减至百二十两”。加的原因是从吕宋归来的商船“自银钱外,无他携来”[63]。商人的对策频起,其中之一是贩米而归以免其税。“海澄洋税,上关国计盈虚,下切商民休戚,职日夜兢兢,惟缺额病商是惧。然变态多端,有未入港而私接济者,有接济后而匿报者,甚欲并其税而灭之者。即今盘验数船,除物货外,每船载米或二三百石,或五六百石。又有麻里吕船商陈华,满船载米,不由盘验,竟自发卖。问其税,则曰:‘规则所不载也。’访其价,则又夷地之至贱也。夫陆饷照货科算,船盈则货多,货多则饷足,今不载货而载米,米不征饷,不费而获厚利,孰肯载货而输饷乎?”[64]这大概是四百年前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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