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层贸易带是指与中国市场和商人关系密切、保持经常性的贸易往来,并为多方贸易提供市场的地区与国家。在地理上,它与中国东南海域相连;在交通上,互相辐射。这层贸易带无论在贸易关系还是在地理交通上,也有一个限定。由于当时的史实是中国的商人主要是在本土和东亚、东南亚、南亚地区参与世界市场,欧美市场的中国商品一般是由欧美商人收购运销而去的,那么作为中国商人参与世界市场互动作用的外层贸易带就应该限定在中国商人与外商贸易的中国外围区域,即“商舶”之地。于是,读者将很快发现,本书所说的外层贸易带地区和国家大多与中国传统的或当时的“朝贡贸易国”相复盖。
事实也正是如此。本书在探讨明清时期中外贸易的接触面及其层次时,发现传统的“朝贡国”和当时的“朝贡贸易国”担当的正是外层贸易点的角色,而中国的商人也正是利用种种传统的“朝贡贸易”关系,发展民间的互市联系,进而与欧州商人贸易,与世界市场互动。以此为基础,中国商人的贸易帆船和外国商船便把这些贸易“点”连成了贸易“带”。
朝贡贸易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可以追溯到很远,郑和七下西洋的时代和范围可以说是东西洋诸国朝贡中国的鼎盛之时,最远已达今日的红海和东非。
郑和率领庞大的船队去干什么?郑和下西洋之事,在郑和还活着的时候就已流传并且神化,万历时人罗懋登据此并杂以神化了的传说和当时神魔小说的荒诞手法写成了流传于世的《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一书。此书作为文学作品,艺术成就并不高;作为纪实史料,真假混杂,虚实相间。何况作者对嘉靖万历年间朝贡已乱倭患不已愤怒在胸,此书多有情绪在内。但正是这样,我们不妨看看罗懋登的序,可知世人,尤其是理解朝廷用心的人对郑和下西洋的动机与已实现的目的的理解:
恭惟我皇明,重新宇宙,海外诸番,获睹天日,莫不梯山航海而重译来朝。文皇帝嘉其忠诚,敕命太监郑公和、大司马王公景弘泛灵槎,奉使南印度锡兰山国,溯流穷源,直抵西印度忽鲁谟斯及阿丹、天方诸国,极天之西,穷海之湄,此外则非人世矣。历国大小三十余,番王酋长,匍匐罗拜之为兢兢罔敢后;中间锄强扶弱,海道一清。[98]
无论如何,郑和奉旨下西洋,复苏自洪武以来由于海防心态和海禁政策造成的朝贡关系衰退现状,是首要任务,即使有海外贸易,也是次要的。船队所带各种中国特产,首先是为了赏赐。这便是罗懋登告诉我们的道理。即使有交易,严格说是非贸易性的“交换”,也须先行“朝”或“贡”之礼,再行“换“或“易”之事,这是中国政府向外国人特许的“朝贡贸易”的规矩。“朝贡贸易”就是先“朝贡”后“贸易”,所谓的“贡市”,也就是先“贡”后“市”。从来不许破此祖宗之法而来个先贸易后朝贡的“贸易朝贡”或因市而贡的“市贡”。郑和的随行人员马欢写的《瀛涯胜览》“祖法儿国”条载云:“中国宝船到彼,开读赏赐毕,王差头目遍谕国人,皆将其乳香并血竭、芦荟、没药、安息香、酥合油、木鳖子之类,来换易其纡丝瓷器等物。”何况这种交易中郑和首先得完成为明宫廷采办的任务。但我们不否认郑和下西洋在客观上给明永乐年间乃至以后带来的中外贸易的繁荣。中国商人极会利用种种朝贡贸易关系和渠道去拓展自己的贸易,这也正是外层贸易带得以形成的重要基础。
明清两代的朝贡之国多有变化,变化原因主要有二:其一,中国朝廷与朝贡国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时,引起朝贡国在朝贡的次数和态度上发生变化,甚至因发生冲突而中断朝贡。其二,西欧殖民者、商人进入东亚、东南亚、南亚,就是进入了中国传统的朝贡贸易圈;与朝贡贸易国发生贸易关系,使之失去过去那种以朝贡贸易获取中国好处的兴趣,就是打乱了中国朝贡贸易圈的伦理秩序。在16世纪到19世纪中叶,第二种变化原因是主要的,因为它是世界海洋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种必然面前,中国的朝廷并未在政策上作多大的调整,直到乾隆、嘉庆,仍然抱着唯我是内陆中心,唯我天然首长,你们都是王土王臣,理当朝贡,没有我你活不了,没有你我照样活的心态应付这种趋势。而只有商人,由趋利而赶潮流,在已经发生变化的朝贡贸易国土上积极进行对外商贸活动,把这些国家的市场作为自己贸易的外层空间。
现在我们根据《东西洋考》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外层贸易带作一论说。
日本与琉球:在海洋洋流和季风的帮助下,中日两国海上交通十分便利,来往频繁。历史上日本一直是中国的朝贡国。进入明代,中日关系显得复杂起来,日本政府多次遣使朝贡,倭寇又屡屡侵华,商贸却不曾断绝。1639年(崇祯十二年、日本宽永十六年)开始,日本江户幕府采取锁国之策,延续长达200年,禁令甚严,却对中国和荷兰商人网开一面。17世纪初至19世纪60年代的200多年中,“日本商人绝无至中国者”[99],但驶抵日本的“唐船”有5000余艘[100],平均每年20艘左右。当时最重要的贸易港口是九州岛的长崎、五岛、平户和鹿儿岛一带。琉球在明代是中国的一个关系比较密切的藩属,自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太祖“赐闽人三十六姓”[101]之后,贸易关系一直发展,福建、浙江的商人和渔民常往琉球经商、捕鱼。成化以后,泉州市舶司移至福州,琉球贡船改泊闽江口外,原来泉州通琉球的海道便成了民间通番贸易的航路。“景泰年间,漳州月港的走私贸易兴起,成化、弘治之际,月港因通番而成闽南的‘小苏杭’。月港通番出洋,大抵沿袭泉州出洋的航路,而被官方废弃不用的通琉球贡道,成了民间通倭的路线之一。明人王在晋称:‘闽人有海澄入倭之路,未尝假道于浙。’当指经琉球往日本的航路。”[102]从地理和交通及文化和贸易交流传统的角度来看,长崎、琉球、台湾北部和江苏、浙江、福建沿海之间发展贸易的条件是十分优越的。[103]
自吕宋而下,是中国商人,尤其是福建漳、泉一带商人常趋之地。吕宋也是中国的一个朝贡藩属国,“其地去漳为近,故贾舶多往”“华人既多诣吕宋,往往久住不归,名为压冬。聚居涧内为生活,渐至数万,间有削发长子孙者”“我人往往留彼不返者,利其近且成聚故也”。明清两代,吕宋岛曾发生多次杀害华人事件,死者多至两万余人,少则数百数千人,事过之后,贸易来往如故,正是“利其近且成聚故也”。“有佛郎机者,自称干系蜡国,从大西来,亦与吕宋互市。今华人之贩吕宋者,乃贩佛郎机者也。”吕宋的佛郎机人是指西班牙人,前文说到被贩运至美洲市场的中国丝和丝织品,就是由中国商人贩至吕宋,再由西班牙商人转手贩至墨西哥等地出售。说吕宋岛有金山、金豆,全是捕风捉影之说,银钱“俱自佛郎机携来”。不过,以金山金豆喻吕宋市场贸易给商人带来的厚利,倒是很形象的。吕宋岛以吕宋即马尼拉一带为中心,周围又有大港、南旺、玳瑁港等商港市场供商船驻泊和商人贸易,大港位于吕宋岛的北端,与台湾、漳州隔海相望。[104]吕宋岛的东南方向有一巨岛,今称棉兰老岛,岛之西端有三宝颜,曾是一大商港。[105]
沿海岸南下或向东南而下,进入苏禄海,便可到达苏禄和猫里务、文莱等处,此三国也都是中国的朝贡藩属。永乐十五年,苏禄国东王、西王、峒王皆来朝贡,东王归途以疾殂于德州。文莱国即婆罗国,“俗传今国王为闽人,随郑和征此,留镇其地,故王府旁有中国碑”。三国及其周围皆为中国商人贸易之所,在苏禄贸易,若机会好,“可享利数十倍”“夷人虑我舟之不往也,每返棹,辄留数人为质,以冀后日之重来”。猫里务“见华人舟,跫然以喜,不敢凌厉相加,故市法最平”“故舶人为之语曰:‘若要富,须往猫里务’”。[106]
《东西洋考》把文莱作为“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大概认为再往下,该是向西行,其实在今天看来,同方向还有数处是明代商人常去,入清以后又得到发展的贸易地区,如加里曼丹岛南端的文郎马神;东爪哇梭罗河下游的思吉港,即苏吉丹;小巽他群岛上的迟闷,又名吉里地闷;还有爪哇岛上著名的三宝垄、加留吧(今雅加达)和下港。“下港为四通八达之衢,我舟到时,各州府未到,商人但将本货兑换银钱铅钱。迨他国货到,然后以银铅钱转买货物。华船开驾有早晚者,以延待他国故。”从下港往西,是今之苏门答腊岛,一路上有旧港(三佛齐)、柔佛(乌丁礁林)、哑齐等处。折向北行过马六甲海峡,便是今之马来西亚半岛,当时有马六甲(满剌加)、彭亨、大泥(港名吉兰丹)。再北行是为暹罗和柬埔寨。沿海岸东北而上是占城等国。这些国家与地区,多数为传统的朝贡属国,只是因地位远近而分亲疏而已,但贸易频繁。彭亨,“舟抵海岸,国有常献。国王为筑铺舍数间,商人随意广狭,输其税而托宿焉。即就铺中,以与国人为市”。哑齐,“舶到,有把水了望报王,遣象来接。舶主随之入见,进果币于王。王为设食。贸易输税,号称公平。此国辽远,至者得利倍于他国”。大泥,“华人流寓甚多,趾相踵也”。柬埔寨,“夷性颇直,以所铸官钱售我,我受其钱,他日转售其方物以归”。暹罗,“贸易输税,各有故事。国人礼华人甚挚,倍于他夷,真慕义之国也”。[107]
从北面的日本到南面的爪哇,从东头的吉里地闷到西头的马六甲,如果我们借助地图,可以发现这条外层贸易带呈大环状,中国东南沿海中层贸易带上的商人从任何一个港埠岛屿出发都可以借助洋流和季风前往这条贸易带上的某个或若干个贸易点进入市场。这条外层贸易带其实还可以从马六甲出海峡向印度洋北岸和西岸延伸,即当年郑和下西洋的路线,在明代也肯定有商船涉航,《海道针经顺风相送》已载有去印度古里和中东忽鲁谟斯、祖法儿、阿丹的航线。[108]但从明初开始,中国与阿拉伯人的贸易开始衰落。16世纪初,葡萄牙人进入东南亚,强占了马六甲海峡,阻挡了太平洋通向印度洋的通道,这条商途从此凶多吉少,中国商人少有问津者。马六甲“本夷市道稍平,既为佛郎机所据,残破之,后售货渐少。而佛郎机与华人酬酢,屡肆辀张,故贾船希往者。直诣苏门答腊必道经彼国。佛郎机见华人不肯驻,辄迎击于海门,掠其货以归。数年以来,波路断绝”。另外,欧人东进,在外层贸易带和中层贸易带与商人互市,中国商人也自可不必出马六甲海峡,在马六甲的佛郎机人“与澳夷同种,片帆指香山,便与粤人为市,亦不甚藉商舶彼间也”。[109]
外层贸易带的利润无疑是最大的,否则,商人不甘冒种种风险。风险与商利成正比。这里所说的风险不仅是指漂洋过海的风险,更是指由于西方殖民者和商人以冒险和侥幸、掠夺和互利混杂的心态进入中国商人的外层贸易带,既积极与中国商人贸易,又时刻心怀叵测。中国商人原先可借助的朝贡关系及其心理优势和贸易优势日渐失去。加之中国商人由于政府的消极外贸政策和对泛海商贸的商人多采取管制和蔑视态度,商人大有后顾之忧,很难与得到政府支持、保护的西方殖民者和商人相抗衡。[110]可见,中国商人在争取外层贸易带的最大自由之时,也选择了更多的艰险,这正是当时中国海洋经济活动的重要特征之一。
在三层贸易带的相互关系中,外层是发生互动作用的一个动力源,若无金豆银山般的海外贸易之利,中国东南商民怎会趋之若鹜?自16世纪开始,这种动力之源与以往不同就在于大部分商利不再是出自外层贸易带中那些较为直朴、慕义的朝贡之国之民,而是来自企图在世界每个角落都能获得更大利润的欧洲商人。中层则是中介,是互动作用行为操作的主要层次,外层的巨利拉力由它传向内层,内层的求利扩力由它引向外层。在中层操作的商人,无论他来自哪里,他都可以获取到内外层商品的差额利润。所以中层商人奔走于国内市场又冒险出洋贸易,最为积极活跃。内层是中、外层贸易的腹地,是商品和利润获得之源,是互动作用产生的另一动力源,其中道理最简单不过,因为没有中国商品,没有商品和资本的扩张欲望,世界市场对中国的拉力无从谈起。两大动力之源,促成东南商人参与近代世界市场互动并由此构成这三条贸易带;而贸易带的发展又使中外互动得以不断发展。
综上所述,明代中叶开始,中国国内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既使全国性的国内市场得以形成,又由于这种发展因地区不同而出现多元状态,从而使国内市场出现不平衡。比较发达的东南数省,人口占全国的50%以上却占有80%以上的商品市场和更大比率的商品流通额以及更多的商业资本。因此,对东南商人及其商品和资本来说,虽然国内市场是主要市场,但仍然具有向海外寻找市场的欲望和扩张力。也就是说,不发达的国内统一市场并不能说明没有比较发达的区域市场;广大的农村市场购买力很小必然促使比较发达的区域市场中的商人及其商品在海外市场寻找具有较大购买力的买主并由此争取高利润。进入16世纪,随着地理大发现,西欧殖民者与商人带着洋枪与银币,也带着欧洲市场对世界各地市场的迫切需求和他们政府对他们的支持、保护,冲向世界的各个角落,原有的洲际间区域性的世界市场格局被环球贸易的世界市场新趋势所突破。新的世界市场也打乱了中国与四邻国家、地区传统的朝贡贸易,中断了中国与阿拉伯人的洲际间贸易,日渐把它巨大的利润吸引力或曰拉力推到了中国商民的面前。于是原本已具有寻找新市场的东南商人及其商品的欲望和扩张力与世界市场的这股拉力产生互动作用。这种互动作用从客观上说对中国和世界都是正常的,是各自发展的契机。但是明中叶至清中叶中国历朝政府大多以消极的海防政策甚至海禁手段对待海洋社会经济,对付已经来到的发展契机,对东南商民以各种方式从事海外贸易参与世界市场多加限制和管制。于是一方面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合法性外贸,另一方面则存在着更多的不合法乃至违法的走私贸易。这些贸易在当时已经具备的内陆和海上交通运输条件支持下,内则借助已形成的市场网络,外则借助传统的朝贡贸易关系,在中国的东南地区和东亚、东南亚形成了不同特征的内、中、外三层贸易带,构建了事实上存在并影响中国东南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外贸易网络。
【注释】
[1]关于国内市场等级的界定和明中叶始全国性大市场的形成,见吴承明先生的《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一书中有关论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7—256页。
[2]关于多元社会经济结构的理论,主要参见傅衣凌先生的论著,其代表作为《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3]另外五条干线要道为:北京分别至河南湖广广西、至陕西四川、至贵州云南、至山西、至(辽宁)开原。见明人黄汴《天下水陆路程》(原名《一统路程图记》)和憺漪子的《天下路程图引》,杨正泰校注,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4]根据傅崇兰先生《中国运河城市发展史》提供的材料统计,明清时期比较发展的56座城市中,东南地区有32座;清代8大工商城市,东南占6座。
[5]傅衣凌主编,杨国桢、陈支平著:《明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9—342页。
[6]万历《歙志》卷一〇,《货殖》。
[7]胡焕庸、张善余:《中国人口地理》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表12、13。
[8]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表88。
[9]嘉靖《吴邑志》卷一四,《土产物货谷菽蔬果》上,《物货》。
[10]《天下水陆路程》卷七,“杭州府官塘至镇江府水路”。
[11]万历《铅书》卷一,《食货》。
[12]参见《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217—256页。
[13]陈东有:《康熙朝米价中的商人行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3期。
[14]参见《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217—256页。
[15]参见《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217—256页。
[16][明]张瀚:《松窗梦语》卷四。
[17]《松窗梦语》卷四。
[18]《松窗梦语》卷四。
[19][清]《钦定户部则例》卷五一。
[20]据《大明会典》卷三五估算,弘治时全国十一个盐场盐课岁办数约240万引,两浙、两淮、福建、山东、广东五大盐场约为157万引。
[21]参见《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217—256页。这里应是指一般的情况,不能绝对化。
[22][明]张燮:《东西洋考》卷七,第133页。
[23][明]王世懋:《策枢》卷一。
[24][明]周玄啼:《泾林续记》。
[25][明]姚士麟:《见识编》卷上。
[26]参见张海鹏、张海瀛主编《中国十大商帮》有关章节,黄山书社1993年版。
[27][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第26册,《福建》。
[28]引自郑永昌《明末清初的银贵钱贱现象与相关政治经济思想》,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94年版,第86—87页。
[29]韩昇:《清初福建与日本的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2期,第59页。
[30]钱江:《1570—1760年中国和吕宋贸易的发展及贸易额的估算》,《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第74页。
[31]《天下郡国利病书》第26册,《福建》。
[32]《见识编》卷上。
[33]《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3页。
[34]《欧洲与中国》,第235—236页。
[35]全汉昇著,鲁奇译:《从晚明到清代中期与西班牙美洲的丝绸贸易》,《历史地理》第6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36]贸易圈是就贸易行为的区域关系而言,贸易带是指同一贸易圈内和不同贸易圈之间在商路交通带上的流通关系。特定的贸易圈内应当有若干贸易带联结流通,不同的贸易圈之间的贸易带又可构成更大的贸易圈。所以贸易带既归属特定的贸易圈又联结不同的贸易圈。明代中期发展起来的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与日本、朝鲜之间的东北洋贸易圈,东南沿海地区与台湾之间的台湾海峡贸易圈,东南沿海地区与东南亚之间的南洋贸易圈,都有各自的贸易带,而这些贸易圈又在贸易带的构架中形成了更大的中国海洋贸易圈。
[37]参见《欧洲与中国》第5章和第6章。
[38]《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78页。
[39]《利玛窦中国札记》,第325页。
[40][日]西嶋定生著,冯佐哲、邱茂、黎潮合译:《中国经济史研究》,农业出版社1984年版,第527页。
[41]《天下水陆路程》卷一,“北京至南京浙江福建驿路”。
[42]《天下水陆路程》卷三,“福建布政司至所属府”。
[43]《天下水陆路程》卷一,“北京至江西广东二省水路”。
[44]《天下水陆路程》卷一,“北京至山东布政司路”。
[45][明]王亻與:《临清州治记》,见民国《临清县志》,《艺文》。
[46]《利玛窦中国札记》,第366页。
[47]《总监各路太监高起潜题本》,《明清史料》甲编第10本,第923页。(www.xing528.com)
[48]《明经世文编》卷四一一。
[49]乾隆重修《济宁直隶州志》。
[50]道光《济宁州志》,《风俗》。
[51]光绪《淮安府志》卷二。
[52][明]叶权:《贤博编》,不分卷。
[53]嘉靖《九江府志》卷九,《职官志》卷一六,《诗文志》。
[54]同治《新建县志》卷七五。
[55]《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84页。
[56][明]王士性:《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
[57]同治《清江县志》卷二,《镇市》。
[58]《利玛窦中国札记》,第278、261页。
[59]同治《庐陵县志》,《艺文志》。
[60][明]王世懋:《二酉委谭》,见《说郛续》,卷一八。
[61]《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
[62]《铅山县志》卷二,万历《铅书》卷一,《食货》。
[63]《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10页。
[64]天启《舟山志》卷二,《山川》。
[65]见《中葡外交史》第45页和林仁川先生《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第135—136页,以及张天泽先生《中葡早期通商史》第86—89页。《东洋纪行》载《史学杂志》第三编第176页(明治二十五年九月)。林先生和张先生译为《游记》。我未能见到原文,这里合三书所译而引,未用引号,内中似多有矛盾和不可确信之处。其“三百万金”贸易额为宁波所有还是双屿港?而“总人口三千人”当是双屿港才是。张增信先生曾试图对宾托所记的中国东南沿海地方进行考证,结果“徒劳而无功”。我认为宾托并没有也不可能掌握多少有用的材料,所记之文,若亲眼所见,亲身所践,或可相信,其他则不一定确切。张增信先生认为当时“葡萄牙人贸易据点,主要就是在宁波海外的诸岛上”,这当然是可以圈定的。(见《16世纪前期葡萄牙人在中国沿海的贸易据点》,载《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二,“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台北)1986年版,第75—104页。)我查民国十七年《定海县志》所附详图,双屿港位处舟山之南,实际上是一个立在佛肚岛与六横岛之间一小段海峡中的小岛,这段海峡就叫“双屿门”,16世纪的《武备志航海图》也是这样画的。双屿岛是浙江沿海航路上的咽喉,这一地理位置决定了双屿港在贸易带中的重要意义。
[66]《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二八七,《嘉兴府一》。参见朱鉴秋、李万权主编《新编郑和航海图集》,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年版,第18页。又参见刘序枫《清代的乍浦港与中日贸易》,载《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五,“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台北)1993年版,第187—244页。
[67][清]陈伦炯:《天下沿海形势录》,《清经世文编》卷八三,《兵政·海防上》。
[68]《闽浙总督满保奏报青水巡哨事宜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28页,文号2846。
[69]《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八。
[70]《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四、一五四。
[71]《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八九。
[72]乾隆《福建通志》卷七四,《艺文》。
[73][明]李光缙:《景璧集》卷一四,《二烈传》。
[74]《景璧集》卷四,《史母沈孺人寿序》。
[75]崇祯《海澄县志》卷一,《舆地志》。
[76]崇祯《海澄县志》卷一一,《风土志》。
[77]道光《厦门志》卷二,《分域略一》。
[78]道光《厦门志》卷八,《番市略》卷七,《关赋略》。
[79]道光《厦门志》卷四,《防海略》。
[80]《东西洋考》卷七,第131页。
[81]《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二九,《漳州府》。
[82][明]俞大猷:《条议汀漳山海事宜》,《正气堂集》卷二。
[83]《东西洋考》卷四,第77页;“附录:地名今释”,第287页。参见张增信《16世纪前期葡萄牙人在中国沿海的贸易据点》。
[84][明]何乔远著,校点组校点:《闽书》卷一○,《扦圉志》,厦门大学《闽书》第1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90页。
[85][明]胡宗宪:《筹海图编》卷三。乾隆《南澳志》卷三亦载:“嘉靖二年,市舶既废,番船无所容,乃之南澳。互市期四月终至,去以五月,不论货之尽与不尽也。”
[86]乾隆《南澳志》卷一一。
[87][清]华世芳:《沿海形势论》,《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九帙,南清河王氏铸版,上海著易堂印行。
[88]《天下沿海形势录》。
[89]《天下沿海形势录》。
[90]《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
[91][明]傅元初:《请开洋禁疏》,《天下郡国利病书》第26册,《福建》。
[92]有关海澄商民勾引荷兰人贿税使、夺澎湖守而贡市之事,《明实录》,《神宗实录》卷四○三、《东西洋考》卷六和卷八、[明]沈国元《两朝从信录》卷一五、《皇明法传录续记》卷六、同治刊本《福建通志》卷一二九、《明史》卷三二五皆有记载。
[93]《漳州府志·洋税考》,《天下郡国利病书》第26册,《福建》。
[94][清]鲁之裕:《台湾始末偶记》,《清经世文编》卷八四。
[95]本书所用《杜骗新书》为上海古籍出版社《古本小说集成》本,据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藏存仁堂本影印。
[96]《天下水陆路程》卷三,“浙江布政司至所属府”。
[97]《天下水陆路程》卷七,“广东城至惠潮二府水陆”“赣州府至福建汀潮二府水陆”。
[98][明]罗懋登:《叙西洋记通俗演义》,见《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卷首。
[99]黄遵宪:《日本国志》卷六。
[100]据木官泰彦《中日交通史》(下),第327—334页“赴日之清船船数一览表”统计。
[101]杨国桢:《唐荣诸姓宗族的整合与中华文化在琉球的传播》,载林天蔚主编《亚太地区文献研究论文集》,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1991年版,第119—130页。明太祖赐姓之说是否虚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琉关系非常密切。杨先生以大量的族谱展示明清两代福建向琉球移民和中华文化对琉球产生极大影响的史实,论证了这种密切关系。
[102]杨国桢:《明代闽南通琉球航路史事钩沉》,载《第三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第987—996页。
[103]近来,已有不少学者致力研究近代东亚贸易圈的问题。又:日本一直是中国的朝贡国,明代也是如此。但《东西洋考》归之于“外纪”,与“红毛番”一类予以“特书”,原因是“其梗贾舶者也”(“凡例”),显见作者对倭寇之愤。又云:“若琉球、朝鲜,虽我天朝属国,然贾人所未尝往,亦不掇人。”应是作者有差误,明代中朝贸易虽然不是很盛,却也是有的,这可以从《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发现,当时中国东南诸省都有商船到达朝鲜半岛,有直接去贸易的,也有是去日本途中被风吹洋流漂至朝鲜的。
[104]《东西洋考》卷五。
[105]向达校注:《海道针经(乙)指南正法》,见《两种海道针经》,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63、209页。
[106]《东西洋考》卷五。
[107]《东西洋考》卷二、三、四。
[108]《海道针经(甲)顺风相送》,见《两种海道针经》,第75—81页。
[109]《东西洋考》卷四。
[110]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吕宋发生杀害华人二万余人的事件。“吕宋酋擅杀商民,抚按官议罪以闻。学聚等乃移檄吕宋,数以擅杀罪,令送死者妻子归,竟不能讨也。”(《明史》卷三二三,《吕宋传》)新升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的徐学聚有《报取回吕宋囚商疏》,其云:“中国四民,商贾最贱,岂以贱民兴动兵革?又商贾中弃家游海,压冬不回,父兄亲戚,共所不齿,弃之无所可惜,兵之反以劳师,终不听有司言,爰降旨特行令所在,遣使传谕尔等酋长部落,令咸改悔,畏天守善,其海外戕杀姑不穷治,尔等当思皇帝浩荡之恩,中国仁义之大。”(《明经世文编》卷四三三)此后的崇祯十二年(1639年)、顺治十八年(1661年)、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又有四次对中国商民的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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