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分类标志是划分商品分类体系,编制商品目录的基准和依据,或者说,必须凭借商品分类标志进行商品分类。可供商品分类的标志较多,按其适用性可分为普遍适用标志和局部适用标志两类。
普遍适用的分类标志也称为基本分类标志,是指所有商品都可作为分类依据的标志,如商品的物理状态、地理产地、用途或使用方法等。普遍适用的分类标志常用于商品大类、中类、小类等高层次类目的划分。
局部适用的分类标志也称特殊分类标志,是指部分商品共有的属性和特征。局部适用的分类标志并不适用于所有商品而只应用于某一小范围的商品,常用于商品的品种和细目的划分,如某些商品的包装形式、加工特点、保藏方法等。因此,虽然可供选择的商品分类标志很多,但很难提出或制定能贯穿整个商品分类体系、对所有层级都适用的分类标志。在实际应用中,在一个分类体系中常采用几种分类标志,各层级各自应用其适宜的分类标志。而且,某些分类标志对某些商品的类目划分可能是重要的,但在划分其他商品类目时可能不起作用。
1.选择商品分类标志的基本原则
一般来说选择商品分类标志,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目的性原则。标志的选择应根据分类的目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使选用的标志能满足分类的目的和要求,这是商品分类的关键。例如,海关为了征税,把商品按一定的类别划分,税率相同的商品划分为一个类别。
(2)区分性原则。在选择商品特征时,应选择能突出商品的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以从本质上把不同类别的商品明确区分开来,保证分类清楚。
(3)适应性原则。分类标志应能划分规定范围内所有的商品,并为不断补充新商品留有余地,以保证商品分类的相对稳定性和连贯性。
(4)唯一性原则。在同一类别范围内只能采用一种分类标志,不能同时采用两种或多种分类标志,分类后的每个商品品种只能出现在一个类别里,不得在分类中重复出现。
(5)简便性原则。选择的分类标志必须使商品分类在实际运用中便于掌握,简便易行,以利于商品流通,便于采用数字编码和运用计算机进行处理。
(6)系统性原则。分类中的每个商品品种不仅属于某一小类,还隶属于某一中类或大类等,因此,高一级类别与从属的类别间存在有机联系。在选择分类标志时,上一级分类标志与下一级分类标志之间要考虑到其从属关系,即下一级分类标志应是上一级分类标志的合乎逻辑的继续和具体化,从而使得分类层次分明,并能体现相互间的有机联系。
2.常用的商品分类标志
商品分类标志是编制商品分类体系和商品目录的重要依据。可供选择的商品分类标志很多,但很难提出一种能贯穿商品分类体系始终,对所有商品类目直至品种和质量等级都适用的分类标志。因此,在一个分类体系中常采用几种分类标志,往往是每个层级使用一个适宜的分类标志。在商品分类实践中常用的分类标志有以下几种。
(1)以商品的用途作为分类标志。商品的用途即商品的功用,是商品使用价值的重要体现,也是探讨商品质量和商品品种的重要依据。它与消费者消费需求的满足程度密切相关,所以用途是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普遍使用的一种分类标志。它不仅适用于商品大类的划分,也适用于对商品品类、品种的进一步细分。如以用途为标志,根据用途的不同,可将商品划分为生活资料商品和生产资料商品两大类;生活资料商品根据用途的不同又可分为器皿类、化妆品类、洗涤用品类、家用电器类、文化用品类等;化妆品类又可按用途分为面部化妆品、发用化妆品、身体化妆品等;面部化妆品又可按用途分为彩妆类、洗面类、护肤类等;如此可以继续细分下去。
以商品用途作为分类标志,便于分析和比较同用途商品的质量和性能,从而有利于生产企业改进商品质量,开发商品新品种,扩大品种规格,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也便于经营者和消费者按需对口选购。但对储运部门和多用途的商品,一般不宜采用此分类标志。
(2)以商品的原材料作为分类标志。商品的原材料是决定商品质量和引起商品质量变化的重要因素。原材料的种类和性能不同,会使商品具有截然不同的特性和特征,以商品的原材料作为分类标志在实际中也应用广泛。如按原材料来源的不同,食品可分为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矿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又可分为绿色植物食品和蓝色植物食品(海藻类);动物性食品可分为遗传性动物食品和转基因动物食品。纺织品可以根据原料的不同划分为棉织品、毛织品、丝织品、麻织品、化纤织品和混纺织品。此分类方法从原料的特点上来表示各类商品的区别。
以原材料作为商品分类标志,不仅可使分类清楚,而且还能从本质上反映出每类商品的性能、特征、使用、保管、包装、养护要求。这种分类标志特别适用于原料性商品和原料对成品质量影响较大的商品,但对于那些由多种原料制成和成品质量及特征与原材料关系不大的商品(如电视机、照相机、汽车、洗衣机等)则不宜采用原材料作为分类标志。
(3)以商品的生产加工方法作为分类标志。商品的加工方法或制造工艺是决定和影响商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以商品的加工方法作为分类标志,能够清楚地反映商品的外观和内在质量特征及特性,有利于商品生产和经营。原材料相同,但由于加工方法不同,也会赋予商品不同的品质和特征,从而形成截然不同的品种类别。这种分类标志适用于那些可能选用多种加工方法制造、质量和特征受工艺影响较大的商品。如茶叶按制作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红茶(全发酵茶)、绿茶(不发酵茶)、乌龙茶(半发酵茶)和花茶等。红茶因初制工艺不同分为红茶、红碎茶和小种红茶;绿茶因初制工艺不同可分为炒青绿茶、烘青绿茶、蒸青绿茶及晒青绿茶等,珍眉、贡熙、珠茶、雨茶和秀眉是我国传统出口的炒青绿茶。
这种分类因为生产方法和工艺不同,突出了商品的个性,有利于销售和工艺的革新。但对于那些虽生产方法有差别,但商品性能、特征没有实质性区别的商品不宜采用此类分类标志进行分类。
(4)以商品的化学成分作为分类标志。商品由于化学成分不同,在特征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在用途和效用上也有很大的区别,并要求有不同的保管方法。因此,采用此种方法进行分类,便于研究和了解商品的特征、用途和效用,许多商品都采用此种方法分类。例如,纺织品按成分分为纤维素类织品、蛋白质类织品等,化肥分为氮肥、磷肥、钾肥等。
这种分类能反映商品的本质特性,对于深入研究商品的特性、保管和使用方法以及开发新品种、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要等具有重要意义,但对化学成分复杂的商品(如水果、蔬菜、粮食等)或化学成分区分不明显的商品(收音机)则不适用。
商品分类可采用的标志很多。除上述分类标志外,商品的形状、结构、尺寸、颜色、重量、产地、生产季节等均可作为商品分类的标志。但各种分类方法皆有一定的适应性和局限性,很难选择出一种能贯穿商品分类体系始终的分类标志。因此,在一个分类体系中常采用几种分类标志,往往是每一个层级用一个适宜的分类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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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可以有以下一些分类,请说出它们的分类标志分别是什么?
1.第一种分类可以分成三类。
(1)淡色啤酒。俗称黄啤酒,根据其颜色的深浅不同,又将淡色啤酒分为三类。
①淡黄色啤酒。酒液呈淡黄色,香气突出,口味淡雅,清亮透明。②金黄色啤酒。呈金黄色,口味清爽,香气突出。③棕黄色啤酒。酒液大多是褐黄、草黄,口味稍苦,略带焦香。
(2)浓色啤酒。色泽呈棕红或褐色,原料为特殊麦芽,口味醇厚,苦味较小。
(3)黑色啤酒。酒液呈深棕红色,大多数红里透黑,故称黑色啤酒。
2.第二种分类可以分成三类。
(1)低浓度啤酒。原麦汁浓度为7%~8%,酒精含量2%左右。
(2)中浓度啤酒。原麦汁浓度为11%~12%,酒精含量是中国各大啤酒公司主要产品。
(3)高浓度啤酒。原麦汁浓度为14%~20%,酒精含量属于高级啤酒。
3.第三种分类可以分成两类。
(1)鲜啤酒。又称生啤,是指在生产中未经杀菌的啤酒,但也属于可以饮用的卫生标准之内。此酒口味鲜美,有较高的营养价值,但酒龄短,适于当地销售。
(2)熟啤酒。经过杀菌的啤酒,可防止酵母继续发酵和受微生物的影响,酒龄长,稳定性强,适于远销,但口味稍差,酒液颜色变深。
4.第四种分类可以分成若干类。
(1)白啤酒。又称麦酒(Ale),主要产于英国,它是用麦芽和酒花酿制而成的饮料。采用顶部高温发酵法,酒液呈苍白色,具酸味和烟熏麦芽香,酒精含量为4.5%,麦芽浓度为5%~5.5%。饮时需稍加食盐,为欧洲人所喜爱。
(2)黄啤酒(Beer)。它是市场上销售最多的一种啤酒,呈淡黄色,味清苦,爽口、细致。
(3)熟啤酒。又称拉戈(Lager),主要产于德国,采用底部低温发酵法酿制,在储存期中使酒液中的发酵物质全部耗尽,然后充入大量二氧化碳气装瓶,它是一种彻底发酵的啤酒。
(4)烈啤酒。又称司陶特啤酒(Stout),主要产于英国和爱尔兰,与白啤酒风味近似,但比白啤酒强烈。此酒最大的特点是酒花用量多,酒花、麦芽香味极浓,略有烟熏味。
(5)黑啤酒。又称波特啤酒(Porter),最初是在英国的港口附近诞生的一种啤酒,故以英文“Porter”相称。它使用较多的麦芽、焦麦芽,麦汁浓度高,香味浓郁,泡沫浓而稠,酒精含量为4.5%,其味较烈啤酒要苦、要浓。
(6)烈黑啤酒。又称波克啤酒(Bock),是一种用啤酒沉制而成的浓质啤酒,通常比一般的啤酒黑而甜,但酒性最强。它通常是冬天制,春天喝。
(7)扎啤(Jar)。高级桶装鲜啤酒。
【提示】以上练习中,第一种按颜色划分,第二种按麦汁浓度划分,第三种按是否经过杀菌处理划分,第四种按传统的风味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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