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扶贫工作和扶贫政策体现了一脉相承与渐进革新相统一的特点。如开发式扶贫是改革开放后福建典型的扶贫模式,这一扶贫模式改变了以往以救济为主的方式,注重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自我脱贫能力的发展,主张通过经济开发,使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生产中脱贫。但同样是开发式扶贫,早期扶贫资源瞄准到县,奉行以区域经济发展为主的开发式扶贫战略。这种扶贫战略,对贫困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有利,但由于贫困地区特困人口利用资源能力相对较弱,因而对改善这部分群体贫困状况的作用有限。随着普遍贫困现象的减少,福建省扶贫对象由贫困县转为贫困乡、贫困村,同时以支持就业创业为主的开发式扶贫举措直接使贫困人口受益。2012年后,考虑到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相对贫困问题日益紧迫,国家将国定贫困县改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此后,福建省奉行区域瞄准与人口瞄准相结合的开发式扶贫战略。可见,伴随着国家扶贫战略的调整,福建省开发式扶贫战略在发展过程中也有所创新。
具体扶贫举措也是如此,如造福工程自1994年在福建省推广以来,省委、省政府就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仅2008年,福建省就相继出台了《福建省加快实施造福工程的若干意见》《福建省造福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造福工程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造福工程有关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福建省造福工程搬迁规划(2008—2012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搬迁目标、扶持举措、工作机制、资金管理等方面为造福工程实施提供了指导和保障。2011年8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把“造福工程”的实施范围、实施步骤、扶持政策、组织保障等予以明确,并提出把实施“造福工程”与小城镇、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思路。上述政策,虽然搬迁条件、搬迁规模、扶持内容等略有差别,但其目标方向基本一致,即把居住在自然条件较差的边远村庄的贫困群众,通过搬迁的方式迁移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区域重新发展,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因此,其主旨又是一脉相承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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