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差错是指会计核算时在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例如会计科目使用错误,资产初始成本计量错误等等。
(一)按形成原因分类
按其形成原因可分为会计政策使用上的差错、会计估计上的差错和其他差错。
(1)会计政策使用上的差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但是,企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采用了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制度所不允许的原则和方法。
(2)会计估计上的差错,是指由于经济业务中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得在核算中需要作出估计,由于会计估计有误发生的会计差错。
(3)其他差错,是指除上述差错以外的其他差错。如数字有误,或记账方向有错,或会计账户使用错误等。
(二)按形成时间分类(www.xing528.com)
会计差错按形成时间可以分为当期差错和前期差错。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2)前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上述两种信息而形成前期差错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计算错误。例如企业本期应计提折旧2 000万元,但由于计算出现错误,得出错误数据为1 550万元。
(2)会计政策运用上的差错。例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如果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应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该项固定资产成本,予以资本化,则属于采用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所不允许的会计政策。
(3)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例如,企业对某项建造合同应按建造合同规定的方法确认营业收入,但该企业按商品销售收入的原则确认收入。又如,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商品已经发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均已满足,但企业在期末时未将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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