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表附注中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至少披露有关内容。具体包括: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5)营业期限有限的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其营业期限的信息。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会计年度。
(2)记账本位币。
(3)会计计量所运用的计量基础。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如果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企业应当披露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具有重要性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判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重要,应当考虑与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相关项目的性质和金额。
企业应当披露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例如,如何判断持有的金融资产为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而不是交易性投资;对于拥有的持股不足50%的企业,如何判断企业拥有控制权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如何判断与租赁资产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判断标准等。这些判断对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具有重要影响。
企业应当披露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确定依据。例如,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需要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在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需要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选择适当的折现率,并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假设及其依据、所选择的折现率的合理性等。
企业应当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包括:
(1)存货应当披露的会计政策有: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2)固定资产应当披露的会计政策有: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和计量基础;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3)无形资产应当披露的会计政策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企业判断无形资产项目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依据。(www.xing528.com)
(4)资产减值应当披露的会计政策有: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所采用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分摊商誉到不同资产组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
(5)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6)收入: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包括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
(7)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等。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3)会计政策变更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4)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5)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金额。
(6)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事实和原因。
(7)前期差错的性质。
(8)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前期差错对当期财务报表也有影响的,还应披露当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金额。
(9)前期差错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六)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
企业应当尽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重要报表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对重要报表项目的明细说明,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顺序以及报表项目列示的顺序进行披露,应当以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进行披露,并与报表项目相互参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企业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八)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资本管理受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金融等行业企业,除遵循相关监管要求外,比如我国商业银行遵循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进行有关资本充足率等的信息披露,还应当按照企业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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