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的、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公司是当今社会的主要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独资或合伙企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我国,公司制企业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组成,股东仅就自己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限于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政府(但其股东的数量有最高上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在五十个以下)。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不对外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并享受相应的权益。公司股份的转让有严格的限制,如需转让,应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下方可进行。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出资设立,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公司企业。它与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区别就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并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向社会筹集资金。同时,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股票可以在社会上进行公开交易、转让,但不能退股。股份有限公司彻底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筹资便利、风险分散、资本具有充分的流动性等优点。由于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雄厚,实力强大。所以,在发达国家整个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它适合从事较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
3.国有独资公司(www.xing528.com)
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性质与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相比有以下特征:
(1)国有独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者是国家,但国家仅以其投入公司的特定财产金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不承担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具有唯一性。国有独资公司虽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但它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国有独资公司仅有一个股东,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决策,必须由国家授权的机构和部门批准。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国家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财产出资人是国家这个特殊的主体,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公司制企业,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已是当今世界上最为广泛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它具有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不具备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在资本结构和筹资方式上更具灵活性。因此,本章以下各节将主要介绍公司制企业所有者权益各项内容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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