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企业选择公允价值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对一部分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对另一部分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一)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应满足的条件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所在地,通常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市。对大中型城市,应当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同类或类似的房地产,对建筑物而言,是指所处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相同、性质相同、结构类型相同或相近、新旧程度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建筑物;对土地使用权而言,是指同一位置区域、所处地理环境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土地。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市场公开报价);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现行市场价格的,可以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也可以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计量。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会计处理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遵循以下会计处理规定:(www.xing528.com)
(1)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企业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
【例7-11】2016年9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将甲公司新建的一栋写字楼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为12年。2016年11月1日,该写字楼开始起租,写字楼的工程造价为6 000万元,公允价值也为相同金额。该写字楼所在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能够从房地产市场取得同类房地产的市场报价,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16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7 200万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6年11月1日,甲公司出租写字楼。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60 000 000
贷:固定资产——写字楼 60 000 000
(2)2016年12月31日,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2 0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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