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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变动损益计入当期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属于企业的短期债权,不列入该项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应作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项目单独核算。

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变动损益计入当期

(一)初始计量

企业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企业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属于企业的短期债权,不列入该项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应作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项目单独核算。

值得注意的是,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购买金融资产的资金,应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

(二)资产损益及期末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损益及期末计量的确认原则如下:(www.xing528.com)

第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已记录的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确认为投资收益。

第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第三,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或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本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

第四,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应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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